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小角度左右轉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馬達、驅動塊、連接塊和主軸;
所述馬達的輸出軸上設有偏心軸,所述偏心軸隨所述馬達的轉動而偏心轉動;
所述驅動塊具有并排設置的第一孔和第二孔,所述第一孔可相對轉動地套置于所述偏心軸上;所述連接塊的第一端與所述主軸固定連接,第二端設有傳動軸,所述傳動軸與主軸不共線地并排設置,并且所述傳動軸可相對轉動地插設于所述第二孔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小角度左右轉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心軸包括軸座和軸桿,所述軸座的底端與所述馬達的輸出軸傳動連接,所述軸桿位于所述軸座的頂端圓周邊緣偏心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小角度左右轉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軸桿的中心軸與所述軸座的旋轉中心軸之間的間距不大于所述軸座的半徑的一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小角度左右轉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軸桿從所述驅動塊的下方插入所述第一孔,所述傳動軸從所述驅動塊的上方插入所述第二孔,以使所述驅動塊位于偏心軸和連接塊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小角度左右轉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塊的第一端設有安裝孔,所述安裝孔套置于所述主軸上并且所述安裝孔與所述主軸之間不能相對轉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小角度左右轉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孔與所述主軸之間通過過盈配合連接安裝。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小角度左右轉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孔和主軸中的一個上設有伸出配合件,另一個上設有縮回配合件,當安裝孔套置于所述主軸上時所述伸出配合件和縮回配合件配合以阻止所述安裝孔和主軸相對轉動。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小角度左右轉動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于馬達上的支架,所述支架上設有軸孔,所述主軸可轉動地位于軸孔內。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小角度左右轉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底架和上架,所述底架固定于所述馬達的端面,所述上架通過螺釘固定安裝于底架上,所述軸孔貫穿于上架并延伸至底架上。
10.一種電動牙刷,包括機身及刷頭,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身內設有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小角度左右轉動裝置,所述刷頭固定連接于所述主軸上;所述機身內還設有可充電的電池及控制板,所述控制板電連接于所述電池與馬達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