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手環,具體為一種電子運動手環,屬于電子運動產品領域。
背景技術:
手環是人類發展歷史上的一種配飾,在不同時期不同場合對于不同的人物具有不同的意義。手環制造材料五花八門,有塑料的、金屬的、樹枝的、花束的、水晶的等等,現在市面上還出現有特殊功用的手環,類似驅蚊、香味型等等,運動時測試心率或所燃燒的脂肪的手環也是其中的一種。由于手環是戴在手上,容易在運動時被磕碰情況弄壞,而且現有的手環大都設計的比較寬松,來適應手臂較粗的使用者,而手臂較細的使用者使用起來極為不舒適,并且,手環因為使電子設備,需要定期對其充電,如果不充電則無法使用,也為手環的使用帶來一定的困擾。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電子運動手環。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電子運動手環。
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電子運動手環,包括套環、指套和功能盒,所述功能盒一側設置指套,所述指套通過吸汗層和貯存層構成,所述功能盒下方設置套環,所述套環一端設置鎖扣,所述功能盒上方設置上蓋,所述上蓋上設置操作鈕,且所述上蓋上設置顯示屏,所述功能盒內部設置芯板,所述芯板一側設置換能盒,所述換能盒上方設置計算器,且所述換能盒一側設置蓄電池,所述蓄電池上方設置放電座,所述放電座一側設置漏電盒。
優選的,為了使手環具有良好的吸汗性能,所述吸汗層為網格結構,且所述貯存層為海綿材質構成。
優選的,為了使手環更好的貼緊手腕,所述套環為橢圓形結構。
優選的,為了使充電和放電過程一體化,所述蓄電池分別電性連接芯板和換能盒。
優選的,為了使顯示屏避免因磕碰而損壞,所述顯示屏嵌入安裝于上蓋內側。
優選的,為了使手環在不使用時保持無電狀態,所述換能盒和放電座之間呈相互抑制性連接。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為了使手環具有良好的吸汗性能,吸汗層為網格結構,且貯存層為海綿材質構成;為了使手環更好的貼緊手腕,套環為橢圓形結構,且套環和指套均為彈性材料構成;為了使充電和放電過程一體化,蓄電池分別電性連接芯板和換能盒;為了使顯示屏避免因磕碰而損壞,顯示屏嵌入安裝于上蓋內側,碰撞情況不會影響到顯示屏;為了使手環在不使用時保持無電狀態,換能盒和放電座之間呈相互抑制性連接,在換能盒工作時放電座不工作,換能盒不工作時放電座進行放電。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功能盒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蓄電池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指套材質結構示意圖。
圖中:1、功能盒;2、套環;3、指套;4、鎖扣;5、操作鈕;6、上蓋;7、顯示屏;8、芯板;9、計算器;10、蓄電池;11、換能盒;12、放電座;13、漏電盒;14、吸汗層;15、貯存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4所示,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電子運動手環,包括套環2、指套3和功能盒1,功能盒1一側設置指套3,指套3通過吸汗層14和貯存層15構成,功能盒1下方設置套環2,套環2一端設置鎖扣4,功能盒1上方設置上蓋6,上蓋6上設置操作鈕5,且上蓋6上設置顯示屏7,功能盒1內部設置芯板8,芯板8一側設置換能盒11,換能盒11上方設置計算器9,且換能盒1一側設置蓄電池10,蓄電池10上方設置放電座12,放電座12一側設置漏電盒13。
吸汗層14為網格結構,且貯存層15為海綿材質構成,手環具有良好的吸汗性能。
套環2為橢圓形結構,手環更好的貼緊手腕。
蓄電池10分別電性連接芯板8和換能盒11,充電和放電過程一體化。
顯示屏7嵌入安裝于上蓋6內側,顯示屏7避免因磕碰而損壞。
換能盒11和放電座12之間呈相互抑制性連接,手環在不使用時保持無電狀態。
本發明在使用時,首先,將手指穿過指套3,將功能盒1放置于手腕上方,扣上鎖扣4,使套環2套住手腕;然后,進行運動,運動時手環在手臂的晃動下進行晃動,從而帶動換能盒1產生電能,電能一部分經過蓄電池10傳遞于芯板8,供操作鈕5操作,還有一部分直接為計算器9供電,使計算器9經過換算將運動所消耗的脂肪顯示于顯示屏7上;接著,運動時,網格結構的吸汗層14會將手臂處產生的汗液吸入到海綿材質的貯存層15中,保持手臂清爽;最后,運動停止后,放電座12會將蓄電池10內的電量緩慢釋放,使手環保持無電狀態,避免影響其他電子設備的使用。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