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帶保健功能的護具,包括護具基片,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附加保健層,所述附加保健層設置在貼近皮膚的護具基片內表面,所述附加保健層為大眼網布或透氣紡織布,還包括芯片包,所述芯片包內放置生物微電子芯片,所述生物微電子芯片包括至少一塊微電子集成電路模塊,所述微電子集成電路模塊包括感應接收線圈、微型信息處理電路、高速緩存、晶體振蕩器和發射線圈,所述感應接收線圈、高速緩存、晶體振蕩器和發射線圈與微型信息處理電路進行電連接,并執行接收信號、緩存信號、放大信號和發射信號的活動,所述芯片包縫制或粘貼和磁吸在所述附加保健層與所述護具基片形成的容納空間內,所述護具為護肩或護腕或護肘或護腰或護膝或護踝,所述護具基片的材質為塑料或硅膠或金屬或紡織品中的一種或幾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保健功能的護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微電子芯片包括至少兩塊微電子集成電路模塊,每塊所述微電子集成電路模塊之間呈角度排列,每塊所述微電子集成電路模塊之間進行絕緣處理。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帶保健功能的護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微電子集成電路模塊外層進行TBU或ABS塑料封裝。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保健功能的護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應接收線圈材質為金屬鉿或金屬鉭。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帶保健功能的護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微電子芯片成扁平薄片狀,長寬比為24:19,厚為1mm。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4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帶保健功能的護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信息處理電路為透明印刷電路貼紙。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保健功能的護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芯片包置于所述護具相對人體的相應穴位處。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保健功能的護具,其特征在于,一種帶保健功能的護具包括至少兩片所述芯片包。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保健功能的護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保健層上設置開口,所述開口呈T字形或呈門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