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巨菌草排種轉向裝置,包括排種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轉向機構,所述轉向機構上端與所述排種機構的出口對接,所述轉向機構包括轉向段和導向段,所述轉向段包括傾斜底板、圓弧擋板和支點軸,所述傾斜底板從上向下傾斜設置,所述圓弧擋板有兩個,相對設置在所述傾斜底板的上表面,支點軸的底部固定在傾斜底板上,支點軸靠近其中一個圓弧擋板設置;所述導向段包括水平底板和直擋板,所述水平底板一端與所述傾斜底板的底部連接,所述直擋板有兩個,相對設置在所述水平底板的上表面,所述直擋板的一端與所述圓弧擋板的一端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巨菌草排種轉向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圓弧擋板的上端開口與巨菌草種苗長度適配,下端開口與巨菌草種苗寬度適配,兩個直擋板之間的距離與巨菌草種苗寬度適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巨菌草排種轉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底板與所述水平底板通過圓角過渡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巨菌草排種轉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點軸設置在所述傾斜底板的上端,且靠近一個圓弧擋板的距離為兩個圓弧擋板上端寬度的1/6~1/3。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巨菌草排種轉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圓弧擋板包括從上到下設置的圓弧段和斜面段,所述圓弧段的下端與所述斜面段的上端連接,從上到下,兩個所述圓弧擋板之間的距離逐漸變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巨菌草排種轉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直擋板在與所述水平底板對接的端部的內側面設有倒角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巨菌草排種轉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機構的寬度從上向下逐漸變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