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固體唇膏組合物,其包含:
(a)按重量計,約1%至約25%的至少一種硅酮丙烯酸酯共聚物;
(b)按重量計,約5%至約35%的至少一種聚丙基倍半硅氧烷成膜樹脂;
(c)按重量計,約10%至約20%的至少一種蠟;
(d)按重量計,約30%至約70%的至少一種揮發性烴溶劑;
(e)可選地,至少一種著色劑;以及
(f)可選地,至少一種填料;
其中,所述硅酮丙烯酸酯共聚物(a)與所述至少一種聚丙基倍半硅氧烷成膜樹脂(b)的比率為約1:1至約1:4;所述組合物具有至少40gf的硬度;所述重量為相對于所述組合物的重量的重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種硅酮丙烯酸酯共聚物(a)的重量百分比加上所述至少一種聚丙基倍半硅氧烷成膜樹脂(b)的重量百分比的總和小于或等于2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硅酮丙烯酸酯共聚物選自環戊硅氧烷(和)丙烯酸酯/二甲聚硅氧烷共聚物、乙酸丁酯(和)丙烯酸酯/二甲聚硅氧烷共聚物、甲基三甲聚硅氧烷(和)丙烯酸酯/二甲聚硅氧烷共聚物、異十二烷(和)丙烯酸酯/二甲聚硅氧烷共聚物、及其混合物。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聚丙基倍半硅氧烷成膜樹脂具有通式RnSiO(4-n)/2;其中R獨立地選自氫原子和包含3個碳原子的一價烴基,其中大于80摩爾%的R是丙基,n是1.0至1.4的值;大于60摩爾%的所述共聚物包含RSiO3/2單元;所述成膜樹脂按所述樹脂的重量計具有含量為0.2%至10%的羥基或烷氧基、及其混合物。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蠟是合成蠟。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蠟選自聚乙烯蠟、硬脂氧基二甲聚硅氧烷、山崳氧基二甲聚硅氧烷、硬脂基二甲聚硅氧烷、鯨蠟硬脂基二甲聚硅氧烷、及其混合物。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含有大于約40%的揮發性烴溶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揮發性烴溶劑來自異十二烷。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包括著色劑。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硅酮丙烯酸酯共聚物(a)與所述至少一種聚丙基倍半硅氧烷成膜樹脂(b)的比率為約1:1至約1:2.5。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具有約40gf至約100gf的硬度。
12.一種固體唇膏組合物,其包含:
(a)按重量計,約1%至約25%的丙烯酸酯/二甲聚硅氧烷共聚物;
(b)按重量計,約5%至約35%的聚丙基倍半硅氧烷成膜樹脂;
(c)按重量計,約10%至約20%的聚乙烯蠟;
(d)按重量計,約45%至約70%的異十二烷;
(e)至少一種著色劑;以及
(f)可選地,至少一種填料;
其中,所述丙烯酸酯/二甲聚硅氧烷共聚物(a)與所述聚丙基倍半硅氧烷成膜樹脂(b)的比率為約1:1至約1:2.5;所述至少一種硅酮丙烯酸酯共聚物(a)的重量百分比加上所述至少一種聚丙基倍半硅氧烷成膜樹脂(b)的重量百分比的總和小于或等于20%;所述組合物具有約40gf至約70gf的硬度;所述重量為相對于所述組合物的重量的重量。
13.一種包含向唇部施用固體唇膏組合物的化妝唇部的方法,所述組合物包含:
(a)按重量計,約1%至約25%的至少一種硅酮丙烯酸酯共聚物;
(b)按重量計,約5%至約35%的至少一種聚丙基倍半硅氧烷成膜樹脂;
(c)按重量計,約10%至約20%的至少一種蠟;
(d)按重量計,約30%至約70%的至少一種揮發性烴溶劑;
(e)至少一種著色劑;以及
(f)可選地,至少一種填料;
其中,所述硅酮丙烯酸酯共聚物(a)與所述至少一種聚丙基倍半硅氧烷成膜樹脂(b)的比率為約1:1至約1:4;所述組合物具有至少40gf的硬度;所述重量為相對于所述組合物的重量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