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騎乘式電動割草車,包括車架(1)以及安裝在該車架上的車輪(2)和刀盤(3),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1)上還安裝有:
與所述車輪(2)傳動連接、以驅動所述車輪(2)轉動的行走電機(4);
與所述刀盤(3)傳動連接、以驅動所述刀盤(3)運行的刀盤電機(5);
與所述行走電機(4)和刀盤電機(5)均相連的電池(6);
與所述車輪(2)傳動連接的方向盤(7);以及
駕駛座椅。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騎乘式電動割草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電機(4)與所述車輪(2)之間設置有減速箱(9)。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騎乘式電動割草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1)上設置有與所述車輪(2)傳動連接的剎車踏板(10)以及與所述行走電機(4)相連的加速踏板(11),并且所述剎車踏板(10)和加速踏板(11)均布置在所述方向盤(7)的下方。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騎乘式電動割草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1)的前部設置有車燈(8)。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騎乘式電動割草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6)布置在所述車架(1)的后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騎乘式電動割草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電機(4)為伺服電機。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騎乘式電動割草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刀盤電機(5)為伺服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