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應用于跑步機的減震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減震機構包括殼體、調節裝置、支撐件、驅動電機及控制器,調節裝置設置在殼體內并貫穿殼體的兩端,調節裝置與支撐件連接,支撐件設置在跑板或跑臺上,驅動電機與調節裝置驅動連接,控制器分別與馬達、驅動電機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應用于跑步機的減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上部設有第一限位凹槽,其下部設有第二限位凹槽,第一限位凹槽上設有第一通孔,第二限位凹槽上相對于第一通孔的位置處設有第二通孔,調節裝置包括彈簧、活動齒軸及限位塊,彈簧的一端與支撐件連接,其另一端放置在第一限位凹槽內,活動齒軸的上端依次穿過第一通孔、彈簧并與支撐件連接,其下端穿過第二通孔并與限位塊連接,限位塊位于第二限位凹槽內,驅動電機的驅動軸上裝有電機齒輪,電機齒輪與活動齒軸相互嚙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應用于跑步機的減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為固定螺栓,活動齒軸的下端設有供固定螺栓配合的螺紋。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應用于跑步機的減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設置在跑臺前端的中部且靠近馬達的安裝位置處。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應用于跑步機的減震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避開跑帶區域的同時設置在跑板下表面。
6.一種應用于跑步機的減震機構的減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01:根據用戶的步伐變化,馬達電流數據發生變化;
步驟S02:控制器獲取變化的馬達電流數據,并以此控制驅動電機;
步驟S03:驅動電機通過調節裝置帶動跑板或跑臺產生位移;
步驟S04:跑板或跑臺借助調節裝置復位。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應用于跑步機的減震機構的減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01中,馬達電流數據發生變化,用戶的腳步踩上跑臺時,馬達電流立即增大;用戶的腳步離開跑臺時,馬達電流逐漸減小。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應用于跑步機的減震機構的減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02中,控制器讀取到變化的馬達電流數據,并按照同等的比例控制驅動電機轉動。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應用于跑步機的減震機構的減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02中,控制器控制驅動電機,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021:控制器分析與處理馬達電流數據,并形成對驅動電機的控制指令;
步驟S022:控制器根據控制指令控制驅動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