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可移除把手的燒烤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獨特設計以用于在燒烤格柵上烹調食品的鍋。本發明的鍋克服了燒烤不適于直接在格柵面上烹調的食品時的多個固有限制。
背景技術:
使用燒烤格柵進行戶外烹調的人常常會面對怎樣使用格柵烹調切成丁的或切得很細的食品的困境,除非采取特殊預防措施,否則所述切成丁的或切得很細的食品將穿過格柵開口掉落到熱源上。美國專利No. 4,510,855描述了一種薄板,該薄板可夾到具有小開口的標準燒烤格柵上以防止食品從中穿過。美國專利No. 2,846,941描述了一種設計成容納安裝在金屬扦上的食品的燒烤籃。為了這種目的,Charcoal Champion銷售其薄平板形 式的具有菱形開口以及向上翻轉的邊緣的燒烤格柵網。然而,設計成將燒烤體驗擴展至包括小食品的烹調(否則這些小食品會穿過燒烤格柵而滑落)的所有燒烤器具都具有一定限制。諸如美國專利No. 5,560,286中描述的網狀籃子針對這種目的被設計。然而,當用在格柵面上時,這種基于矩形的籃子將達到非常高的溫度。操作這種籃子必須非常注意以防止受到傷害。鑒于使用者操作籃子不僅是為了將籃子從格柵面上移除,而且常常要使籃子抖動、旋轉或重新定位以確保容納在其中的食品均勻烹調,從而防止處于籃子底部的那些食品比放置在它們上面的食品更快速地烹調好,這種情況特別具有挑戰性。如果要使用具有把手的網狀鍋或籃子,至少有兩個迄今為止無法解決的額外擔心。具體地說,如果格柵鍋或器件上附接了把手,那么在烹調期間,把手將不僅變得熱得危險,而且如果木炭用作熱源,則把手將永久性變臟。進一步,許多燒烤格柵器件設置有可移除的頂部件或蓋。這些頂部件或蓋在控制烹調溫度方面極其有用,同時既可烘焙又能燒烤食品。然而,如果燒烤鍋或籃子采用把手,那么組合的鍋/籃子和把手將大體上從格柵面向外延伸從而阻礙蓋的閉合。由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適當的網狀鍋,所述網狀鍋能夠提供用于烹調小食品又能克服現有技術的限制的便捷裝置。當考慮下述公開內容和所附權利要求時,這些以及其他優點將更容易變得顯而易見。
發明內容
燒烤鍋具有本體部分。所述本體部分的特征是具有側壁和從所述側壁延伸的大體上平面的網狀底部。容納元件從本體部分延伸,并且該燒烤鍋還設置有可移除地附接至所述容納元件的把手。
圖I是依據本發明制作的典型格柵鍋的立體圖。
圖2是示出本發明的把手移除特征的局部立體圖。圖3A和3B描繪在實施本發明的方法時用在典型燒烤格柵上面的本發明的立體俯視圖。圖3C是示出了圖3A和3B的燒烤格柵在燒烤過程期間、燒烤格柵的頂部件或蓋放置在適當位置的立體俯視圖。圖4是本發明的另一實施方式的側視圖。圖5是把手-鍋接口的另一實施方式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通過結合附圖考慮下面的描述,將會更好地理解關于本發明的構成和操作方法的作為本發明的特性的新穎特征以及本發明進一步的目的和優點,在所述附圖中本發明的優 選實施方式通過示例被示出。然而,應當清楚地理解的是,附圖僅用于舉例說明,而并非用作本發明的范圍的限定。表征本發明的各種新穎特征在權利要求中具體闡述。在上面的發明內容中已廣泛地概述了本發明的更重要的特征,以便可更好地理解下面的詳細描述,并且可便于理解本發明對現有技術的貢獻。當然,本發明所具有的附加特征將在下文中描述并將形成所附權利要求的額外主題。所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理解,作為本發明的基礎的構思可容易地用作實施本發明的幾個目的的其他結構、方法和系統的設計的基礎。因此重要的是,權利要求被認為包括這些等同結構,只要它們不偏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僅為方便和參考起見而非用于限制,某些術語及它們的派生表述可用于下面的描述。例如,除非另有說明,詞語-例如“向上”、“向下”、“左”和“右”指代被引用的附圖中的 方向。類似詞語-例如“向內”和“向外”分別指代朝向和遠離器件或區域以及其指定部分的幾何中心的方向。除非另外指出,單數時態引用包括復數時態,并且反之亦然。參閱圖1,燒烤鍋10被示出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本體部分11可由多孔金屬板或復合材料板或絲網構成,所述多孔金屬板或復合材料板或絲網在每一種情況下都設置有足夠大的開口以允許熱量從燒烤烹調源穿過本體部分11均勻傳導,同時防止小食品從其上掉落,且始終耐受燒烤烹調特有的溫度。至少,大體上平面的底部19由網狀材料構成。作為優選實施方式,側壁20也可由網狀材料構成,并且在這種情況下,平面底部19與側壁20之間形成平滑過渡。作為優選實施方式,雖然在多數情況下可免去把手12,但是在希望使用把手12和把手13將鍋10從格柵面上提升的情況下,也可采用把手12。作為進一步優選的實施方式,可采用頂部件9,如圖所示所述頂部件9本身可由網狀材料構成。把手8可在頂部件9內居中設置以便使用者能夠根據需要方便地從鍋10上提升頂部件9。參閱圖3A,可以構想到的是,在接收到需烹調的小食品(未示出)時,鍋10將放置于燒烤格柵30的格柵面31上。木炭、燃氣或其他熱源將定位在格柵31下面,從而烹調網狀燒烤鍋10的內容物。然而,如圖3A所示,當網狀燒烤鍋10放置在格柵面31的中央時,把手13將不僅暴露于定位在網狀面31下方的熱源,而且還將延伸超出燒烤架30的側壁。由此,除非采用本發明的獨特特征,否則蓋35 (圖3C)將不能適當地安置在燒烤架30的底部部分36上面。通過參閱圖2、3B和3C,可對本發明的潛力有深刻的理解。具體地說,正如第一實施方式,把手13設置有彈簧加載的杠桿17以便與容納元件14接口連接。在這種構造中,延伸凸緣7通過用手15的拇指16施加壓力而能夠選擇性地從把手底部部分6移動。由此,通過選擇性地將凸緣7接合在槽縫18內,把手13可被接合至以及從容納元件14分離。在這種情況下,僅用使用者的單只手15,就能夠選擇性地放置以及移除把手13。這在烹調過程期間可能是重要的,因為鍋10的網狀本體部分11可能變得非常熱,能夠用單只手將把手13放置到容納元件14上以及從容納元件14移除從而防止傷害將是非常有益的。在一些情況下,平面底部19與格柵面31之間將具有足夠的摩擦,以便于如所建議的僅使用單只手來放置和移除把手。如圖3B所示,一旦移除了把手13,網狀鍋10便在烹調過程期間放在格柵面31上 面。如果要移除網狀鍋10或者抖動或重新分布網狀鍋10的內容物,可將頂部件9放到鍋10上并將把手13重新插入容納元件14上。在這種情況下,因為在烹調過程期間把手13并未在其位置,所以使用者無需擔心把手13會熱得令人不舒服或熱得危險。同樣重要的是,如參閱圖3C所示出的,一旦移除了把手13,將不存在對如圖所示將蓋35放置到底部36上的妨礙。圖4中描繪了本發明進一步的實施方式。在這種情況下,燒烤鍋40被示出為具有本體部分41和蓋42。本體部分41具有大體上平面的網狀底部56以及從所述網狀底部56延伸的側壁57。容納元件48從具有構造在其中的槽縫49的本體部分41延伸。把手47具有用于容納元件48的內部通道(圖5的元件70)。蓋42可設置有把手43,從而能方便地放置和移除大小設置為適合安裝本體部分41上的蓋42。蓋的凸出部分44從所述蓋42延伸出。把手47具有通過彈簧54偏置的彈簧加載的杠桿50,通過施加壓力至第一彈簧加載的杠桿50,該杠桿50可從容納元件48移開,以使第一延伸凸緣51選擇性地接合入槽縫49和移出槽縫49。燒烤鍋40還設置有通過彈簧55偏置并且具有第二延伸凸緣53的第二彈簧加載的杠桿52,通過施加壓力至第二彈簧加載的杠桿52,該杠桿52可從容納元件48移開,以使第二延伸凸緣53與第一蓋凸出部分44選擇性地接合。回過來參閱圖4,應當指出,當第二延伸凸緣53接合第一蓋凸出部分44時,蓋42固定至本體部分41。燒烤鍋40還可包括與第一蓋凸出部分44在直徑方向上反向延伸的第二蓋凸出部分45。蓋42還可包括伸出部分46,所述伸出部分46定位成當第一蓋凸出部分44與把手對準時容納第二蓋凸出部分45。當第二蓋凸出部分45與伸出部分46設置在一起時,蓋42在第二延伸凸緣43從第一蓋凸出部分44脫開時可樞轉。為了進一步示出這種第二備選可移除把手構造,現參閱圖5。在這種情況下,本體部分69示出為由網狀材料構成并且具有從所述本體部分69延伸的容納元件67。容納元件67設置有槽縫68。把手61設置有開口端63以及在其內部大小設置為可滑動地接收容納元件67的通道70 (以虛線示出)。通過彈簧66偏置且在凸緣65處終止的彈簧加載的杠桿64由把手61支撐,如前面所述,可通過施加壓力至彈簧加載的杠桿64來使所述凸緣65移動。在操作中,一旦壓下彈簧加載的杠桿64,容納元件67就在把手61的內部70內滑動。在通過使容納元件67在通道70內滑動而將把手61接合到容納元件67之后,從杠桿64上移除壓力以使凸緣65能夠接合槽縫68。于是,除非使用者壓下彈簧加載的杠桿64由此使凸緣65從槽縫68脫開,把手61會被鎖定在適當的位置并且不可移除。在使凸緣65從槽縫68脫開時,通過使容納元件67滑出通道70,把手61可從本體部分69滑開。由于上述設置,當采用燒烤架30時,即使最不熟練的燒烤操作者都可以勝任難于烹調的小食品的制作。本發明的創新性網狀鍋可輕松地被加載食品、放到格柵表面上并且按需操縱,而無需擔心其抓握元件(把手)在抓握時熱得讓人不舒服或熱得危險或者當蓋被放置到燒烤格柵的底部上時鍋會與蓋發生干涉。上述公開內容足以使所屬領域技術人員實施本發明,并且提供了由發明人當前構想的實施本發明的最佳模式。雖然在此提供了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的充分和完整的公開,但是不期望將本發明限制于所描述的確切構造、大小、關系或操作。各種改型、備選構造、改變和等同體將會被所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地想到,并且 可在不偏離本發明的真實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適當采用。這些改變可涉及備選材料、部件、結構布置、尺寸、形狀、形式、功能、操作特征等。因此,上面的描述和說明不應被認為限定了本發明的范圍,本發明的范圍是通過所附權利要求限定的。
權利要求
1.ー種燒烤鍋,包括本體部分,所述本體部分具有側壁和從所述側壁延伸的大體上平面的網狀底部;從所述本體部分延伸的容納元件;以及可移除地附接至所述容納元件的把手。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燒烤鍋,其中所述側壁也由網狀材料構成。
3.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燒烤鍋,進一歩包括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燒烤鍋,其中所述蓋也由網狀材料構成。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燒烤鍋,其中所述本體部分由耐受燒烤烹調溫度下生成的熱量的材料構成。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燒烤鍋,其中所述把手可由使用者用單只手從所述容納元件上拆除。
7.ー種燒烤鍋,包括本體部分,所述本體部分具有側壁和從所述側壁延伸的大體上平面的網狀底部;從所述本體部分延伸的容納元件,所述容納元件具有構造于其中的槽縫;以及具有可移除地附接至所述容納元件的把手底部部分的把手,所述把手設置有彈簧加載的杠桿和延伸凸緣,通過施加壓カ至所述彈簧加載的杠桿,所述延伸凸緣可選擇性地從所述把手底部部分移開,以便將所述延伸凸緣選擇性地接合入所述槽縫和移出所述槽縫。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燒烤鍋,其中所述側壁也由網狀材料構成。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燒烤鍋,其中當所述把手底部部分被所述容納元件容納并且所述延伸凸緣伸入所述槽縫內時,所述把手固定至所述本體部分。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燒烤鍋,其中當所述彈簧加載的杠桿被壓下并且所述延伸凸緣從所述槽縫移出時,所述把手可從所述本體部分移除。
11.ー種燒烤鍋,包括本體部分和蓋,所述本體部分具有側壁和從所述側壁延伸的大體上平面的網狀底部;從所述本體部分延伸的容納元件,所述容納元件具有構造在其中的槽縫;以及具有可移除地附接至所述容納元件的把手底部部分的把手,所述蓋的大小設置為適合安裝在所述本體部分上并且具有從所述蓋延伸的第一蓋凸出部分,所述把手設置有第一彈簧加載的杠桿和第一延伸凸緣以及第ニ彈簧加載的杠桿和第二延伸凸緣,通過施加壓カ至所述第一彈簧加載的杠桿,所述第一延伸凸緣可選擇性地從所述把手底部部分移開,以便將所述第一延伸凸緣選擇性地接合入所述槽縫和移出所述槽縫;通過施加壓カ至所述第二彈簧加載的杠桿,所述第二延伸凸緣可選擇性地從所述把手底部部分移開,以便將所述第二延伸凸緣選擇性地接合在所述第一蓋凸出部分內。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燒烤鍋,其中所述側壁也由網狀材料構成。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燒烤鍋,其中當所述第二延伸凸緣接合所述第一蓋凸出部分時,所述蓋固定至所述本體部分。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燒烤鍋,其中所述蓋進一歩包括在直徑方向上與所述第一蓋凸出部分反向地延伸的第二蓋凸出部分。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燒烤鍋,其中所述本體部分設置有伸出部分,所述伸出部分定位成當所述第一蓋凸出部分與所述把手對準時容納所述第二蓋凸出部分。
16.如權利要求15的燒烤鍋,其中當所述第二延伸凸緣從所述第一蓋凸出部分脫開時,所述第二蓋凸出部分在所述伸出部分內樞轉。
17.一種燒烤食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燒烤格柵和燒烤鍋,該燒烤格柵具有熱源和格柵面,該燒烤鍋包括具有側壁和從所述側壁延伸的大體上平面的網狀底部的本體部分、從所述本體部分延伸的容納元件以及可移除地附接至所述容納元件的把手,所述本體部分的大小設置為放置在所述格柵面上并且在所述燒烤格柵內;將所述食品放入所述燒烤鍋中;以及將所述燒烤鍋放置在所述燒烤格柵上并且在燒烤過程的至少一部分期間將所述把手從所述容納元件行移除。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燒烤格柵具有選擇性地放在格柵面上的可移動或可移除的蓋。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將所述可移動或可移除的蓋放置在所述格柵面上之前,將所述把手從所述本體部分上移除。
20.一種燒烤食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燒烤格柵和燒烤鍋,該燒烤格柵具有熱源和格柵面,該燒烤鍋包括本體部分、從所述本體部分延伸的容納元件以及具有可移除地附接至所述容納元件的把手底部部分的把手,所述本體部分具有側壁以及從所述側壁延伸的大體上平面的網狀底部,所述容納元件具有構造于其中的槽縫,所述把手設置有彈簧加載的杠桿和延伸凸緣,通過施加壓カ至所述彈簧加載的杠桿,所述延伸凸緣可選擇性地從所述把手底部部分移開,以便將所述延伸凸緣選擇性地接合到所述槽縫中和移出所述槽縫,所述本體部分的大小設置為放置在所述格柵面上并且在所述燒烤格柵內;將食品放入所述本體部分中;以及通過抓握所述燒烤鍋的所述把手將所述本體部分放置在所述燒烤格柵上;在燒烤過程的至少一部分期間壓下所述彈簧加載的杠桿以便將所述凸緣從所述槽縫中移除并且將所述把手從所述容納元件上移除。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將蓋放置在所述格柵面上之前,將所述把手從所述本體部分移除。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通過下述操作將食品從所述燒烤格柵上移除移動或移除燒烤鍋蓋、使所述把手底部部分在所述容納元件內滑動同時施加壓カ至所述彈簧加載的杠桿、釋放所述彈簧加載的杠桿從而使所述凸緣能夠接合所述槽縫并且將所述本體部分從所述格柵面上移除。
23.一種燒烤食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燒烤格柵和燒烤鍋,該燒烤格柵具有熱源和格柵面,該燒烤鍋包括本體部分和蓋、從所述本體部分延伸的容納元件以及具有可移除地附接至所述容納元件的把手底部部分的把手,所述本體部分具有側壁和從所述側壁延伸的大體上平面的網狀底部,所述容納元件具有構造于其中的槽縫,所述蓋的大小設置為安裝到所述本體部分并且具有從所述蓋伸出的第一蓋凸出部分,所述把手設置有第一彈簧加載的杠桿和第一延伸凸緣以及第ニ彈簧加載的杠桿和第二延伸凸緣,通過施加壓カ至所述第一彈簧加載的杠桿,所述第一延伸凸緣可選擇性地從所述把手底部部分移開,以便將所述第一延伸凸緣接合入所述槽縫和移出所述槽縫,通過施加壓カ至所述第二彈簧加載的杠桿,所述第二延伸凸緣可選擇性地從所述把手底部部分移開,以便將所述第一延伸凸緣選擇性地接合在所述第一蓋凸出部分內;將食品放入所述本體部分;通過首先施加壓カ至所述第二彈簧加載的杠桿并釋放所述壓カ至所述第二彈簧加載的杠桿從而將所述第二延伸凸緣與所述第一蓋凸出部分接合而將所述蓋放到所述本體部分上;以及在燒烤過程的至少一部分期間將所述把手從所述容納元件上移除。
24.ー種燒烤鍋,包括本體部分,所述本體部分具有側壁以及從所述側壁延伸的大體上平面的網狀底部;從所述本體部分延伸的容納元件,所述容納元件具有構造于其中的槽縫;以及具有開ロ端和通道的把手,該通道在所述把手內部并且大小設置為滑動地容納所述容納元件,所述把手設置有彈簧加載的杠桿和延伸凸緣,通過施加壓カ至所述彈簧加載的杠桿,可使所述延伸凸緣移動,以便將所述延伸凸緣選擇性地接合入所述槽縫和移出所述槽縫。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燒烤鍋,其中所述側壁也由網狀材料構成。
26.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燒烤鍋,其中當所述把手將所述容納元件可滑動地容納在所述通道內并且所述延伸凸緣伸入所述槽縫內時,所述把手固定至所述本體部分。
27.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燒烤鍋,其中當所述彈簧加載的杠桿被壓下并且所述延伸凸緣從所述槽縫移出時,所述把手可從所述本體部分移除。
28.ー種燒烤鍋,包括本體部分和蓋,所述本體部分具有側壁以及從所述側壁延伸的大體上平面的網狀底部;從所述本體部分延伸的容納元件,所述容納元件具有構造于其中的槽縫;以及具有開ロ端和通道的把手,該通道在所述把手內部并且大小設置為可滑動地容納所述容納元件,所述蓋的大小設置為安裝在所述本體部分上并且具有從所述蓋伸出的第一蓋凸出部分,所述把手設置有第一彈簧加載的杠桿和第一延伸凸緣,通過施加壓カ至所述第一彈簧加載的杠桿,可使所述第一延伸凸緣移動,以便將所述第一延伸凸緣選擇性地接合入所述槽縫和移出所述槽縫,并且所述容納元件設置有第二彈簧加載的杠桿和第二延伸凸緣,通過施加壓カ至所述第二彈簧加載的杠桿,可使所述第二延伸凸緣移動,以便將所述第二延伸凸緣選擇性地與所述第一蓋凸出部分接合。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燒烤鍋,其中所述側壁也由網狀材料構成。
30.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燒烤鍋,其中當所述第二延伸凸緣接合所述第一蓋凸出部分時,所述蓋固定至所述本體部分。
31.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燒烤鍋,其中所述蓋進一歩包括在直徑方向上與所述第一蓋凸出部分反向地延伸的第二蓋凸出部分。
32.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燒烤鍋,其中所述本體部分設置有伸出部分,所述伸出部分定位成當所述第一蓋凸出部分與所述把手對準時容納所述第二蓋凸出部分。
33.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燒烤鍋,其中當所述第二延伸凸緣從所述第一蓋凸出部分脫開時,所述第二蓋凸出部分可在所述伸出部分內樞轉。
34.一種燒烤食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燒烤格柵和燒烤鍋,該燒烤格柵具有熱源和格柵面,該燒烤鍋包括具有側壁和從所述側壁延伸的大體上平面的網狀底部的本體部分、從所述本體部分延伸的容納元件以及具有開口和通道的把手,所述容納元件具有構造于其中的槽縫,該通道在所述把手內部并且大小設置為可滑動地容納所述容納元件,所述把手設置有彈簧加載的杠桿和延伸凸緣,通過施加壓カ至所述彈簧加載的杠桿,可使所述延伸凸緣移動,以便將所述延伸凸緣選擇性地接合入所述槽縫和移出所述槽縫;將食品放入所述本體部分中并且通過抓握所述把手而將所述燒烤鍋放到所述燒烤格柵上,并且此后在燒烤過程的至少一部分期間將所述把手從所述容納元件上移除。
35.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燒烤格柵具有可移動或可移除的蓋,所述蓋選擇性地放在所述格柵面上。
36.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將所述可移動或可移除的蓋放在所述格柵面上之前,將所述把手從所述本體部分上移除。
37.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通過首先壓下所述彈簧加載的杠桿并隨后一旦所述把手被放置而使所述凸緣伸入所述槽縫內就釋放所述彈簧加載的杠桿,從而將所述容納元件可滑動地插入所述把手的所述通道內,進而將所述燒烤鍋從所述格柵面上移除。
全文摘要
一種具有本體部分的燒烤鍋。所述本體部分的特征是具有側壁和從所述側壁延伸的大體上平面的網狀底部。容納元件從所述本體部分延伸,并且該燒烤鍋還設置有把手,所述把手可移除地附接至所述容納元件。
文檔編號A47J45/10GK102697400SQ201210052948
公開日2012年10月3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2日 優先權日2011年3月3日
發明者P.J.德南 申請人:威廉斯-索諾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