1.一種用于防治河蟹水癟子病的中草藥制劑,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計包含如下原料組分:姜粉70~80份,大青葉5~10份,茴香7~10份,桂枝8~10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防治河蟹水癟子病的中草藥制劑,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的原料組份按比例稱重后混合,加入其重量8~10倍的水,煮沸2小時后冷卻,濾除藥渣,加入0.5~2重量份的十二烷基硫酸鈉,即成中草藥制劑。
3.一種用于防治河蟹水癟子病的復合制劑,其特征在于該復合制劑按重量份計包含如下組分: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中草藥制劑40~50份,復合芽孢桿菌38~45份,蛋氨酸碘12~15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防治河蟹水癟子病的復合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芽孢桿菌的菌液中芽孢含量不低于109個/mL。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防治河蟹水癟子病的復合制劑,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計,所述的蛋氨酸碘的有效含量為4.5~6.0%。
6.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中草藥制劑在防治河蟹水癟子病中的應用。
7.權利要求3-5中任一所述的復合制劑在防治河蟹水癟子病中的應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將復合制劑用池塘水稀釋200~300倍使用,每立方水體每次用量為稀釋后液體60~100克,潑灑于水面。
9.一種防治河蟹水癟子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為將權利要求3~5中任一所述的復合制劑用池塘水稀釋200~300倍使用,每立方水體每次用量為稀釋后液體60~100克,潑灑于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