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蘆葦防除方法,尤其涉及一種防除鹽堿地春小麥田蘆葦的方法。
背景技術:
蘆葦是麥田禾本科惡性多年生雜草之一,以其匍匐狀的根莖在土壤中繁殖并越冬。多生長于濕地、河岸、溪邊等地下水位較淺而鹽堿相對較重的地方。特別在內陸新墾耕地發生危害較重。蘆葦有橫走的根狀莖,縱橫交錯形成網狀,具有很強的生命力,一旦條件適宜,根狀莖分生能力極強。當地溫持續一周達到12℃以上時,根狀莖開始萌發。春小麥拔節期以前,蘆葦生長緩慢,株高不高于麥苗。小麥抽穗期前后,蘆葦迅速生長,到春小麥成熟前后,蘆葦比小麥高30~50厘米。蘆葦發生嚴重的地塊,不僅與小麥爭奪水肥陽光,而且小麥成熟時,甘肅河西刮風天氣較多,蘆葦受風的影響搖擺而致使其小麥落粒(一般減產7.0~10.0%)和增加農事操作難度。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防除鹽堿地春小麥田蘆葦的方法。
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
本發明包括以下步驟:
(1)除草組合的制備:采用10%草甘膦乳油每畝750ml,兌水30~35kg/畝,加入72%2.4-D丁酯乳油10ml/畝,助劑10~15ml/畝,充分攪拌均勻后放入加壓噴霧器;
(2)在春小麥收獲后,不犁地及時灌水,待蘆葦生長15~20天約30~40厘米高5~6片葉片時使用除草組合,噴藥后30天以后犁地。
具體地,所述助劑為速溶耐酸堿透明增稠粉、高泡除油乳化劑、拉絲粉、防腐劑和香精組成。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發明是一種防除鹽堿地春小麥田蘆葦的方法,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選擇在春小麥收獲后,不犁地及時灌水,待蘆葦生長15~20天約30~40厘米高5~6片葉片時使用除草組合,噴藥后30天以后犁地。除草組合以草甘膦為主,輔以2.4-D丁酯和助劑組成,該組合物的各有效組分混勻后優勢互補,提高了農藥粘附能力、傳導能力和除草效果,做到一次防除徹底根除的效果,省時省力,具有推廣應用的價值。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本發明包括以下步驟:
(1)除草組合的制備:采用10%草甘膦乳油每畝750ml,兌水30~35kg/畝,加入72%2.4-D丁酯乳油10ml/畝,助劑10~15ml/畝,充分攪拌均勻后放入加壓噴霧器;
(2)在春小麥收獲后,不犁地及時灌水,待蘆葦生長15~20天約30~40厘米高5~6片葉片時使用除草組合,噴藥后30天以后犁地。
具體地,所述助劑為速溶耐酸堿透明增稠粉、高泡除油乳化劑、拉絲粉、防腐劑和香精組成。
(1)實施例1:防治時期選擇在春小麥收獲后,不犁地及時灌水,待蘆葦生長15~20天約30~40厘米高5~6片葉片時使用除草組合,噴藥后30天以后犁地。除草組合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2.1~2.4%(10%草甘膦乳油)、97.5~97.9%清水。
(2)實施例2:防治時期選擇在春小麥收獲后,不犁地及時灌水,待蘆葦生長15~20天約30~40厘米高5~6片葉片時使用除草組合,噴藥后30天以后犁地。除草組合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2.1~2.4%(10%草甘膦乳油)、0.03~0.04%助劑、97.5~97.9%清水。
(3)實施例3:防治時期選擇在春小麥收獲后,不犁地及時灌水,待蘆葦生長15~20天約30~40厘米高5~6片葉片時使用除草組合,噴藥后30天以后犁地。除草組合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2.8~3.2%(10%草甘膦乳油)、0.03~0.04%助劑、96.7~97.1%清水。
(4)實施例4:防治時期選擇在春小麥收獲后,不犁地及時灌水,待蘆葦生長15~20天約30~40厘米高5~6片葉片時使用除草組合,噴藥后30天以后犁地。除草組合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2.1~2.4%(10%草甘膦乳油)、0.03%2.4-D丁酯、0.03~0.04%助劑、97.5~97.8%清水。
(5)實施例5:防治時期選擇在春小麥收獲后,不犁地及時灌水,待蘆葦生長15~20天約30~40厘米高5~6片葉片時使用除草組合,噴藥后30天以后犁地。除草組合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0.2~0.3%(10.8%蓋草能乳油)、0.03~0.04%助劑、99.6~97.7%清水。
(6)實施例6:防治時期選擇在春小麥收獲后,不犁地及時灌水,待蘆葦生長15~20天約30~40厘米高5~6片葉片時使用清水為對照,噴灑清水30~35kg/畝。
防除效果:調查結果表明,實施例1、實施例2、實施例3、實施例4噴藥后5~7天蘆葦葉片開始出現褪綠斑點,心葉枯死,植株發黃,尤以實施例3心葉枯死嚴重。噴藥后15天,除實施例6(不除草對照)蘆葦生長正常外,其余處理蘆葦不同程度的出現葉片及整個植株干枯。噴藥后30天,以實施例3防效最高,株防效和鮮重減退率分別達95.2%和97.2%;其次為實施例4,株防效和鮮重減退率分別達92.5%和95.1%。噴藥后300天(翌年小麥成熟期)調查,實施例4蘆葦草株數平均為1.1株/m2,較實施例6平均防效達95.7%(見表1)。第3年觀察表明,實施例4防除效果仍然保持良好。
表1不同處理蘆葦防除效果
噴藥后30天對蘆葦根系藥液傳導深度進行調查,結果表明,噴藥后30天根莖發黑,表皮呈黑褐色腐爛斑點,根狀莖中央壞死。實施例4蘆葦根系藥液傳導深度平均87.0厘米,最深達180.0厘米。
增產效果:
對翌年春小麥增產效果調查表明,實施例4滅草后小麥產量明顯增加,小麥產量達320.0~347.0kg/畝,較實施例6(不除草對照)增產22.5%~33.0%。增產原因是小麥成穗數增加,穗粒數增加1.2~1.5個,千粒重增加2.5~2.9克。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