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玉米脫粒機,具體的說是一種可篩選的玉米脫離裝置。
背景技術:
社會在發展,人類在進步。對現有的生活產品要求越來越高,特別是對食物的需求,對糧食的優良要求越高,對所需要的糧食篩選裝置的要求也就越高。玉米是重要的糧食作物和重要的飼料來源,其營養豐富,也是全世界總產量最高的糧食作物。但是由于玉米體積較大,并且玉米只有玉米粒可以食用,所以為了提高玉米的儲藏效率,需要將玉米進行脫粒之后儲藏。而以前的玉米進行脫粒,都是通過人工進行的,不僅效率低,而且勞動強度非常大,所以為了解決玉米脫粒的效率問題,市面上出現了玉米脫粒機。
但是傳統的玉米脫粒機在玉米脫粒的操作中,根據脫粒機構結構的不同,一般都會出現脫粒不凈等情況,導致經玉米脫粒機脫粒后,玉米芯上殘留的玉米粒仍需要人工進行剝離,增加了操作工的勞動強度;且體積龐大,不適合家用。而現有的小型家用脫粒機構,存在安全隱患,且脫粒不干凈,不能篩選出玉米的好壞,所以,目前急需一種玉米脫粒機構設備來改善現有產品的不足,提高脫粒設備的優良性和安全性。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可篩選的玉米脫粒裝置,首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脫粒不干凈且不能篩選出玉米的好壞。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可篩選的玉米脫粒裝置,包括支架、入料口、脫粒機構、外殼擋板、篩板、排芯口和出料口,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粒機構包括釘齒脫粒滾筒、脫粒軸和柵格凹板,所述釘齒脫粒滾筒安裝在支架的上方,所述脫粒軸安裝在釘齒脫粒滾筒的中間位置,并由第一帶傳動組件傳遞動力,所述柵格凹板由圓管組成,圓管與圓管之間有縫隙,圓管組成的柵格凹板的截面為圓弧形,玉米粒可通過柵格凹板的縫隙掉落至外殼擋板內。
在入料斗對面一側的外殼擋板上,設置有矩形的通孔,沿矩形通孔的四邊向外向下有一圓弧狀的彎折,彎折處向下延伸為排芯口,用來將脫粒完畢的玉米芯排出。在外殼擋板的下方,設置有可使玉米粒下落至篩板但是玉米芯卻無法下落的矩形通孔,為落料孔。在外殼擋板的兩側的下方,設置有通風口,一端為進風口,與鼓風機連接,另一端為出風口,用來排出脫粒產生的碎屑等。
所述鼓風機安裝在外殼擋板的一側,在所述外殼擋板上還設置有兩個通風口,一個為進風口,另一個為出風口,所述鼓風機安裝在進風口一側,并通過一段通風管與進風口連接。
所述篩板為兩層,傾斜放置,一層為固定篩板,一層為可動篩板,所述固定篩板與可動篩板之間通過螺栓連接,可通過螺栓改變兩層篩板之間的相對位置,從而改變篩孔的大小。
進一步地,所述篩板可進行快速的往復運動,所述的往復運動可通過連桿組件控制,動力可由電動機通過第二帶傳動組件傳遞。
進一步地,所述篩板的篩孔可為圓形,也可為正方形或是長方形,或是菱形。
進一步地,在所述篩板的下方還設置有一個承接板,傾斜放置,可使細小的玉米粒從篩孔中掉落至承接板,并使其從出口處滑出。
進一步地,在所述支架的下端還安裝有帶有剎車功能的萬向輪。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可篩選的玉米脫粒裝置,通過在玉米脫粒機構內添加一個鼓風機的方式將脫粒產生的碎屑從排屑口排出,然后將干凈的玉米粒再進行篩選,從而可以提高玉米的干凈度和優良度,減輕工人的工作強度,具有結構簡單、實用性強、效率高等優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之一。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之二。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側視圖。
圖4為圖3的A-A面的剖視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仰視圖。
圖6為圖5的B-B面的剖視圖。
圖中:110-支架,111-萬向輪,120-入料斗,130-脫料裝置,131-釘齒脫粒滾筒,132-脫粒軸,133-柵格凹板,140-外殼擋板,141-落料孔,142-進風口,143-出風口,150-排芯口,160-鼓風機,170-篩板,171-固定篩板,172-可動篩板,180-連桿組件,190-承接板,
210-第一帶傳動組件,220-第二帶傳動組件,230-電動機。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可篩選的玉米脫粒裝置,通過在玉米脫粒機構內添加一個鼓風機的方式將脫粒產生的碎屑從排屑口排出,然后將干凈的玉米粒再進行篩選,從而可以提高玉米的干凈度和優良度,減輕工人的工作強度,具有結構簡單、實用性強、效率高等優點。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可篩選的玉米脫粒裝置,包括支架110、入料斗120、脫粒機構130、鼓風機160、排芯口150和篩板170等。
支架110為長方形框架結構,可由方鋼焊接而成,支架110起到支撐的作用,可分為上、中和下三部分,支架110的上部分安裝有入料斗120、脫粒機構130和排芯口150,中間部分安裝有篩板170和承接板190,支架110的下部分安裝有電機230和傳動裝置。在支架的最下端,四根豎直方鋼的端部,安裝有四個帶有剎車功能的萬向輪111,設置有萬向輪111可方便將本實用新型的可篩選的玉米脫粒裝置移至需要使用的地方,位置移動完畢后,可通過剎車器具將萬向輪固定住,可保證在脫粒過程中支架110的穩定性,提高安全性。
入料斗120為一個傾斜的梯形板結構,進料的一端為梯形板的上底邊,通過螺栓固定在支架110的上部,傾斜角度為沿梯形板的上底邊至梯形板的下底邊斜向上傾斜,其余的三邊均設置有垂直于梯形板的擋板結構,可保證玉米可以順利的從入料斗120進入脫粒機構130,并且入料斗120的面積大,可以滿足多個玉米同時進入,以提高效率。
支架110的上部分為一個空心的結構,在支架110上表面的中間位置,沿支架110上表面矩形的長邊的方向,安裝有脫粒機構130。
脫粒機構130包括釘齒脫粒滾筒131、脫粒軸132和柵格凹板133,動力以電動機230為動力源,動力由電動機230的電機軸輸出,再通過第一帶傳動組210件將動力傳遞到釘齒脫粒滾筒131上,第一帶傳動組件210的小帶輪安裝在電機230的電機軸上,大帶輪安裝在脫粒機構130的脫粒軸132的一端,且大帶輪與小帶輪之間通過皮帶傳動,可使大帶輪帶動脫粒軸132和釘齒脫粒滾筒131的旋轉。釘齒脫粒滾筒131配合柵格凹板133將玉米脫粒,玉米粒通過柵格凹板133和篩板170排出機外。釘齒脫粒滾筒131通過中間的脫粒軸132安裝在支架110上部分的空心結構,脫粒軸132兩端通過軸承安裝在支架110上,并且一端長出支架110外,安裝有帶傳動的帶輪,可由帶輪帶動脫粒軸132的轉動。柵格凹板133為一根根的圓管組成,圓管與圓管之間有縫隙,圓管組成的柵格凹板133截面為圓弧形,玉米粒可通過柵格凹板133的縫隙掉落至外殼擋板140內,可用來幫助脫粒。
在柵格凹板133的下方,設置有一個外殼擋板140,外殼擋板140從支架上表面的四邊向下延伸,延伸至柵格凹板133的下方,并把柵格凹板133包裹住,防止經脫粒機構130脫落的玉米粒發生四處飛濺傷人,外殼擋板140的兩側為圓弧形,在入料斗120對面一側的外殼擋板140上,設置有矩形的通孔,沿矩形通孔的四邊向外向下有一圓弧狀的彎折,彎折處向下延伸為排芯口150,用來將脫粒完畢的玉米芯排出。在外殼擋板140的下方,設置有可使玉米粒下落至篩板170但是玉米芯卻無法下落的矩形通孔,為落料孔141,落料孔141可使脫落的玉米粒下落至篩板170進行篩選。在外殼擋板140的兩側的下方,設置有通風口,一端為進風口142,與鼓風機160連接,另一端為出風口143,用來排出脫粒產生的碎屑等,可與麻袋或是其他可用來裝碎屑的物件連接。
鼓風機160安裝在外殼擋板140的一側,進風口142的一端,并且與進風口142通過一小段通風管道相連,可使風從進風口142吹入,并將玉米脫粒產生的碎屑從出風口143吹出,落入麻袋或是其他裝碎屑的物件中。
篩板170安裝在支架110的中間部分,傾斜,且篩板170為兩層的結構,下層為固定篩板171,上層為可動篩板172,在上層可動篩板172的一側設置有一凸塊,可通過螺栓將凸塊與下層固定篩板171連接,通過螺紋的旋轉來實現固定篩板171與可動篩板172之間的相對運動,即擰動螺栓可改變兩篩板之間的相對位置。下層固定篩板171通過插接結構固定在支架110的中間部分,并且可通過連桿組件180來控制。兩層篩板都設置有相同大小的方孔,在初始位置時,兩層篩板的方孔完全重合,當擰動螺栓時,上層可動篩板進行少量的移動,此時,兩層篩板的方孔錯開,以實現整個篩孔大小的改變。因此,在進行對不同品種進行脫粒的時候,只需要通過控制螺栓,就可以改變篩孔的大小,對玉米粒進行不同等級的分類。根據對不同品種玉米的研究,來確定篩孔的可變范圍,這樣可以適應任何品種玉米的分離。
在進行脫粒時,玉米粒可通過篩板170的快速往復運動,使較小或破損的玉米粒通過篩孔落入下面的承接板190,承接板190傾斜放置,可通過承接板190的斜度排出機外,而比較完整的玉米粒則從篩板170的出料口處滑出,從而實現對玉米粒按不同品質進行分離的目的。
控制篩板170進行快速往復運動的是一個連桿組件180,連桿組件180的動力由電動機提供,并通過第二帶傳動組件220傳遞,第二帶傳動組件220的大帶輪安裝在電機軸上,小帶輪安裝在支架110的中間部分,且大帶輪與小帶輪之間通過皮帶傳動,在小帶輪的輸出軸上安裝有連桿組件180,小帶輪的轉動可帶動連桿組件180的運動,從而使篩板170進行快速的往復運動,來完成篩選玉米粒的作業。
在篩板的下方是承接板190,承接板190也為傾斜放置,底部為長方形板狀,用來承接較小或是破損的玉米粒,并使其從承接板190的出口處滑出,從而實現對玉米粒按不同品質進行分離的目的。
電機230通過螺栓固定安裝在支架110的下部分,且電機軸上分別安裝有第一帶傳動組件210和第二帶傳動組件220的帶輪,可使玉米的脫粒與篩選作業同時進行,以保證玉米篩選的質量。
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相關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擴如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所確定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