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容納實驗動物的籠具的籠具基座,所述籠具基座與蓋(20)是可關聯(lián)的,其特征在于,所述籠具基座(10)包括界定基座平面(A)和能夠被所述動物踩踏的內表面(11′)的底壁(11),所述內表面(11′)包括從所述基座平面(A)朝向所述籠具基座的內部突出的一個或多個凸起部分(14),其中,所述凸起部分(14)通過模制所述籠具基座(10)獲得。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籠具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籠具基座具有大致四邊形的形狀,所述籠具基座包括一對短側面(12)和一對長側面(13),且所述內表面(11′)的至少一個凸起部分(14)鄰近所述籠具基座(10)的所述短側面(12)中的一個。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籠具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凸起部分(14)鄰近所述籠具基座(10)的所述短側面(12)中的一個且鄰近所述籠具基座(10)的所述長側面(13)中的一個,以對應于所述籠具基座(10)的邊緣。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籠具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凸起部分(14)具有四邊形輪廓。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籠具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壁(11)還界定包括一個或多個凹部(15)的在所述籠具基座(10)的外部的外表面(11”)。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籠具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凸起部分(14)中的每個和至少一個凹部(15)中的每個形成在所述底壁(11)中的相同的區(qū)域中。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籠具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壁(11)成形為使得在所述底壁的內表面(11′)上界定所述至少一個凸起部分(14)并在所述底壁的外表面(11”)上界定至少一個對應的凹部(15)。
8.根據(jù)權利要求5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籠具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籠具基座包括在所述底壁的所述內表面(11′)上的兩個凸起部分(14)和在所述底壁的所述外表面(11”)上的兩個對應的凹部(15),以對應于所述籠具基座(10)的兩個完全相對的邊緣。
9.根據(jù)權利要求5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籠具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部(15)通過模制所述籠具基座獲得。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籠具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部(15)通過模制所述籠具基座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