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矯形器,其特征在于,該矯形器包括矯形器主體(1),所述矯形器主體(1)兩側向內彎折呈槽狀,從內向外依次包括滌綸布層(11)、中間層(12)和聚乙烯層(13);
在所述矯形器主體(1)上開設有透氣孔(2)和拉力孔(3);
所述矯形器主體(1)的形狀與待矯形的軀體部位相適應,用于安放在所述軀體部位的外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待矯形的軀體部位是腰、腿、腳或脖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矯形器為腰部矯形器,其外形與人體腰部外形相適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氣孔(2)有多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氣孔(2)在所述矯形器主體(1)上呈軸對稱分布。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矯形器還包括拉力帶和拉力扣,拉力帶通過拉力扣固定在拉力孔(3)上并且拉力帶位于矯形器外側,即聚乙烯層(13)與滌綸布層(11)相對的一面,拉力帶是可以調節松緊的。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在矯形器內側,拉力扣不超過滌綸布層(1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在矯形器內側,拉力扣不超過中間層(12)。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在矯形器內側,拉力扣表面與聚乙烯層(13)平齊。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矯形器邊緣處存在翻邊結構,即在聚乙烯層四周,滌綸布從內側伸出并翻卷,從而包裹聚乙烯層,翻邊寬度為5mm至2cm。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翻邊寬度為8mm至1.2cm。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翻邊寬度為1cm。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滌綸布層(11)、中間層(12)和聚乙烯層(13)由滌綸布和聚乙烯板材經層壓形成。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矯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層(12)是滌綸布和聚乙烯板材在一定溫度和一定壓力下壓制時相互浸潤和/或滲透而形成的混合材料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