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有關于水產養殖中的魚類的疾病救治,具體涉及一種防治甲魚紅脖子病的組合物。
背景技術:
:甲魚紅脖子病,又稱:大脖子病。嗜水氣單胞菌水亞種是該病的病原之一。嗜水氣單胞菌廣泛分布于自然界的各種水體,是多種水生動物的原發性致病菌。嗜水氣單胞菌侵入甲魚體后,先在腸道內增殖,再經動脈循環進入肝臟、腎臟及其它組織,引起肝臟、腎臟等器官以及血液病變,繼而出現全身癥狀。由于機械損傷、天氣、水溫突變、水質惡化、飼料變更等應激因素均可促使病原體入侵,導致該病發生。病甲魚癥狀為脖頸紅腫、充血、伸縮困難。有的病甲魚周身水腫,腹部可見多個大小不一的紅斑,并不斷潰爛,口鼻出血,眼睛白濁,嚴重時失明。病甲魚口腔、食管、胃、腸的黏膜呈明顯的點狀、斑塊狀、彌散性出血,肝臟腫大,呈土黃色或灰黃色,有針尖大小的壞死灶,脾腫大。病甲魚對外界環境反應的敏感性降低,不攝食,行動遲緩,或浮于水面,或伏于沙地、食臺或蔭涼處,或潛伏于泥沙中不動,大多在上岸曬背時死亡。常用西藥對該病進行治療,西藥雖然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存在副作用大,對環境污染大,長期使用造成的耐藥性和抗生素濫用也對養殖業造成了危害等缺點。因此發明一種能夠有效治療甲魚紅脖子病的藥物是十分必要的。利用中草藥資源發明一種使用方便、效果好、醫療成本便宜、無副作用的治療甲魚紅脖子病的中藥對于發展甲魚養殖,提高甲魚養殖業經濟收益,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技術實現要素: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提供一種組方合理、制備簡單、使用方便的一種防治甲魚紅脖子病的組合物。所述的一種防治甲魚紅脖子病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薺菜5~8份、土荊芥3~6份、野菊花10~15份、蒼術8~12份、筋骨草5~8份、仙人掌2~5份、金銀花10~15份、甘草8~12份、馬齒莧8~12份。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案,,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薺菜5份、土荊芥6份、野菊花12份、蒼術8份、筋骨草8份、仙人掌5份、金銀花14份、甘草8份、馬齒莧9份。上述的一種防治甲魚紅脖子病的組合物的制備方法為:按所述的重量份稱取各原料,按重量份稱取中草藥原料,干燥,粉碎至100目左右,混合均勻,包裝即得組合物。所述一種防治甲魚紅脖子病的組合物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將組合物按0.5%~0.8%比例添加于常規飼料中。上述一種防治甲魚紅脖子病的組合物原料功效解析:薺菜:涼肝止血,平肝明目,清熱利濕;土荊芥:祛風除濕,殺蟲止癢,活血消腫;野菊花:清熱解毒、消腫、涼肝明目,具有降壓、調節血流動力學和抗心肌缺血作用;蒼術:燥濕健脾、祛風散寒、明目,抗胃炎、抗胃潰瘍、調節胃腸運動、抗肝損傷、抗缺氧;筋骨草:具有鎮咳、祛痰、平喘、抗炎免疫、抗菌、抗病毒作用;仙人掌:行氣活血、涼血止血、解毒消腫,具降血糖、抗胃潰瘍、抗炎、鎮痛、抗應激、延緩衰老;金銀花:具有抗病原微生物、抗毒、抗炎、解熱、促進炎細胞吞噬功能、降血脂、中樞興奮、預防胃潰瘍;甘草:抗炎、抗潰瘍、抗過敏反應,抗癌,抗菌,抗病毒,促進胰液分泌,對離體腸有抑制,調節免疫功能;馬齒莧:清熱解毒、涼血止血,促進潰瘍愈合、收縮血管、調血脂。有益效果:1、能有效的防治甲魚紅脖子病,降低因甲魚紅脖子病死亡;2、采用中草藥配方的配合,不易產生抗藥性;3、具有安全性高、殘留少等諸多優點。具體實施方式:實施例一:所述的一種防治甲魚紅脖子病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薺菜5份、土荊芥6份、野菊花12份、蒼術8份、筋骨草8份、仙人掌5份、金銀花14份、甘草8份、馬齒莧9份。實施例二:所述的一種防治甲魚紅脖子病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薺菜6份、土荊芥5份、野菊花13份、蒼術9份、筋骨草7份、仙人掌4份、金銀花13份、甘草9份、馬齒莧9份。實施例三:所述的一種防治甲魚紅脖子病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薺菜7份、土荊芥4份、野菊花14份、蒼術10份、筋骨草6份、仙人掌3份、金銀花12份、甘草9份、馬齒莧10份。上述的一種防治甲魚紅脖子病的組合物的制備方法為:按所述的重量份稱取各原料,按重量份稱取中草藥原料,干燥,粉碎至100目左右,混合均勻,包裝即得組合物。所述一種防治甲魚紅脖子病的組合物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將組合物按0.6%比例添加于常規飼料中。本發明的實驗效果取紅脖子病甲魚600只,每組150只,分四個水池放置,每池放入病魚150只,池水深0.5米,控制水溫25℃左右。空白組常規喂養,實驗組1采用本發明的實施例一,實驗組2采用本發明的實施例二,實驗組3采用本發明的實施例三,實驗組的將本發明組合物按0.6%比例添加于常規飼料中。記錄10天后甲魚的數據如下表:空白組實驗組1實驗組2實驗組3紅脖子病甲魚數150150150150存活數73142141138存活率48.7%94.7%94.0%92.0%從上表可以看出本發明對甲魚紅脖子病有很好的療效。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發明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加以變更或改型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是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內容,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改型,仍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當前第1頁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