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杯子,特別涉及一種功能多樣的戶外水杯。
背景技術:
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喝水還是泡制飲品都離不開杯子,杯子的應用貫穿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市場上的杯子也越來越多樣化了。目前大多數杯子不具備照明功能,在外出的時候,由于戶外環境差異大,在戶外夜晚的時候,使用非常不便,并且杯子同樣不具備儲物功能,對于一些飲品或者小物品,需要另外存放,取用非常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功能多樣的戶外水杯,它在戶外能夠提供照明,同時遇到危險的時候也能當做標識,方便尋找救援,并且可以存放一些小物品,取用便捷。
為達到上述之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功能多樣的戶外水杯,包括杯體和杯蓋,所述杯體包括內杯和外殼,所述杯蓋與內杯相旋連接,所述杯蓋設有儲物空間,所述儲物空間設有貫通杯蓋頂面的開口,所述開口內壁設有臺階,所述臺階橫部設有彈性墊,所述臺階上裝配有翻蓋,所述翻蓋一端與臺階豎部鉸接相連,所述翻蓋另一端底面設有彈簧扣,所述儲物空間設有貫通杯蓋外壁的卡孔,所述彈簧扣底部扣接在卡孔上,所述外殼內腔設有發光裝置,所述發光裝置包括感應器、連接線和燈珠,所述外殼內腔底部設有裝配槽,所述感應器固定在裝配槽中,所述外殼內腔側壁設有線槽,所述連接線一端與感應器相連,并且向外延伸卡裝在線槽中,所述線槽分布有通孔,所述通孔貫通外殼外壁,所述燈珠分布在連接線上并且卡裝在通孔中。
進一步地,所述彈簧扣包括彈性板和扣體,所述扣體的外壁為弧形,所述扣體安裝在彈性板底部外壁,所述扣體扣接在卡孔中。
進一步地,所述內杯開口向外翻邊形成延伸段,所述延伸段外壁設有外螺紋,所述外殼內壁頂部設有內螺紋,所述內杯與外殼相旋連接,并且所述內杯外壁與外殼之間間隙配合。
進一步地,所述裝配槽底面設有通槽,所述通槽中設有卡裝有橡膠柱,所述橡膠柱頂面與感應器相接觸。
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在戶外的時候,水杯在存水的同時也能提供很好的照明功能,并且在野外遇險的時候,所述發光裝置能夠當做標識,方便尋找救援,大大提高了水杯的利用率,并且在發光裝置失靈時,可以便捷拆卸維修更換;再者所述杯蓋設有儲物空間,可以便捷的存放一些小物品,在外出的時候取用便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發光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外殼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杯蓋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翻蓋結構示意圖。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5所示,一種功能多樣的戶外水杯,包括杯體1和杯蓋2,所述杯體1包括內杯11和外殼3,所述杯蓋2與內杯11相旋連接,所述外殼3內腔設有發光裝置4,所述內杯11開口向外翻邊形成延伸段12,所述延伸段12外壁設有外螺紋13,所述外殼3內壁頂部設有內螺紋31,所述內杯11與外殼3相旋連接,所述內杯11外壁與外殼3之間間隙配合,能夠便捷的拆裝內杯11,在發光裝置4磨損失靈的情況下,能夠方便的維修更換。
所述發光裝置4包括感應器41、連接線42和燈珠43,所述外殼3內腔底部設有裝配槽32,所述感應器41固定在裝配槽32中,所述外殼3內腔側壁設有線槽33,所述連接線42一端與感應器41相連,并且向外延伸卡裝在線槽33中,所述線槽33分布有通孔34,所述通孔34貫通外殼3外壁,所述燈珠43分布在連接線42上并且卡裝在通孔34中,在戶外的時候,水杯在存水的同時也能提供很好的照明功能,并且在野外遇險的時候,所述發光裝置4能夠當做標識,方便尋找救援,大大提高了水杯的利用率,再者會發光的水杯也非常美觀。
所述裝配槽32底面設有通槽35,所述通槽35中設有卡裝有橡膠柱36,所述橡膠柱36頂面與感應器41相接觸,所述橡膠柱36不僅能夠很好的將通槽35密封,在需要發光照明的時候,可以按壓橡膠柱36,所述橡膠柱36在外力的作用下產生彈性,向上擠壓感應器41,所述感應器41受到外力作用,使得電源接通燈珠43發光,使用十分方便。
所述杯蓋2設有儲物空間21,所述儲物空間21設有貫通杯蓋2頂面的開口22,所述開口22內壁設有臺階23,所述臺階23上裝配有翻蓋5,所述儲物空間21可以便捷的存放一些小物品,在外出的時候取用便捷,所述翻蓋5一端與臺階23豎部鉸接相連,所述儲物空間21設有貫通杯蓋2外壁的卡孔24,所述翻蓋5另一端底面設有彈簧扣51,所述彈簧扣51包括彈性板52和扣體53,所述扣體53的外壁為弧形,所述扣體53安裝在彈性板52底部外壁,所述扣體53扣接在卡孔24中,通過彈簧扣51能夠方便的打開或閉合翻蓋5,并且所述臺階23橫部設有彈性墊25,在打開翻蓋5的時候,從卡孔24向內按壓扣體53,使得扣體53脫離卡孔24,然后所述翻蓋5在彈性墊25的彈力作用下向上彈起,自然的打開儲物空間21。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