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箱包領域,特別涉及帶有充電寶放置裝置的拉桿箱。
背景技術:
人們在外出旅游或者上學的時候,為了能夠為手機提供電力,通常都會攜帶充電寶以備不時之需,但是充電寶由于較為沉重,所以放置在身上時就會使得攜帶不方便。
目前,公開號為CN 205030674 U的中國專利公開了帶充電寶存放裝置的箱包拉桿上架及箱包,所述箱包拉桿上架的兩端分別設有一用于放置拉桿的通孔,所述箱包拉桿上架的下端部固定設置一充電寶存放裝置, 所述充電寶存放裝置位于兩個拉桿之間;所述充電寶存放裝置具有一用于存放充電寶的凹槽,所述箱包拉桿上架在與所述充電寶存放裝置相接觸的部位開設有一用于供充電寶通過的開口,但是由于凹槽的大小為固定的,這樣就只能放入比凹槽小的充電寶,適用范圍窄。
因此,需要提出一種新的方案來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帶有充電寶放置裝置的拉桿箱,通過置物室的大小可調節(jié)并能夠放入不同型號大小的充電寶從而使得適用范圍廣。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xiàn)的:一種帶有充電寶放置裝置的拉桿箱,包括箱體,所述箱體上設置有用于放置充電寶的置物室,所述置物室包括用于對充電寶進行限位的限位部以及用于承受充電寶重量的承重部,所述限位部與承重部通過調節(jié)機構可滑移固定連接。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調劑結構調節(jié)承重部和限位部之間的位置,從而調節(jié)了置物室中容積的大小,如此在使用不用型號大小的充電寶時,就能夠使得置物室與充電寶進行使用,使用的范圍更廣。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限位部位于承重部內(nèi)部并與承重部內(nèi)壁相貼合。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用于對充電寶進行位置限制的限位部是位于上方而用以支承充電寶的承重部則位于下方,將限位部設置在承重部的內(nèi)部可以使得在放入充電寶時,充電寶不與承重部的頂部之間形成抵觸,如此就使得充電寶的放置更為容易,并且同時也防止了承重部受到過多充電寶的擠壓而與限位部之間發(fā)生相互晃動,保證了放置充電寶的穩(wěn)定性。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承重部側部開設還有鎖緊孔,所述限位部側壁上開設有定位槽并且在定位槽中設置有凸體,所述調節(jié)機構包括穿過鎖緊孔并與凸體相抵觸的鎖緊件,所述鎖緊件通過彈性件與承重部外壁連接,并通過彈性件抵緊于定位槽內(nèi)壁上。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鎖緊件在彈性件的彈性作用下向著承重部內(nèi)部前進,直到伸進到定位槽中,并與凸體之間形成抵觸,這樣承重部在充電寶的擠壓作用而具有向下移動的趨勢時,鎖緊件就在凸體的限制作用下而不能繼續(xù)下降,如此就通過鎖緊件對承重部起到了限位的作用,在調節(jié)置物室的大小時,通過向外拉開鎖緊件并使得鎖緊件與凸體之間分離,這樣就能夠上下滑移承重部并改變置物室的大小,然后在位置調節(jié)完成之后,放開鎖緊件并使得鎖緊件在彈性件的彈性作用下與凸體之間形成抵觸并將承重部的位置再次固定,并放入不同型號的充電寶,調節(jié)方便快捷。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鎖緊件設置有兩個,并且兩個鎖緊件對稱分布在承重部兩側。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通過對稱分布在承重部兩側的鎖緊件同時對承重件進行定位的時候,不僅可以提高承重部的穩(wěn)定性,同時也能夠減小每一端鎖緊件所承受的作用力,對鎖緊件起到了保護作用。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凸體呈階梯狀設置并包括水平部和傾斜部,所述水平部位于傾斜部上方并在定位承重部與限位部時鎖緊件與水平部相抵觸。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當鎖緊件與水平部之間進行抵觸的時候,承重部施加給鎖緊件的作用力通過水平部進行承受,其中由于水平部的方向是水平的,這樣鎖緊件與水平部之間的壓力作用就完全由水平部承受的同時,鎖緊件受到水平部的作用力就是向上的,通過受力分析可知鎖緊件沒有受到朝向承重部外側的方向的作用力,這樣就能夠使得鎖緊件保持一個穩(wěn)定的狀態(tài),即對充電寶的穩(wěn)定性較高,不僅如此,當向上調節(jié)承重部的時候,能夠直接向上滑移承重部,這樣鎖緊件就在傾斜部的作用下自動的將鎖緊件驅動,并使得鎖緊件逐次經(jīng)過每一個水平部直到位置調節(jié)完成,簡單方便。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靠近定位槽端的所述鎖緊件呈片狀設置。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鎖緊件端部是片狀的時候,就能夠使得鎖緊件能夠與水平部之間有一個較大的作用面積,如此同時限位部與鎖緊件之間的接觸面積也變大,從而增加了限位部與承重部之間連接的穩(wěn)定性。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承重部外壁上設置有支撐環(huán),鎖緊件穿過支撐環(huán)并與支撐環(huán)內(nèi)壁相貼合。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通過支撐環(huán)能夠增大鎖緊件與承重部之間接觸的面積,從而防止了鎖緊件將承重部損傷,同時通過支撐環(huán)能夠增大鎖緊件的受力面積,從而對鎖緊件也起到了保護作用,延長了鎖緊件的使用壽命。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承重部位于限位部內(nèi)部,所述限位部底部開設有調節(jié)孔,所述調節(jié)機構包括穿過調節(jié)孔中并與調節(jié)孔螺紋連接的調節(jié)桿,調節(jié)桿端部抵觸于承重部底端。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調節(jié)穿過限位部的調節(jié)桿的長度,從而改變承重部在限位部中的高度,如此就能夠改變置物室的容積大小,這樣在就能夠適用在不同的情況下。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限位部的側部內(nèi)壁上設置有T形槽,承重部端部的形狀與T形槽的形狀相配合。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承重部通過兩端與T形槽相連接的時候,能夠較好的對承重部起到另一個限位的作用,并防止承重部發(fā)生轉動,提高了充電寶放置的穩(wěn)定性。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調節(jié)桿與承重部轉動連接。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調節(jié)桿與承重部轉動連接,這樣在承重部處于待機狀態(tài)下時,能夠收到調節(jié)桿的限制作用而不會從限位部中滑出,穩(wěn)定性高。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其一:承重部與限位部之間能夠進行相互滑移,這樣就能夠改變置物室中容積的大小,如此就能夠放入不同型號大小的充電寶,適用范圍廣;
其二:通過鎖緊件與階梯狀的凸體之間對承重部和限位部進行限位的時候,既能夠保證限位部和承重部之間連接的穩(wěn)定性,同時也能夠在調小置物室容積時方便的進行,實施性強;
其三:通過穿過限位部底部的調節(jié)桿對承重部的高度進行調節(jié)時,能夠對承重部的高度進行微調,如此就能夠根據(jù)具體充電寶的插孔以及充電線長等對充電寶的具體高度進行調節(jié),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圖1是實施例一中的結構示意圖,主要表現(xiàn)拉桿箱的外部結構;
圖2是實施例一中的限位部和承重部的結構圖,主要表現(xiàn)二者之間的位置以及連接關系;
圖3是實施例一中的部分結構的剖視圖,主要表現(xiàn)限位部和承重部的內(nèi)部結構;
圖4是圖3中A部分的放大圖;
圖5是實施例二中的部分機構的剖視圖,主要表現(xiàn)限位部和承重部之間的位置以及連接關系;
圖6是圖5中B部分的放大圖。
圖中,1、箱體;2、限位部;3、承重部;4、定位槽;5、凸體;51、水平部;52、傾斜部;6、鎖緊件;7、彈性件;8、支撐環(huán);9、調節(jié)桿;10、T形槽。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實施例一:帶有充電寶放置裝置的拉桿箱,如圖1所示,包括箱體1,在箱體1上設置有用于放置充電寶的置物室,其中置物室包括有位于上部的限位部2以及位于下部的承重部3,如圖2所示,其中限位部2位于承重部3內(nèi)部并與承重部3內(nèi)壁相貼合,同時二者可以相互滑移;在承重部3兩側側壁上對稱開設有鎖緊孔,在鎖緊孔中活動設置有鎖緊件6,其中鎖緊件6端部通過彈性件7連接在承重部3上,其中彈性件7為普通的彈簧,并且彈性件7持續(xù)處于拉伸狀態(tài),這樣鎖緊件6就能夠持續(xù)施加給限位部2外壁一個抵緊的作用力,同時在鎖緊件6抵緊的地方,限位部2上開設有定位槽4,在定位槽4中設置有呈階梯狀的凸體5,凸體5包括水平部51和傾斜部52,如圖3和圖4所示,其中水平部51位于傾斜部52上方,并且正常狀態(tài)下鎖緊件6抵觸在水平部51上,位于水平部51處的鎖緊件6呈片狀設置;在鎖緊孔出的承重部3的外壁上一體成型設置有支撐環(huán)8,鎖緊件6的形狀與支撐環(huán)8的形狀相配合并且穿過支撐環(huán)8中與支撐環(huán)8內(nèi)壁相貼合。
當進行正常的放置充電寶時,充電寶側部通過限位部2進行限位,其中限位件是固定在箱體1上的,同時底部通過承重部3進行承受,其中充電寶施加給承重部3的重力使得承重部3有向下運動的趨勢,這部分作用力傳遞到鎖緊件6上,并通過鎖緊件6傳遞到位置固定的限位部2上,這樣就能夠使得充電寶的位置固定;當需要對置物室的大小進行調節(jié)的時候,向外拉出鎖緊件6并使得鎖緊件6端部與凸體5之間分離,此時承重部3與限位部2之間的連接就斷開,然后就能夠移動承重部3,并在承重部3的移到合適的位置之后,放開鎖緊件6,這樣鎖緊件6就在彈性件7的彈性作用下向著限位部2運動并抵觸在水平部51上,由于限位部2與承重部3之間的距離發(fā)生了改變,如此就使得限位部2與承重部3之間形成的容積大小也發(fā)生了改變,即改變了置物室的容積大小,這樣就能夠放入不同大小的充電寶,不僅如此,當向上調節(jié)承重部3時,由于傾斜部52的方向是傾斜的,這樣直接向上提起承重部3可以使得鎖緊件6與傾斜部52之間發(fā)生相對的運動,這樣鎖緊件6就在傾斜部52形狀的驅動作用下直接向承重部3外部移動,而不需要對鎖緊件6進行操作,方便快捷;在承重部3通過鎖緊件6連接在限位部2上時,鎖緊件6同時也受到了支撐環(huán)8的支撐作用,這樣就增大了鎖緊件6與承重部3之間的接觸面積,對鎖緊件6和承重部3均起到了保護作用。
實施例二:與實施例一的不同之處在于,如圖5所示,承重部3位于限位部2內(nèi)部并與限位部2滑移連接,同時在限位部2底部開設有調節(jié)孔,穿過調節(jié)孔中與調節(jié)孔螺紋連接有調節(jié)桿9,其中調節(jié)桿9為普通的螺桿,并且調節(jié)桿9頂端與承重部3底端轉動連接;在限位部2的兩側上均設置有T形槽10,并且承重部3的兩端與T形槽10的形狀相配合,如圖6所示。
這樣在對置物室的大小進行調節(jié)的時候,轉動調節(jié)桿9并使得調節(jié)桿9穿過調節(jié)孔的高度進行改變,如此就能夠改變承重部3到限位部2底部的高度,即改變了用于放置充電寶的容積的大小,這樣就能夠放入不同大小的充電寶,并且由于承重部3兩端是與限位部2內(nèi)壁的T形槽10之間進行連接的,這樣就使得承重部3的位置穩(wěn)定性較高,提高了充電寶放置的穩(wěn)定性,當置物室處于待機狀態(tài)時,轉動連接在調節(jié)桿9上的承重部3能夠保持位置的穩(wěn)定性,而不會從限位部2中脫落,穩(wěn)定性高。
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其并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后可以根據(jù)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chuàng)造性貢獻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nèi)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