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按摩器,包括按摩器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按摩器本體前端連接有橡筋,所述橡筋另一端可拆卸連接有既可折合于按摩器本體內又能展開平鋪的軟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按摩器本體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端兩側均設有護板,所述護板后端設有后板,所述后板前端設有按摩裝置,所述底板上端中部設有按摩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板與所述底板通過鉸接軸可轉動的鉸接,所述橡筋一端與所述底板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按摩器本體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端兩側均設有護板,所述護板后端設有后板,所述后板前端設有按摩裝置,所述底板開設有孤位。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護板兩側的橡筋一端均與所述護板連接,所述橡筋另一端均連接所述軟墊。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護板與后板成夾角鉸接,所述護板與后板的夾角為5°-15°。
7.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種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按摩器本體與所述軟墊之間連接有至少兩節橡筋,相鄰兩節橡筋之間通過調節扣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種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橡筋另一端連接有至少兩塊相互連接的軟墊。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板內設有與所述按摩裝置電連接的充電設備,所述后板后端設有用于連接充電器的充電接口。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一種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護板兩側的橡筋一端均與所述護板連接,所述橡筋另一端分別連接有公扣和母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