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筒粽生產工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筒粽生產工藝,尤其涉及一種竹筒粽子的生產工藝。
傳統的粽子是用箬葉、蘆葦葉、筍殼等包裹,其制作工藝采用的均是泡米、洗葉、填米填餡、包粽、煮粽這幾道工序。由于粽子的制作工序復雜、費時,所以粽子制作好后往往要裹著原粽葉一起存放數日,甚至冷藏數月。而煮過幾小時的粽葉易變質、破損,污染及粽米,使粽子的保質期縮短;煮過幾小時的粽葉已無香味,食用粽子時再加熱還會影響及粽米的香味和質量。傳統的粽子采用粽葉包裹,由于是軟包裝,受擠壓后易變形,甚或將米餡擠出,運輸、攜帶均不便。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避免上述現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生產工藝簡便,制作出的粽子米餡筋韌香醇、不易破損變質、便于運輸和存放的筒粽的生產工藝。
本發明的目的可通過以下措施來達到一種筒粽生產工藝,其特殊之處在于它的工藝步驟是1)、加工竹筒取鮮竹子,以自然竹節為單位截鋸成小段,兩端保留竹節,構成一個竹筒;將竹筒從靠近一端竹節處分割為二,以長段為筒體,短段為筒蓋;將筒體沿口處的外表面除去一周邊,形成一外凹內凸沿口,將筒蓋沿口處的內表面除去一周邊,形成一可與筒體沿口緊扣合的外凸內凹沿口;2)、清洗竹筒將竹筒加工過程中沾留的竹屑等雜物清洗干凈待用;3)、淘米除去粽米中的雜物,將其淘洗干凈待用;4)、泡米用水將粽米浸泡約4-6小時;5)、包粽取洗凈的竹筒,將粽米和粽餡填入筒體,蓋上筒蓋,將接口處密封;6)、煮粽將包好的筒粽放入容器中,燉煮約4-6小時即可。
上述加工竹筒可包括在竹筒筒體外部的竹皮上沿竹筒軸向刻制有二條或多條不穿透竹筒內瓤的凹槽。
上述泡米以將粽米浸泡5小時為宜;所述的煮粽是將包好的筒粽放入容器中,加水煮沸后,用文火燉煮5小時為宜,或用蒸氣蒸3小時為宜。
上述用文火煮粽或用蒸氣蒸粽的水溫或氣溫以100-110℃為佳。
上述粽餡可為臘肉、火腿、鮮肉、雞翅、昌魚、鮑魚,或豆沙、大棗、枸杞、葡萄干、香菇等;所述的粽米中可拌有雞湯、雞精、食鹽、生姜、生抽等調味品;所述的粽米可采用糯米、粳米、黑米、紅米、糜子等。
上述竹筒可采用毛竹、修竹、紋竹等,以采用紋竹為佳;所述的截鋸成的竹筒可以是由一段自然竹節構成的單節竹筒,也可由二段自然竹節構成一對竹筒。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
1、生產工藝簡便,科學合理;2、采用天然竹子包粽,粽米質感筋粘細韌;3、采用天然竹子包粽,經烹煮,竹瓤的清香味可充分滲入粽米,粽米味道清香而醇厚,其是食用時再次加熱,可使筒粽更加香醇誘人;4、筒粽采用新鮮竹筒密封包裝,外不易破損,內不易變質,食之安全又衛生,既延長了保質期,又便于運輸和存放;5、一物多用,竹筒外表可雕刻山水畫、詩文詞句,食用后的空竹筒可用作筆筒、茶葉筒等容器。
下面將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述本發明筒粽生產工藝的具體工序是1、加工竹筒。取砍伐不久的新鮮竹子,以一段自然竹節為單位截鋸成小段,兩端保留竹節,構成一個竹筒,截鋸成的竹筒可僅是一段自然竹節構成的單節竹筒,也可是由二段自然竹節構成一對竹筒;將竹筒從靠近一端竹節處分割為二,以長段為筒體,短段為筒蓋;將筒體沿口處的外表面刨切去高約1.5CM,深約0.5CM的一周邊,形成一外凹內凸沿口,將筒蓋沿口處的內表面刨切去高約1.5CM,深約0.5CM的一周邊,形成一可與筒體沿口緊扣合的外凸內凹沿口,筒體、筒蓋自然扣合后,外觀仍似一整節竹筒;為方便食用,可在竹筒筒體外部的竹皮上沿竹筒軸向刻制二條或多條凹槽,不穿透竹筒內瓤,食用時可沿凹槽將竹筒掰開;
2、清洗竹筒。將竹筒加工過程中沾留的竹屑等雜物清洗干凈待用;3、淘米。除去粽米中的雜物,將其淘洗干凈待用;4、泡米。用清水將粽米浸泡約4-6小時,以5小時為宜;5、包粽。取洗凈的竹筒,將粽米和粽餡填入筒體,若要粽米松軟,可注入適量水,蓋上筒蓋,將接口處密封;6、煮粽。將包好的筒粽放入鍋或其他容器中,加水煮沸后,用文火燉煮約4-6小時,以5小時為宜;或用蒸氣蒸約3小時,筒粽生產完畢。
本發明的粽餡可為臘肉、火腿、鮮肉、雞翅、昌魚、鮑魚,或豆沙、大棗、枸杞、葡萄干、香菇等;所述的粽米中可拌有雞湯、雞精、食鹽、生姜、生抽等調味品。用文火煮粽或用蒸氣蒸粽的水溫或氣溫均以100-110℃為宜。竹筒可采用毛竹、修竹等,以采用紋竹為最佳,竹衣青翠碧綠,可增加自然竹香。粽米可采用糯米、粳米、黑米、紅米、糜子等,以采用糯米和粳米為最佳。
權利要求
1.一種筒粽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它的生產工藝步驟是1)、加工竹筒取鮮竹子,以自然竹節為單位截鋸成小段,兩端保留竹節,構成一個竹筒;將竹筒從靠近一端竹節處分割為二,以長段為筒體,短段為筒蓋;將筒體沿口處的外表面除去一周邊,形成一外凹內凸沿口,將筒蓋沿口處的內表面除去一周邊,形成一可與筒體沿口緊扣合的外凸內凹沿口;2)、清洗竹筒將竹筒加工過程中沾留的竹屑等雜物清洗干凈待用;3)、淘米除去粽米中的雜物,將其淘洗干凈待用;4)、泡米用水將粽米浸泡約4-6小時;5)、包粽取洗凈的竹筒,將粽米和粽餡填入筒體,蓋上筒蓋,將接口處密封;6)、煮粽將包好的筒粽放入容器中,燉煮約4-6小時即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筒粽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工竹筒包括在竹筒筒體外部的竹皮上沿竹筒軸向刻制有二條或多條不穿透竹筒內瓤的凹槽。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筒粽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泡米是將粽米浸泡5小時;所述的煮粽是將包好的筒粽放入容器中,加水煮沸后,用文火燉煮5小時;或用蒸氣蒸3小時。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筒粽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用文火煮粽或用蒸氣蒸粽的水溫或氣溫為100-110℃。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筒粽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粽餡可為臘肉、火腿、鮮肉、雞翅、昌魚、鮑魚,或豆沙、大棗、枸杞、葡萄干、香菇;所述的粽米中可拌有雞湯、雞精、食鹽、生姜、生抽調味品;所述的粽米可采用糯米、粳米、黑米、紅米、糜子。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筒粽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筒可采用毛竹、修竹、紋竹;所述的截鋸成的竹筒是由一段自然竹節構成的單節竹筒或是由二段自然竹節構成一對竹筒。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竹筒粽子生產工藝,其工序是竹筒加工、清洗竹筒、淘米、泡米、包粽、煮粽。采用本發明制作的筒粽,不易破損,不易變質;粽米筋粘細韌,香味醇厚;便于運輸和存放。
文檔編號A23L1/48GK1457701SQ0211456
公開日2003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02年5月15日 優先權日2002年5月15日
發明者張鳴謙 申請人:張鳴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