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配液裝置,具體為一種全自動配液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在醫院中的治療中,通過輸液治療一般是必不可少的治療方式,輸液治療的效果明顯,醫護人員會根據不同的病情配置不同的配方,由于醫院的病人數量較多,會給配液人員較大的工作量,并且由于是人工配藥可能會出現藥量和藥品的錯誤,給人們的身體健康帶來威脅。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種全自動配液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全自動配液裝置,包括外殼、儲液罐、輸送裝置、出藥口、旋轉閥、下藥管、重力感應器、顯示屏、儲藥罐、泵、流量傳感器、電磁閥、輸液管、蓄電池、處理器、控制器和單向閥,所述外殼為7型,所述外殼的內部設有儲液罐,所述儲液罐的頂端設有單向閥,所述單向閥通過輸液管泵連接,所述泵的下方設有電磁閥,所述電磁閥的下方設有流量傳感器,所述外殼的上方設有儲藥罐,所述儲藥罐的底部設有重力傳感器,所述儲藥罐的下端連接有下藥管,所述下藥管的下端設有旋轉閥,所述旋轉閥的下方設有出藥口,所述外殼的前端設有顯示屏,所述出藥口的下方設有輸送裝置,所述外殼的上方設有蓄電池,所述蓄電池的下方固定于外殼的內側設有處理器和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與旋轉閥、電磁閥電性連接連接,所述重力傳感器和流量傳感器通過處理器與控制器電連接連接,所述處理器與顯示屏電連接,所述蓄電池為整個裝置供電。
進一步的,為了能達到較好的配液效果,所述顯示屏為LED顯示屏,并設有配方輸入鍵。
進一步的,為了能滿足不同病人的需求,所述儲液罐的數量為2個,分別為生理鹽水儲液罐和葡萄糖溶液儲液罐。
進一步的,為了能提高配液裝置的使用壽命,所述外殼采用不銹鋼材料制成。
進一步的,為了能滿足較復雜的配液需求,所述儲藥罐的數量為3-10個。
進一步的,為了能達到持久供電的效果,所述蓄電池為鉛酸蓄電池。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種全自動配液裝置的顯示屏為LED顯示屏,并設有配方輸入鍵,能達到較好的配液效果,所述儲液罐的數量為2個,分別為生理鹽水儲液罐和葡萄糖溶液儲液罐,能滿足不同病人的需求,所述外殼采用不銹鋼材料制成,能提高配液裝置的使用壽命,所述儲藥罐的數量為3-10個,能滿足較復雜的配液需求,所述蓄電池為鉛酸蓄電池,能達到持久供電的效果,本發明通過將配液自動化,使得配液的速度和精確到得到了極大的提高,降低了醫護人員的工作量。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結構圖;
圖2為本發明原理圖;
圖中:1-外殼、2-儲液罐、3-輸送裝置、4-出藥口、5-旋轉閥、6-下藥管、7-重力感應器、8-顯示屏、9-儲藥罐、10-泵、11-流量傳感器、12-電磁閥、13-輸液管、14-蓄電池、15-處理器、16-控制器、17-單向閥。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全自動配液裝置,包括外殼1、儲液罐2、輸送裝置3、出藥口4、旋轉閥5、下藥管6、重力感應器7、顯示屏8、儲藥罐9、泵10、流量傳感器11、電磁閥12、輸液管13、蓄電池14、處理器15、控制器16和單向閥17,所述外殼1為7型,所述外殼的內部設有儲液罐2,用于放置輸液,所述儲液罐2的頂端設有單向閥17,防止藥液的回流,所述單向閥17通過輸液管13與泵10連接,所述泵10的下方設有電磁閥12,所述電磁閥12的下方設有流量傳感器11,用于控制藥液的量,所述外殼1的上方設有儲藥罐9,所述儲藥罐9的底部設有重力傳感器7,用于控制藥品的量,所述儲藥罐9的下端連接有下藥管6,所述下藥管6的下端設有旋轉閥5,能到穩定的給藥效果,所述旋轉閥5的下方設有出藥口4,所述外殼1的前端設有顯示屏8,便于對配液裝置的控制,所述出藥口4的下方設有輸送裝置3,便于將輸液瓶與出藥口對接,所述外殼1的上方設有蓄電池14,所述蓄電池14的下方固定于外殼的內側設有處理器15和控制器16,所述控制器15與旋轉閥5、電磁閥12電性連接連接,所述重力傳感器7和流量傳感器11通過處理器15與控制器16電連接連接,所述處理器15與顯示屏8電連接,所述蓄電池14為整個裝置供電,所述顯示屏8為LED顯示屏,并設有配方輸入鍵,能達到較好的配液效果,所述儲液罐2的數量為2個,分別為生理鹽水儲液罐和葡萄糖溶液儲液罐,能滿足不同病人的需求,所述外殼1采用不銹鋼材料制成,能提高配液裝置的使用壽命,所述儲藥罐9的數量為3-10個,能滿足較復雜的配液需求,所述蓄電池14為鉛酸蓄電池,能達到持久供電的效果。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