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智能控制家用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包括橫桿機構、立桿機構、座椅機構、腳踏機構、劃動機構和智能檢測組件,所述橫桿機構包括豎直設置的支撐立柱和固定于所述支撐立柱上的第一橫桿、第二橫桿,所述第一橫桿和所述第二橫桿平行設置,所述橫桿機構遠離所述支撐立柱的一端與所述立桿機構相連,所述橫桿機構靠近所述支撐立柱的一端與所述座椅機構配合連接,所述座椅機構可沿所述第一橫桿和所述第二橫桿滑動,所述劃動機構下部分別與所述橫桿機構、所述立桿機構固連,所述立桿機構中部設有腳踏機構連接座,所述腳踏機構連接座與所述第一橫桿平行設置且遠離所述立桿機構的一端設有第一腳踏滑動桿和第二腳踏滑動桿,所述第一腳踏滑動桿和所述第二腳踏滑動桿均豎直設置且構成滑槽結構,所述腳踏機構可在所述滑槽結構內上下滑動,所述橫桿機構上部通過螺栓固定有所述智能檢測組件,所述智能檢測組件包括檢測組件立柱、檢測手環和顯示器,所述檢測組件立柱下方固定連接有連接凸臺,所述連接凸臺與所述支撐立柱固定連接,所述檢測組件立柱通過信號傳輸線與所述檢測手環連接,所述顯示器通過顯示器固定桿與所述檢測組件立柱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控制家用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劃動機構罩蓋,所述劃動機構罩蓋蓋在所述劃動機構上,所述劃動機構包括劃動機構本體和劃動操作體,所述劃動機構本體兩側設有開口的第一滑動槽和第二滑動槽,所述劃動機構本體遠離所述劃動操作體的一端設有若干個第一彈力拉帶安裝孔,所述劃動操作體包括操作本體和第二彈力拉帶安裝孔,所述操作本體兩側設有第一滑動凸起和第二滑動凸起,所述第一滑動凸起和所述第二滑動凸起可分別在所述第一滑動槽和所述第二滑動槽內滑動,所述操作本體靠近所述劃動機構本體的一側設有若干個第二彈力拉帶安裝孔,所述操作本體兩側還固連有第一異形操作拉桿和第二異形操作拉桿,所述第一彈力拉帶安裝孔和所述第二彈力拉帶安裝孔之間設有彈力拉繩,所述立桿機構還包括從下至上依次設置的下接地座、橫桿機構連接座和劃動機構連接座,所述立桿機構與所述橫桿機構、所述劃動機構分別通過所述橫桿機構連接座、所述劃動機構連接座連接,所述第一橫桿和所述第二橫桿分別對稱設置有第一配合孔和第二配合孔,所述座椅機構包括座椅和座椅定位器,所述座椅包括座椅座板、滑動凸起,所述滑動凸起設置在所述座椅座板下方且可在所述第一橫桿和所述第二橫桿之間滑動,所述滑動凸起上設有第一座椅定位孔和第二座椅定位孔,所述座椅座板上方設有座椅靠背管,所述座椅下方通過兩個所述座椅定位器與所述橫桿機構配合固定,所述座椅定位器包括固定螺母、軸桿和擰緊輪,所述軸桿分別穿過所述第一配合孔、所述第一座椅定位孔或所述第二座椅定位孔、所述第二配合孔后通過所述擰緊輪擰緊固定,所述第一腳踏滑動桿和所述第二腳踏滑動桿下端分別設置有第一安裝座和第二安裝座,所述第一腳踏滑動桿和所述第二腳踏滑動桿構成的滑槽結構上方設有通孔和定位板存放槽,所述腳踏機構包括腳踏、腳踏基座、旋轉桿和定位片,所述腳踏包括兩側對稱設有滑動凸起的腳踏本體、腳踏連接軸、第一腳踏板和第二腳踏板,所述腳踏本體兩側通過腳踏連接軸與所述第一腳踏板、所述第二腳踏板連接,所述腳踏本體的滑動凸起可在所述第一腳踏滑動桿和所述第二腳踏滑動桿構成的滑槽結構內配合滑動,所述腳踏本體上設有螺紋孔,所述旋轉桿包括從下至上依次設置的螺紋端、配合凹槽和具有橫桿結構的旋轉操作端,所述腳踏基座上方設置有旋轉桿定位圓孔,所述旋轉桿可從所述腳踏機構連接座上方插入所述通孔,所述螺紋端中部與所述螺紋孔配合、下部與所述旋轉桿定位圓孔配合連接,所述腳踏基座還設置有與所述第一安裝座和所述第二安裝座對應設置的螺栓孔,所述腳踏基座可通過所述螺栓孔與所述第一安裝座、所述第二安裝座固連,所述旋轉桿插入所述通孔后,所述配合凹槽與所述定位板存放槽位置對應,可將所述定位片插入所述定位板存放槽中,實現所述旋轉桿的定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控制家用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劃動機構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劃動機構下部的立桿固定端和橫桿固定端,所述立桿固定端和所述橫桿固定端分別設置在所述劃動機構兩側且分別與所述劃動機構連接座、所述橫桿機構固連。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控制家用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端底部為無螺紋的圓桿。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控制家用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桿定位圓孔內設有軸承,所述軸承與所述螺紋端底部配合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控制家用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踏連接軸分別與所述第一腳踏板、所述第二腳踏板焊接固定。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智能控制家用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定位塊本體上還設有可拉動所述座椅定位塊本體的拉手。
8.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智能控制家用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立柱下方固定連接有第一固定圓盤,所述第一固定圓盤沿圓周設有若干個第一接地凸起。
9.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智能控制家用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桿機構下方固定連接有第二固定圓盤,所述第二固定圓盤沿圓周設有若干個第二接地凸起。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控制家用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組件立柱上分別設有左掛物桿和右掛物桿,所述連接凸臺上設有螺栓孔且所述螺栓孔與所述支撐立柱通過螺栓固定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