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醫(yī)療器械,包括:
具有近端和遠端的細長組件,其中所述醫(yī)療器械配置成插入患者的天然孔口中并穿過所述患者的胃腸道;
位于所述近端處的手柄;以及
位于所述遠端處的刺激器,其中所述刺激器配置成刺激所述胃腸道以產生協調的收縮性蠕動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yī)療器械,其中所述刺激器提供電、機械和腸刺激中的至少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yī)療器械,其中所述刺激器配置成處于塌縮狀態(tài)以插入到所述胃腸道中,并且其中所述刺激器配置成從所述塌縮狀態(tài)擴張至展開狀態(tài)以接觸所述胃腸道的內表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yī)療器械,其中所述細長組件的所述遠端包括至少一個端口,用于輸送食物、輸送藥劑、移除廢棄物和移除氣體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yī)療器械,還包括控制單元,其配置成基于使用者的實時輸入和預定刺激模式中的至少一個來控制所述刺激器的一個或多個刺激模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醫(yī)療器械,還包括用于感測運動、應力、張力、接觸阻抗、電信號和化學生物標記物中至少一個參數的傳感器,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基于所述傳感器感測到的至少一個參數調整由所述刺激器提供的刺激。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醫(yī)療器械,其中所述遠端基于所述至少一個參數進行定位。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yī)療器械,其中所述刺激器配置成以反復刺激模式刺激所述胃腸道,其中所述模式包括在0.5V和1.5V之間刺激直至感測到持續(xù)、協調的蠕動波為止。
9.一種醫(yī)療器械,包括:
具有近端和遠端的細長組件,其中所述醫(yī)療器械配置成插入患者的天然孔口中并穿過所述患者的胃腸道;
位于所述近端處的手柄;以及
位于所述遠端處的刺激器,其中所述刺激器配置成刺激所述胃腸道以產生協調的收縮性蠕動波。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醫(yī)療器械,其中所述刺激器提供電、機械和腸刺激中的至少一種。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醫(yī)療器械,其中所述刺激器配置成處于塌縮狀態(tài)以插入到所述胃腸道中,并且其中所述刺激器配置成從所述塌縮狀態(tài)擴張至展開狀態(tài)以接觸所述胃腸道的內表面。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醫(yī)療器械,其中所述細長組件的所述遠端包括至少一個端口,用于輸送食物、輸送藥劑、移除廢棄物和移除氣體中的至少一種。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醫(yī)療器械,還包括控制單元,其配置成基于使用者的實時輸入和預定刺激模式中的至少一個來控制所述刺激器的一個或多個刺激模式。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醫(yī)療器械,還包括用于感測運動、應力、張力、接觸阻抗、電信號和化學生物標記物中至少一個參數的傳感器,其中所述控制單元配置成基于所述傳感器感測到的至少一個參數來調整由所述刺激器提供的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