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風能發電傘,包括傘面、傘骨、支撐骨、中棒、上巢、活動巢、傘頭和傘把;其特征在于,傘頭包括底座、轉軸和旋轉葉;傘面中部夾于底座和上巢之間;發電機緊鄰于上巢下方,轉軸穿過上巢并與發電機固定連接;傘頭內設有整流電路、蓄電池和照明燈;發電機與整流電路連接;傘頭包括兩片螺旋狀旋轉葉,兩旋轉葉相互纏繞成雙螺旋結構且它們的頂部兩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風能發電傘,其特征在于,傘頭中部縱向分布有若干可360°旋轉的副旋轉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風能發電傘,其特征在于,底座、轉軸、旋轉葉、副旋轉葉由塑料一體成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風能發電傘,其特征在于,底座和傘面之間安裝有一連接座,連接座和上巢內都設有一軸承,轉軸與軸承過盈配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風能發電傘,其特征在于,上巢下方固定連接有一發電機安裝座,中棒固定連接于發電機安裝座下方。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風能發電傘,其特征在于,底座呈上小下大的錐臺,底座下端面的直徑大于連接座的直徑。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風能發電傘,其特征在于,傘面的周面涂覆有條狀的熒光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