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小學生書包,具體涉及一種小學生用矯正書包,屬于小學生用具領域。
背景技術:
書包,是指用布、皮革等制成的袋子。學生用來攜帶課本、文具用品。根據消費者品位的改變,箱包的材質更加多樣化。真皮、pu、滌綸、帆布、棉麻等質地箱包引領時尚潮流。同時,在越來越標榜個性的時代,簡約、復古、卡通等各類風格也從不同側面迎合時尚人士張揚個性的需求,小學生是國家未來的棟梁之才,現有的小學生經常不注意學習姿勢使得在學習的時候易養成駝背的習慣,如果不及時引導,會影響學生的一生。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小學生經常不注意學習姿勢使得在學習的時候易養成駝背的習慣,如果不及時引導,會影響學生的一生的問題,提供一種小學生用矯正書包。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提供一種小學生用矯正書包,包括書包本體,所述書包本體設有第一放置包,所述第一放置包的一側設有第二放置包,所述第二放置包的一側設有第三放置包,所述第一放置包和所述第二放置包的側面均設有第四放置包,所述第一放置包、所述第二放置包和所述第三放置包的表面均設有拉鏈,所述書包本體的另一側設有第一背帶,所述第一背帶的底端設有第一連接件,所述第一背帶的一端設有第二背帶,所述第二背帶的底端設有第二連接件。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通過字母魔術貼固定連接而成。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背帶、所述第二背帶、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的一端設有背部矯正帶體,所述背部矯正帶體通過水性粘合劑與所述書包本體固定連接。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放置包、所述第二放置包和所述第三放置包的內部體積均不相同。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背帶、所述第二背帶、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的內部均設有緩沖海綿體。
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該小學生用矯正書包通過把背包帶改成背部矯正帶使得小學生在背書包的同時可以矯正背部問題,解決了現有的小學生由于其學習姿勢不正確造成駝背的習慣,該小學生用矯正書包結構簡單、可以在小學生背書包的同時為小學生矯正背部問題。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書包本體;2、第一放置包;3、第二放置包;4、第三放置包;5、拉鏈;6、第四放置包;7、第一背帶;8、第二背帶;9、第一連接件;10、第二連接件。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小學生用矯正書包,包括書包本體1,書包本體1設有第一放置包2,第一放置包2的一側設有第二放置包3,第二放置包3的一側設有第三放置包4,第一放置包2和第二放置包3的側面均設有第四放置包6,第一放置包2、第二放置包3和第三放置包4的表面均設有拉鏈5,書包本體1的另一側設有第一背帶7,第一背帶7的底端設有第一連接件9,第一背帶7的一端設有第二背帶8,第二背帶8的底端設有第二連接件10,該小學生用矯正書包通過把背包帶改成背部矯正帶使得小學生在背書包的同時可以矯正背部問題,解決了現有的小學生由于其學習姿勢不正確造成駝背的習慣,該小學生用矯正書包結構簡單、可以在小學生背書包的同時為小學生矯正背部問題。
第一連接件9和第二連接件10通過字母魔術貼固定連接而成,字母魔術貼可以根據小學生的身材來固定連接件。第一背帶7、第二背帶8、第一連接件9和第二連接件10的一端設有背部矯正帶體,背部矯正帶體通過水性粘合劑與書包本體1固定連接。第一放置包2、第二放置包3和第三放置包4的內部體積均不相同。第一背帶7、第二背帶8、第一連接件9和第二連接件10的內部均設有緩沖海綿體,緩沖海綿體可以對身體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
該裝置是一種小學生用矯正書包,當需要使用該矯正書包時,學生家長可以根據學生的身材來調節第一連接件9和第二連接件10的長度問題,通過第一連接件9、第二連接件10、第一背帶7、第二背帶8一端的背部矯正帶可以對小學生在學習時不良的學習姿勢進行糾正,使得小學生在背書包的同時可以矯正背部脊椎,不同體積大小的第一放置包2、第二放置包3、第三放置包4可以放置不同的物品,便于查找。
該小學生用矯正書包通過把背包帶改成背部矯正帶使得小學生在背書包的同時可以矯正背部問題,解決了現有的小學生由于其學習姿勢不正確造成駝背的習慣,該小學生用矯正書包結構簡單、可以在小學生背書包的同時為小學生矯正背部問題。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