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器械領域,具體為一種多功能手術工具。
背景技術:
手術是指以刀、剪和針等器械在人體局部進行的操作,是外科的主要治療方法,俗稱“開刀”,目的是醫治或診斷疾病,如去除病變組織、修復損傷、移植器官、改善機體的功能和形態等。
手術過程中,經常會用到多種手術器具,例如,手術刀、鑷子和剪刀等器具,一場手術中,往往需要更換多次器具,特別浪費時間,而頻繁的更換器具還可能使醫護人員出現器具拿取錯誤的情況,給手術帶來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手術工具,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多功能手術工具,包括刀片、鑷子、手柄和照明機構;
所述手柄的一端連接所述刀片,所述手柄的另一端連接所述鑷子,所述手柄包括握持部,所述握持部朝其軸線收縮;
所述刀片的一側具有刀刃,與所述刀刃的相對側設置有收容部和彎鉤,所述收容部為開口狀且呈圓弧形,所述彎鉤與所述刀片鉸接,且所述彎鉤能夠轉動至所述收容部內;
所述照明機構設置于所述手柄的一端,所述照明機構包括固定塊、固定耳、LED燈和電池,所述LED燈和所述電池設置于所述固定耳上,所述固定耳與所述固定塊鉸接,且所述LED燈與所述電池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彎鉤包括自由端和轉動端,所述彎鉤轉動至所述收容部時,所述彎鉤的自由端朝向所述收容部。
優選的,所述刀片上且靠近所述彎鉤的轉動端設置有磁性件。
優選的,所述磁性件為磁鐵,且所述彎鉤采用不銹鋼材料制成。
優選的,所述彎鉤的自由端與轉動端之間的距離小于所述收容部開口端之間的距離。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手術工具的結構簡單,同時具備鑷子、刀片和彎鉤,可以實現手術中的多種動作,例如,切除和夾取等動作,可以縮短手術的時間,以提高手術的效率,同時,此手術工具可以減少手術過程中各種器具的切換,從而降低拿錯器具的風險,保證手術的有效進行。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中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彎鉤收至收容部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2中照明機構轉動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手柄,2、刀片,3、鑷子,4、彎鉤,5、磁鐵,6、收容部,7、固定塊,8、固定耳,9、LED燈,10、電池,11、握持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多功能手術工具,包括刀片2、鑷子3、手柄1和照明機構。
具體地,參閱圖1和圖2,手柄1的一端連接刀片2,手柄1的中間可以設置為圓柱形,兩端可以設置為半球形,以方便操作人員的握持,手柄1的另一端連接鑷子3,手柄1包括握持部11,在本實施例中,握持部11位于手柄1的中部,且握持部11朝其軸線收縮,即手柄1的兩端大、中間小,換而言之,握持部11的直徑小于手柄1兩端部的直徑,這樣當手持手柄1時,兩端位置稍高的手柄1端部可以限制手柄1與手相對滑動的情況出現,而本實施例中,并不僅限于使用圓柱形的手柄1,此處只是優選的實施方式。
刀片2的一側具有刀刃,與刀刃的相對側設置有收容部6和彎鉤4,收容部6主要用于閑時將彎鉤4收納至其中,因此將收容部6設置為開口狀且最好呈圓弧形,其中,彎鉤4與刀片2之間采用鉸接,可實現彎鉤4相對刀片2轉動,且彎鉤4能夠轉動至收容部6內,當不需要使用彎鉤4時,將彎鉤4收納至收容部6內,以避免彎鉤4觸碰該手術工具以外的部件。
需要說明的是,彎鉤4包括自由端和轉動端,轉動端即為彎鉤4與刀片2鉸接處,而自由端即為遠離轉動端的一端,彎鉤4轉動至收容部6時,彎鉤4的自由端朝向收容部6,為了使彎鉤4能夠收納至收容部6內,彎鉤4的自由端與轉動端之間的距離小于收容部6開口端之間的距離。
而當需要使用彎鉤4時,為了將彎鉤4固定,本實施例中,在刀片2上且靠近彎鉤4的轉動端設置有磁鐵5,因而,彎鉤4最好采用不銹鋼材料,這樣,當彎鉤4由收容部6向刀片2的外部展開時,磁鐵5可將彎鉤4吸附,以使彎鉤4的位置相對固定,方便彎鉤4的使用。
參閱圖3,照明機構設置于手柄1的一端,照明機構的數量包括至少一個,在本實施例中,照明機構的數量為一個,照明機構包括固定塊7、固定耳8、LED燈9和電池10,LED燈9的設置主要在于彌補手術中無影燈可能出現照明的死角,確保手術的全方位照明,LED燈9和電池10設置于固定耳8上,固定耳8與固定塊7鉸接,由于固定耳8與固定塊7鉸接,則固定耳8可相對固定塊7轉動,當刀片2一端需要照明時,則可調整固定耳8,使LED燈9指向刀片2一端即可,當鑷子3一端需要照明時,旋轉固定耳8,使LED燈9指向鑷子3一端即可,LED燈9與電池10之間為電性連接。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