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穿戴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電動鞋。
背景技術:
隨著科學技術的日益發展,人們對生活品質和趣味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一些體積輕小、攜帶方便、操控簡單的代步工具逐漸進入人們的生活,例如平衡車、電動鞋等。市面上現有的電動鞋通常采用皮帶傳動或鏈傳動機構進行驅動,此種傳動機構的傳動動力不足,承重能力差,導致電動鞋對道路要求高,通過性能差;此外,也有少數電動鞋采用齒輪傳動的,但是結構通常較為復雜,導致制造及使用成本增加,同時電動鞋的體積較大,重量較重,不便于穿戴。
技術實現要素:
基于此,本實用新型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傳動性能好,通過性能佳,結構簡單,制造及使用成本低的電動鞋。
其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電動鞋,包括主動鞋和從動鞋,所述主動鞋和/或所述從動鞋包括支架、設置于所述支架上的滾動機構和控制裝置、與所述控制裝置電性連接的驅動裝置、及與所述驅動裝置連接的同步傳動機構,所述滾動機構包括第一輪組和第二輪組,所述同步傳動機構至少包括第一傳動桿組,所述第一傳動桿組與所述第一輪組、所述第二輪組均嚙合。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主動鞋包括前端和后端,所述第一輪組包括設置于所述前端上的主輪軸,所述主輪軸上設有第一齒輪,所述第二輪組包括設置于所述后端上的副輪軸,所述副輪軸上設有第二齒輪,所述第一傳動桿組包括傳動桿、及分設于所述傳動桿兩端的第三齒輪和第四齒輪,所述第一齒輪與所述第三齒輪嚙合,所述第二齒輪與所述第四齒輪嚙合,所述驅動裝置包括設有轉軸的驅動件、與所述轉軸連接的主動齒輪、及套裝于所述主輪軸并與所述主動齒輪嚙合的從動齒輪。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輪組還包括分別套裝于所述主輪軸兩端的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所述第二輪組還包括分別套裝于所述副輪軸兩端的第三滾輪和第四滾輪,所述第一滾輪、所述第二滾輪、所述第三滾輪及所述第四滾輪呈矩形布置。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與所述第一傳動桿組鏡像布置的第二傳動桿組,所述第二傳動桿組與所述第一輪組和所述第二輪組均嚙合。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第一減磨組件和第二減磨組件,所述第一減磨組件套裝于所述主輪軸上,所述第二減磨組件套裝于所述副輪軸上。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控制裝置包括信號接收模塊,所述信號接收模塊用于接收工作指令。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供能件,所述供能件與所述控制裝置、所述驅動裝置均電性連接。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能量轉換裝置,所述能量轉換裝置與所述供能件電性連接。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主動鞋和/或所述從動鞋上設有制動件。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還包括減振機構,所述減振機構設置于所述滾輪機構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上述電動鞋通過在所述支架上設置所述控制裝置和所述驅動裝置,并使所述驅動裝置與所述同步傳動機構連接,同時使所述第一傳動桿組與所述第一輪組、所述第二輪組均嚙合,由此可以大大提升電動鞋的傳動性能,通過性能佳,且電動鞋的結構簡單,制造及使用成本低,工作可靠。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電動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00、主動鞋,110、支架,120、滾動機構,122、第一輪組,122a、主輪軸,122b、第一滾輪,122c、第二滾輪,124、第二輪組,124a、副輪軸,124b、第三滾輪,124c、第四滾輪,130、控制裝置,140、驅動裝置,142、驅動件,144、轉軸,146、主動齒輪,148、從動齒輪,150、同步傳動機構,152、第一傳動桿組,160、前端,170、后端,200、第一減磨組件,300、第二減磨組件,400、供能件,500、制動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
如圖1所示,一種電動鞋,包括主動鞋100和從動鞋(圖中未示出),所述主動鞋100和/或所述從動鞋包括支架110、設置于所述支架110上的滾動機構120和控制裝置130、與所述控制裝置130電性連接的驅動裝置140、及與所述驅動裝置140連接的同步傳動機構150,所述滾動機構120包括第一輪組122和第二輪組124,所述同步傳動機構150至少包括第一傳動桿組152,所述第一傳動桿組152與所述第一輪組122、所述第二輪組124均嚙合。
上述電動鞋通過在所述支架110上設置所述控制裝置130和所述驅動裝置140,并使所述驅動裝置140與所述同步傳動機構150連接,同時使所述第一傳動桿組152與所述第一輪組122、所述第二輪組124均嚙合,由此可以大大提升電動鞋的傳動性能,通過性能佳,且電動鞋的結構簡單,制造及使用成本低,工作可靠。
在本優選的實施例中,僅所述主動鞋100安裝有上述控制裝置130、驅動裝置140,而所述從動鞋僅具有從動特性,這樣設置可以使得所述從動鞋與所述主動鞋100協同工作,實現轉彎、變向等動作,同時也可以實現不同穿戴姿勢的變換,例如,穿戴所述主動鞋100的腳著地,而穿戴所述從動鞋的腳抬起懸空等。當然在其他的實施例中,所述從動鞋也可以是與所述主動鞋100完全一樣的結構。另外,所述支架110采用金屬或者塑料一體成型制作,由此可以具有足夠的整體結構強度,支架110具有安裝槽,所述控制裝置130、所述驅動裝置140和所述同步傳動機構150均安裝于安裝槽內,之后再上述安裝槽內預留出容納腔,以便于腳穿戴。此外,所述控制裝置130包括信號接收模塊,所述信號接收模塊用于接收工作指令。通過手機預裝APP或配對的遙控器等遠程遙控裝置可以對電動鞋進行啟停控制,由此可以進一步豐富其功能性,以及提高其使用的體驗感和便利性。
所述主動鞋100包括前端160和后端170,所述第一輪組122包括設置于所述前端160上的主輪軸122a,所述主輪軸122a上設有第一齒輪,所述第二輪組124包括設置于所述后端170上的副輪軸124a,所述副輪軸124a上設有第二齒輪,所述第一傳動桿組152包括傳動桿、及分設于所述傳動桿兩端的第三齒輪和第四齒輪,所述第一齒輪與所述第三齒輪嚙合,所述第二齒輪與所述第四齒輪嚙合,所述驅動裝置140包括設有轉軸的驅動件、與所述轉軸連接的主動齒輪、及套裝于所述主輪軸122a并與所述主動齒輪嚙合的從動齒輪。通過上述的齒輪傳動結構,相較于傳統的鏈傳動或帶傳動,其傳動平穩性更好,傳動性能和負荷更高,因而可以使電動鞋的具備更高的驅動能力,通過性更好,工作可靠性更高。
所述第一輪組122還包括分別套裝于所述主輪軸122a兩端的第一滾輪122b和第二滾輪122c,所述第二輪組124還包括分別套裝于所述副輪軸124a兩端的第三滾輪124b和第四滾輪124c,所述第一滾輪122b、所述第二滾輪122c、所述第三滾輪124b及所述第四滾輪124c呈矩形布置。這樣設置可以使電動鞋的站立及行駛更加平穩,人們穿戴使用時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更高,可以避免因站立不穩而發生的摔傷事故發生。
此外,上述電動鞋還包括與所述第一傳動桿組152鏡像布置的第二傳動桿組,所述第二傳動桿組與所述第一輪組122和所述第二輪組124均嚙合。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傳動桿組與所述第一傳動桿組152結構相同,均包括傳動桿及設置于該傳動桿兩端的齒輪,齒輪可以使一體成型的,也可以裝配方式的。電動鞋包括左側的、沿前后布置的兩個傳動齒輪,及右側的沿前后布置的兩個傳動齒輪,分別與所述第一傳動桿組152的兩個齒輪及所述第二傳動桿組的兩個齒輪嚙合,這樣設置可以進一步提高電動鞋傳動機構的穩定性,提升承載載荷的能力。
上述電動鞋還包括第一減磨組件200和第二減磨組件300,所述第一減磨組件200套裝于所述主輪軸122a上,所述第二減磨組件300套裝于所述副輪軸124a上。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減磨組件200和所述第二減磨組件300均為軸承,將軸承安裝于所述主輪軸122a、所述副輪軸124a與所述支架110的連接處,由此可以減小輪軸的摩擦磨損,從而提高主輪候及副輪軸124a的使用壽命,進而提高電動鞋的使用可靠性。
此外,上述電動鞋還包括供能件400,所述供能件400與所述控制裝置130、所述驅動裝置140均電性連接。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供能件400為蓄電池,當充滿一次電之后,可以長時間為控制裝置130及電動鞋的相關動力機構提供電能,從而提升電動鞋的戶外使用性能。另外,上述電動鞋還包括能量轉換裝置,所述能量轉換裝置與所述供能件400電性連接。所述能量轉換裝置例如是太陽能設備,在電動鞋的外側安裝太陽能板,從而可以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并由蓄電池存儲起來供給電動鞋使用;或者為機械能轉化成電能的裝置,通過將主、副輪軸124a轉動產生的機械能轉化為電能并存儲起來供給電動鞋使用。這樣設置可以大大提高電動鞋的持續使用性能和可靠性。
所述主動鞋100和/或所述從動鞋上設有制動件500。所述制動件500可以是安裝于所述支架110上的剎車塊,或者安裝于輪軸上的剎車片等,可以便于人們遇到突發情況時可靠停止電動鞋移動,提高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此外,上述電動鞋還包括減振機構,所述減振機構設置于所述滾輪機構上。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減振機構可以是彈簧減振、橡膠墊減振等方式,這樣設置可以確保在道路不平整的較惡劣使用環境下使電動鞋具備良好的減振緩沖性能,避免電動鞋出現結構性損傷,同時使人們的使用體驗感好,舒適性更佳。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