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健身訓練器,屬于健身器材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進步,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具有強健的體魄在生活中是至關重要的。人們針對身體的各個部位進行鍛煉時,通常使用到各種各樣的健身器材。例如對上肢力量進行訓練時,通常會使用如中國專利文獻CN204134145U或CN204723706U所公開的訓練裝置。然而,現有的上述訓練裝置只是通過單純的旋轉結構進行健身;隨著時間的推移,健身者的力度增強,單純的旋轉無法達到健身效果,因此目前需要設計一種能夠對阻力進行調節,從而能夠達到更好的訓練效果的上肢力量訓練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因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的缺陷,提供一種能夠對阻力進行調節,從而能夠達到更好的訓練效果的健身訓練器。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健身訓練器,包括環狀的左固定部以及同軸設置于所述左固定部徑向內側的環狀左旋轉部,以及環狀的右固定部以及同軸設置于所述右固定部徑向內側的環狀右旋轉部,以及連接所述左固定部與右固定部的連接件,在所述左、右旋轉部內側分別固定有左、右手持部;所述健身訓練器還包括與所述連接件相對固定的摩擦件,所述摩擦件能夠壓在所述左旋轉部和右旋轉部上,所述摩擦件對所述左旋轉部和右旋轉部的壓力可調。
所述連接件為板狀,所述摩擦件包括安裝所述連接件兩側的第一板以及第二板,所述第一板與第二板分別在兩側對所述左旋轉部和右旋轉部進行擠壓。
所述第一板和第二板的左右兩側分別安裝有摩擦片。
在所述連接件的前后兩側分別設置有夾持于所述連接件上的安裝塊,在每個所述安裝塊上設置有兩個貫穿孔,并且在所述連接件上也設置有與所述貫穿孔同軸線的通孔;在所述第一板與第二板的相對面上分別設置有兩個安裝桿,并且位于所述第一板上的兩個安裝桿分別穿過兩個所述安裝塊上的所述貫穿孔,位于所述第二板上的兩個安裝桿分別穿過兩個所述安裝塊上的所述貫穿孔。
在所述第一板的與所述第二板相對面上固定有內螺紋筒,在所述連接件開設有用于所述內螺紋筒穿過的中心孔,在所述第二板上開設有貫穿所述第二板的讓位孔,一調節螺桿穿過所述讓位孔后螺接于所述內螺紋筒,所述調節螺桿設置有外徑大于所述讓位孔的端部。
所述調節螺桿的端部設置有用于手持旋擰的橫桿。
所述調節螺桿上套設有墊片,所述墊片位于所述端部與所述第二板之間。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健身訓練器,可根據需要調節所述摩擦件對左旋轉部和右旋轉部的壓力,從而調節左旋轉部和右旋轉部旋轉時受到的摩擦力度,使健身者隨著自身的力度增強而設置符合自身要求的摩擦力度。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分解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通過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如圖所示,本實施例提供一種健身訓練器,包括環狀的左固定部11以及同軸設置于所述左固定部11徑向內側的環狀左旋轉部12,以及環狀的右固定部21以及同軸設置于所述右固定部21徑向內側的環狀右旋轉部22,以及連接所述左固定部11與右固定部21的連接件3,在所述左、右旋轉部12、22內側分別固定有左、右手持部13、23;所述健身訓練器還包括與所述連接件3相對固定的摩擦件,所述摩擦件能夠壓在所述左旋轉部和右旋轉部上,所述摩擦件對所述左旋轉部和右旋轉部的壓力可調。
具體地,如圖2所示,所述連接件3為板狀,所述摩擦件包括安裝所述連接件兩側的第一板41以及第二板42,所述第一板41與第二板42分別在兩側對所述左旋轉部12和右旋轉部22進行擠壓。
所述第一板41和第二板42的左右兩側分別安裝有摩擦片43。
在所述連接件3的前后兩側分別設置有夾持于所述連接件上的安裝塊5,在每個所述安裝塊5上設置有兩個貫穿孔51,并且在所述連接件3上也設置有與所述貫穿孔51同軸線的通孔31;在所述第一板41與第二板42的相對面上分別設置有兩個安裝桿44,并且位于所述第一板41上的兩個安裝桿44分別穿過兩個所述安裝塊5上的所述貫穿孔51,位于所述第二板42上的兩個安裝桿44分別穿過兩個所述安裝塊5上的所述貫穿孔51。
在所述第一板41的與所述第二板42相對面上固定有內螺紋筒45,在所述連接件3開設有用于所述內螺紋筒45穿過的中心孔32,在所述第二板42上開設有貫穿所述第二板42的讓位孔46,一調節螺桿6穿過所述讓位孔46后螺接于所述內螺紋筒45,所述調節螺桿6設置有外徑大于所述讓位孔46的端部61。
所述調節螺桿6的端部61設置有用于手持旋擰的橫桿62。
所述調節螺桿6上套設有墊片63,所述墊片63位于所述端部61與所述第二板42之間。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健身訓練器,可根據需要調節所述摩擦件對左旋轉部和右旋轉部的壓力,從而調節左旋轉部和右旋轉部旋轉時受到的摩擦力度,使健身者隨著自身的力度增強而設置符合自身要求的摩擦力度。
顯然,上述實施例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創造的保護范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