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植物種植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植物墻的均勻分水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為了改善居住環境,越來越多的建筑設計上開始采用植物墻。現有的植物墻的供水系統大多由上下水箱、安裝在上水箱的分水器和水泵構成,在植物供水過程中,多采用水分從上層植物種植杯開始供給,逐層向下層植物種植杯滲透的方法,當停止供水后,容易造成上層植物種植杯中水分短時間內流盡,而下層植物種植杯中的水分積聚的現象,下層植物種植杯中的植物由于水量充足,長勢往往較上層植物種植杯中的植物茂盛,影響植物墻整體的美觀。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以每個向每個植物杯提供相同的水量的植物墻的均勻分水裝置。
為實現上述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是按照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植物墻的均勻分水裝置,包括安裝在墻體下部的下水箱,安裝在墻體上部的上水箱,與所述下水箱和所述上水箱連接的水泵,其特征是:還包括安裝在每個植物種植杯附近的分水器,所述上水箱中的水經過每個所述分水器流入每個所述植物種植杯中。
進一步的,所述植物種植種植杯側面靠近開口處開有水管過孔,所述種植杯的底面上有排水口。
進一步的,所述分水器的上端開有進水口,下端開有第一出水口,側面開有第二出水口,最高層的所述分水器的所述進水口通過第一水管與上水箱連接,其余各層的所述分水器的所述進水口通過第一水管與其上一層的所述分水器的所述第一出水口連接,所述第二出水口與第二水管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二水管的另一端穿過所述植物種植杯側面的水管過孔置于所述植物種植杯內。
進一步的,位于最底層的所述分水器沒有所述第一出水口。
進一步的,所述植物種植杯的底面的排水口內設有第三水管,所述第三水管接入第四水管上,所述第四水管的一端與所述下水箱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水泵用于將下水箱中的水泵入所述上水箱中。
進一步的,所述水泵上還連接有電源和控制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植物墻的均勻分水裝置,該裝置在每個植物杯的附近設有一個分水器,上水箱中的水通過每個分水器同時流入每個種植植物杯中,保證每個種植植物杯中獲得相同的水分,使每個植物杯中的植物長勢一致,增加植物墻的美觀度。
附圖說明
此附圖說明所提供的圖片用來輔助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植物墻的均勻分水裝置的裝配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植物墻的均勻分水裝置的側面剖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種植杯的剖視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所述固定式分水器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墻體;2、下水箱;3、上水箱;4、水泵;5、電源;6、控制器;7、植物種植杯;
71、水管過孔;72、排水口;73、第三水管;74、第四水管;8、分水器;81、進水口;
82、第二出水口;83、第一出水口;84、第一水管;85、第二水管。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植物墻的均勻分水裝置,如圖1所示,下水箱2安裝在墻體1的下方,水泵4分別與下水箱2和上水箱3連接,電源5和控制器6分別連接在水泵4上,上水箱3安裝在墻體1的上方。
如圖2所示,植物種植杯7安裝在墻體1的墻壁的安置臺11上,如圖3所示,植物種植杯7的側面靠近開口處開有水管過孔71,底面上開有有排水口72,如圖2所示,第三水管73的一端接入排水口72內,另一端接在第四水管74上,第四水管74接入下水箱2。
如圖2所示,在每個植物種植杯7的后部設有分水器8,分水器8的上端開有進水口81,下端開有第一出水口82,側面開有第二出水口83,最高層的分水器8的進水口81通過第一水管84與上水箱3連接,其余各層的分水器8的進水口81第一水管84與其上一層的分水器8第一出水口82連接,分水器8的第二出水口83與第二水管85的一端連接,第二水管85的另一端穿過植物種植杯7的側面上的水管過孔71置于種植杯7內,最底層的分水器8沒有第一出水口82。
在使用時,通過控制器6開啟水泵4,水泵4將下水箱2中的水泵入上水箱3中,上水箱3中的水通過第一水管84流入最高層的分水器8中,一部分水經過分水器8的第二出水口83和第二水管85以點滴的形式流入植物種植杯7中,另一部分水通過出水口82和下一層的第一水管84流入下一層分水器8中,植物種植杯7中多余的水通過第三水管73和第四水管74流入下水箱2中,通過這種方式,上水箱3中的水在很短的時間內以點滴的形式流入到各個植物種植杯7中,保證每株植物同時得到供水,且在相同的時間段內獲得的水量大致相同。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故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