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花穗處理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花穗處理裝置。
背景技術:
植物在花穗期,為了利于果實的豐滿,需要用處理液對花穗進行處理,以保證高的成果率,而普通的方法是用手拿一個塑料瓶子,瓶子里面裝處理液,用大飲料瓶剪開,但是拿的時候不方便,而且他們要爬到梯子上,到了上邊也沒處放,看到花穗需要讓花穗進到瓶子里蘸一下,這種方法不僅效率低,而且勞動強度大,如果不小心瓶子傾斜,處理液就會灑落,造成浪費。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花穗處理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普通處理裝置效率低勞動強度大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花穗處理裝置,包括儲液筒1和儲液杯7、所述儲液筒1內設活塞2,活塞2上連接活塞桿11,所述儲液杯7底部與軟管3的一端連通,所述軟管3的另一端連接在儲液筒1一側的進出液管16上,且軟管3上設有夾子4,進出液管16上設有閥門14,所述儲液筒1上設有固定帶13。
所述儲液筒1上還設置有插槽10,支撐桿6的下端插在插槽10內,支撐桿6的上端設置支撐盤9,支撐盤9上設置固定支架8,固定支架8的上端固定連接儲液杯托架15。
所述支撐桿6為伸縮桿。
所述儲液杯托架15包括上圓環5和下圓環18,所述上圓環5和下圓環18一側通過一立柱12固定連接,所述上圓環5和下圓環18與立柱12相對的另一側分別設有缺口。
所述固定支架8數量為3個。
所述儲液杯7的內部設有液位提示球17。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活塞加壓使儲液筒內部的液體流到儲液杯中,并用夾子夾住軟管防止液體回流,將花穗送入儲液杯里蘸一下,完成后可打開夾子,液體回流。不僅拿著方便,還能避免液體灑落,增加工作效率。不用的時候儲液杯放置在儲液杯托架上。便于安放,如果花穗位置不很高,可以不用梯子將支撐桿伸長就可以使用,該新型設計新穎,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工作效率高,減少勞動強度。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花穗處理裝置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儲液筒、2-活塞、3-軟管、4-夾子、5-上圓環、6-支撐桿、7-儲液杯、8-固定支架、9-支撐盤、10-插槽、11-活塞桿、12-立柱、13-固定帶、14-閥門、15-儲液杯托架、16-進出液管、17-液位提示球、18-下圓環。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花穗處理裝置,包括儲液筒1和儲液杯7、所述儲液筒1內設活塞2,活塞2上連接活塞桿11,所述儲液杯7底部與軟管3的一端連通,所述軟管3的另一端連接在儲液筒1一側的進出液管16上,且軟管3上設有夾子4,進出液管16上設有閥門14,所述儲液筒1上設有固定帶13。
固定支架8數量為3個。
儲液杯7的內部設有液位提示球17。
實施例2
為了更方便的放置儲液杯7,以及在花穗高度不太高時快速處理花穗,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進行改進:
儲液筒1上還設置有插槽10,支撐桿6的下端插在插槽10內,支撐桿6的上端設置支撐盤9,支撐盤9上設置固定支架8,固定支架8的上端固定連接儲液杯托架15。
儲液杯托架15包括上圓環5和下圓環18,所述上圓環5和下圓環18一側通過一立柱12固定連接,所述上圓環5和下圓環18與立柱12相對的另一側分別設有缺口。
支撐桿6為伸縮桿。
具體使用方式:不使用時,儲液杯7放置在儲液杯托架15上。使用時將儲液筒1通過固定帶13固定在人的一側,人攀爬梯子到相應花穗處時,將儲液杯7放置合適位置,打開閥門14,取下夾子4,通過連通器原理使液體通過軟管3進入儲液杯7內,或者通過活塞2將液體壓入儲液杯7中,杯中可以設置液位提示球17,防止液體從儲液杯7中溢出,儲液杯7中液體達到適當液位時將夾子4夾在軟管3上,防止液體回流,直接將花穗放入蘸一下即可,完成后,打開夾子4,抬高儲液杯7或通過拉動活塞2液體就會回流,關閉閥門14。儲液杯不用時可以放在儲液杯托架15上,儲液杯托架15的上下圓環上設有缺口,方便軟管的放置,便于安放。當花穗高度不是太高時,工作人員可以不用梯子,調整好液位后,將儲液杯7仍然放置在儲液杯托架15上,而是將支撐桿6下端從插槽10中取出,然后支撐桿6伸長到相應位置,進行相應操作,方便快捷,節省時間。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