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運動健身器材,特別是一種集多種訓練功能于一體的助力可調的組合訓練器。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人們的工作條件和勞動強度得到了明顯改善,工作條件差、勞動強度大的工作基本上由機器所代替,上下班及出行也基本被機動車所代替。但人們的身體素質卻越來越差,亞健康及肥胖的人群越來越多,環境污染的影響也越來越大,為了增強體質,許多戶外健身運動也轉移到室內運動,室內運動健身器材得到快速發展。
目前室內運動健身器材種類繁多,健身功能各有不同。如引體向上綜合訓練器就是一款較受歡迎的運動健身器材之一,但在使用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由于引體向上訓練是一個順序漸進的過程,對許多初始訓練或身體素質較差的訓練者來說是無法跨越的,由于沒有輔助手段只能選擇放棄訓練,器材的訓練功能得不到充分利用,達不到應有的訓練效果。為此,許多生產廠家和有識之士針對上述問題進行開發和試制,但至今尚未有較為理想的產品面世。
技術實現要素:
為克服現有引體向上組合訓練器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合理,操作使用方便、助力大小可調、訓練功能多、效果好、婦女兒童都能使用的助力可調的組合訓練器。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它包括底座、左右立柱、左右伸縮桿、單杠,左右立柱對應固定在底座上,左右伸縮桿對應連接在左右立柱上,單杠固定在左右伸縮桿的頂部,所述的左右立柱之間設有位于單杠下方的助力裝置,所述的助力裝置包括上下連接桿、左右導向桿、托板、輪架、滑輪、拉繩、配重桿,上下連接桿對應固定在左右立柱上,左右導向桿對應固定在上下連接桿上,托板可上下滑動地設置在左右導向桿上,輪架固定在上連接桿上,滑輪對應設置在輪架的兩端,拉繩一端與托板連接,另一端對應穿過輪架兩端的滑輪與配重桿連接,配重桿上對應設有配重塊。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的底座對應固定有定位座,定位座上對應設有定位桿,配重桿套設在定位桿上。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的配重塊由多片配重片構成。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的左右立柱上對應設有位于助力裝置上方的左右雙杠訓練器,所述的雙杠訓練器包括對應固定在立柱上的支撐桿、支撐墊、握手桿,支撐墊和握手桿對應固定在支撐桿上。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的底座上對應固定有左右俯臥撐桿。
采用上述結構后,與現有技術比較有如下優點和效果:一是由于在單杠及雙杠訓練器下方設有助力可調的助力裝置,可以幫助許多初始訓練或身體素質較差者進行單杠引體向上和雙杠支撐助力訓練,使引體向上和支撐訓練可以順序漸進的進行,可以大大提高器材的利用率。二是通過調節配重片的數量,可以調節托板助力的大小,婦女兒童都可以使用。三是集單杠、雙杠、俯臥撐等訓練功能于一體,可以方便訓練者進行各種健身功能訓練,訓練時間長,健身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側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其中1單杠,2伸縮桿,3雙杠訓練器,4握手桿,5支撐墊,6支撐桿,7上連接桿,8輪架,9滑輪,10托板,11導向桿,12滑輪座,13拉繩,14立柱,15配重桿,16配重塊,17定位座,18定位桿,19底座,20俯臥撐桿,21下連接桿。
具體實施方式
圖1和圖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助力可調的組合訓練器的具體實施方案,它包括底座19、左右立柱14、左右伸縮桿2、單杠1,左右立柱14對應固定在底座19上,左右伸縮桿2通過調節孔配合可上下調節地對應連接在左右立柱14上并通過旋鈕鎖緊固定,單杠1固定在左右伸縮桿2的頂部,所述的左右立柱14之間設有位于單杠1下方的助力裝置,所述的助力裝置包括上下連接桿7、21、左右導向桿11、托板10、輪架8、滑輪9、拉繩13、配重桿15,上下連接桿7、21對應固定在左右立柱14上,左右導向桿11對應固定在上下連接桿7、21上,托板10通過滑輪座12可上下滑動地設置在左右導向桿11上,輪架8固定在上連接桿7上,滑輪9對應設置在輪架8的兩端,拉繩13一端與托板10連接,另一端對應穿過輪架8兩端的滑輪9與配重桿15連接,配重桿15上對應設有配重塊16。當訓練者站立或跪在托板10上進行單杠訓練時,在配重塊16的重力作用下,即使是婦女兒童都可以連續進行引體向上運動,可以幫助許多初始訓練或身體素質較差者進行順序漸進的訓練。
為了防止配重塊16晃動,所述的底座19對應固定有定位座17,定位座17上對應設有定位桿18,配重桿15套設在定位桿18上。為了方便配重,所述的配重塊16由多片配重片構成。
為了方便雙杠訓練,所述的左右立柱14上對應設有位于助力裝置上方的左右雙杠訓練器3,所述的雙杠訓練器3包括對應固定在立柱14上的支撐桿6、支撐墊5、握手桿4,支撐墊5和握手桿4對應固定在支撐桿6上。
為了便于開展俯臥撐訓練,所述的底座19上對應固定有左右俯臥撐桿20。
以上所述,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出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基礎上,所作出的簡單修改、等同變化或修飾,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