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顯示裝置和支架,所述顯示裝置與支架之間設置有第一調節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設置于頭戴式設備內側,且與頭戴式設備之間設置第二調節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為伸縮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通過伸縮裝置設置于頭戴式設備內側。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裝置包括伸縮桿,所述伸縮桿處設置有卡扣部件,與之配合的,所述頭戴式設備內設置有可收納伸縮桿的收納槽,所述收納槽內設置有用于卡扣伸縮桿的卡扣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的控制連接線內置的穿過第一調節裝置、伸縮裝置及第二調節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部件為卡扣槽;所述卡扣裝置包括彈性部件,設置在彈性部件一端的珠子,收納時,所述珠子在彈性部件的作用下卡扣住伸縮桿上的卡扣槽。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調節裝置包括轉向座和設置于轉向座的轉軸;所述轉軸穿過所述支架,轉向座設置在頭戴式設備的底座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轉向座將支架的兩側進行包圍,從而將轉軸包裹在轉向座及支架的范圍內。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轉向座與底座之間還包括第三調節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調節裝置包括轉軸,轉向座與底座之間通過轉軸進行調節。
12.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頭戴式設備內設置有可收納支架或顯示裝置的收納槽。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設置在頭戴式設備內側,所述底座設置有可收納支架或顯示裝置的收納槽。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在收納槽一側設置有安裝槽, 所述轉向座設置在安裝槽內,所述轉軸設置在安裝槽內側。
15.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或底座的收納槽設有磁鐵,支架收納時通過磁鐵相吸將支架穩固在收納槽內。
16.根據權利要求2~13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調節裝置或第二調節裝置為萬向軸結構。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萬向軸結構的球軸設置有轉向限位結構。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向限位結構包括設置在球軸表面的限位凹槽,及球軸套內側與限位凹槽對應的螺釘。
19.根據權利要求2~14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的控制連接線內置穿過第一調節裝置、后與收納槽內的控制裝置連接。
20.根據權利要求1~14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裝置為微投顯示裝置。
21.根據權利要求1~14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或顯示裝置處設置有人機交互裝置。
22.根據權利要求8,11,14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可調節的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帶有阻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