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香及其香盤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香及其香盤。
背景技術:
香,包括佛香、蚊香、熏香、沉香、檀香等。以香禮佛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寓意著代代相傳、生生不息、敬天法祖的精神和期望。而隨著人們對生活質量要求的提高,熏香、沉香、檀香、蚊香的應用也非常廣泛,起到放松精神、減輕壓力、驅蚊滅蟲、凈化空氣、烘托氛圍的效果。不同種類、不同應用、不同香型的香往往由不同的配料制作,但是都不可避免的會產生大量的煙霧和焦油,焦油隨著煙霧漂浮、彌散,從而對空氣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大量燃香或在室內燃香的情況下,空氣中彌散的煙霧和焦油還會對人的身體帶來不良影響。由此可見,現有的香在結構與使用上,顯然仍存在有不便與缺陷,而亟待加以進一步改進。如何能創設一種可改變燃香后產生的煙霧漂浮方向,從而利于收集焦油,降低燃香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影響的新型結構的香及其香盤,是當前一個缺需改進的方向。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香及其香盤,使其可改變燃香后產生的煙霧漂浮方向,從而利于收集焦油,降低燃香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影響,從而克服現有的香的不足。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一種香,其香體底部開設有盲孔。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的香體為圓柱形、棱柱形、圓錐形、棱錐形或子彈頭形。所述的盲孔的軸向長度為香體軸向長度的70% 95%。此外,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應用上述香的香盤,包括:與所述香體底部對應的香體支撐部、與所述盲孔對應的導煙結構、位于導煙結構下方的吸收槽、以及放置在吸收槽中的焦油吸收物質。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的吸收槽為環形盤狀結構,導煙結構為設置在吸收槽中心的柱狀球冠頂結構,香體支撐部為設置在導煙結構頂部的三個以上凸點。所述的香體支撐部為立環、立弧或立框結構,導煙結構為開設在香體支撐部頂部的通孔,吸收槽設置在導煙結構的正下方。所述的焦油吸收物質為水。所述的焦油吸收物質為活性炭固體或顆粒。所述的吸收槽與導煙結構之間的距離為I 15cm。采用這樣的結構后,本實用新型的香點燃后,煙霧將從盲孔向下排出,煙霧與焦油的漂浮方向特定、集中,配合本實用新型香盤,可有效吸收焦油,從而明顯降低燃香對環境的污染,以及對人體健康的不利影響,克服現有燃香制品的不足,更適于香文化的廣泛推廣。
上述僅是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手段,
以下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圖1是本實用新型香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香盤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另一種香盤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香是在現有香體I的底部開設一盲孔11,經在各種配料的香上試驗證明,將開設有盲孔11的香按照一般習慣從頂部點燃后,產生煙霧將不會沿香體頂部向上漂浮、擴散,而是經盲孔11導出,并向下排出,焦油與煙霧一并沿特定方向漂浮,只要及時收集便不會擴散。其中,香體I的結構可采用任何適于開孔的結構,例如圓柱形、棱柱形、圓錐形、棱錐形、子彈頭形等。盲孔11的軸向長度以相當于香體11軸向長度的70% 95%為宜。請配合參閱圖2、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還對應提供了應用上述香的香盤,其包括與所述香體I底部對應的香體支撐部21、與盲孔11對應的導煙結構22、位于導煙結構22下方的吸收槽23、以及放置在吸收槽中的焦油吸收物質。其中,焦油吸收物質通常可選擇在吸收槽23內放置水、活性炭固定、活性炭顆粒等,均可達到很好的焦油吸收效果。為了盡量避免煙霧與焦油向空氣中擴散,吸收槽23與導煙結構22之間的距離通常以I 15cm為宜。具體來說,香盤的結構可采用如圖2所示的立式結構,其中,香體支撐部21可采用立環、立弧或立框結構,導煙結構22即為開設在香體支撐部21頂部的通孔,吸收槽23則設置在導煙結構22的正下方。也可采用如圖3所示的盤式結構,其中吸收槽23為環形盤狀結構,導煙結構22為設置在吸收槽23中心的柱狀球冠頂結構,香體支撐部21即是在導煙結構22的頂部設置三個以上凸點。此外,本實用新型香盤不拘泥于上述公開的兩種結構,任何可支撐香體1,并可在香體I與香體支撐部21之間形成一定空隙或通道以便于為盲孔11排出的煙霧和焦油導流,并在煙霧和焦油經導流的下游方向放置任何可吸收焦油的物質,均在本實用新型的設計思路及保護范圍之內,本領域技術人員可根據裝飾需要和技術發展狀況在上述指導思想下任意設計香盤的具體形式。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做出些許簡單修改、等同變化或修飾,均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香,其特征在于:其香體底部開設有盲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香體為圓柱形、棱柱形、圓錐形、棱錐形或子彈頭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盲孔的軸向長度為香體軸向長度的70% 95%。
4.一種應用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香的香盤,其特征在于包括:與所述香體底部對應的香體支撐部、與所述盲孔對應的導煙結構、位于導煙結構下方的吸收槽、以及放置在吸收槽中的焦油吸收物質。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收槽為環形盤狀結構,導煙結構為設置在吸收槽中心的柱狀球冠頂結構,香體支撐部為設置在導煙結構頂部的三個以上凸點。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香體支撐部為立環、立弧或立框結構,導煙結構為開設在香體支撐部頂部的通孔,吸收槽設置在導煙結構的正下方。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焦油吸收物質為水。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焦油吸收物質為活性炭固體或顆粒。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收槽與導煙結構之間的距離為I 15cm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于一種香及其香盤,該香的香體底部開設有盲孔。該香盤包括與所述香體底部對應的香體支撐部、與所述盲孔對應的導煙結構、位于導煙結構下方的吸收槽、以及放置在吸收槽中的焦油吸收物質。本實用新型的香點燃后,煙霧將從盲孔向下排出,煙霧與焦油的漂浮方向特定、集中,配合本實用新型香盤,可有效吸收焦油,從而明顯降低燃香對環境的污染,以及對人體健康的不利影響,克服現有燃香制品的不足,更適于香文化的廣泛推廣。
文檔編號A47G33/00GK203153358SQ20122067823
公開日2013年8月28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11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11日
發明者許鳳春 申請人:許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