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脈象儀,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
支架,設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支架上設有至少一個貫穿于所述支架的第一穿孔;
連接件,所述連接件上設有至少一個貫穿于所述連接件的第二穿孔;
至少一個軸,所述至少一個軸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穿孔及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穿孔一一對應地穿設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穿孔及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穿孔,且所述連接件能夠隨著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穿孔沿著所述至少一個軸的往復運動而在第一方向上往復運動,且所述連接件能夠同時隨著所述至少一個軸沿著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穿孔的往復運動而在第二方向上往復運動;
支撐臂,設置在所述連接件上,且所述支撐臂能夠隨著所述連接件在所述第一方向及所述第二方向上往復運動;
定位裝置,設置在所述連接件上,且所述定位裝置能夠隨著所述連接件在所述第一方向及所述第二方向上往復運動;及
壓力傳感器組件,設置在所述支撐臂上;
其中所述壓力傳感器組件進一步包括:
壓力傳感器調(diào)節(jié)裝置,設置在所述支撐臂上;及
至少一個壓力傳感器探頭,設置在所述壓力傳感器調(diào)節(jié)裝置上;
其中所述定位裝置的定位點能夠位于所述至少一個壓力傳感器探頭的下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脈象儀,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腕托,設置在所述底座上,且所述腕托位于所述第二方向在所述底座上的投影的延長線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脈象儀,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穿孔的形狀為長條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脈象儀,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穿孔的至少其中之一的形狀為弧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脈象儀,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上設有限位部,所述限位部限制所述支撐臂和/或所述定位裝置在所述第一方向往復運動的極限位置。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脈象儀,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軸的至少其中之一設有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固定所述連接件在所述支架上的位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脈象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能夠在所述底座上沿著所述底座往復運動。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脈象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為U型,且在所述支架兩側(cè)的對稱位置設有至少一個第一穿孔。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脈象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力傳感器組件還包括;
限位開關,所述限位開關限制所述壓力傳感器探頭移動的極限位置。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脈象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裝置進一步包括:
定位部;及
連接部;
所述定位部連接所述連接部的一端,所述連接部的另一端連接所述連接件,且所述定位部為C型,所述定位部兩端的連線中點為定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