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包括手套本體,以及設置于所述手套本體上的掛裝部,所述掛裝部用于掛設或固定物品,且所述掛裝部設置于手套手指的背部和/或手套手背部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掛裝部包括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固定設置于手套上,且所述第一固定件用于連接所述第二固定件;
所述第二固定件與第一固定件相連接,且所述第二固定件用于掛設或固定物品。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件上設有卡件,所述卡件用于卡設或套設物品。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件為彈性帶或具有剛性的彈性卡件。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件、第二固定件為相互吸附的磁性體。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件、第二固定件為相互匹配連接的粘扣帶或紐扣。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件上設置有連接件,所述連接件用于將第一固定件與第二固定件相互連接,且所述第一固定件上設有與連接件相匹配的卡槽。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的末端具有向內凸起或彎起的限位件。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設置于所述手套手背部的第一固定件與第二固定件相連接的區域位于手背食指與小指之間的相對應位置處。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掛裝部為彈性帶,且所述手套手指背部的彈性帶形成一筒腔。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帶的筒腔一端封閉。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掛裝部為第三固定件,所述第三固定件用于卡設或掛設物品。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掛裝部設置于手套食指、中指、無名指背部的第一指節和/或第二指節處。
1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掛裝功能的手套,其特征在于,設置于所述手套手背部位的第二固定件內設有儲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