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竹木防霉材料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術:
竹木制品在使用中常常會出現發霉、變色等現象,影響了其使用性能。傳統采用的各種防霉劑存在防霉效果持續時間短或可能引起人身健康隱患等各種問題,其原因或者是因為防霉劑中的主要防霉、殺蟲組份在一般的竹木使用環境中容易揮發,進而產生防霉、抗菌作用的失效,或者是一些強力防霉殺蟲劑的毒性過大,可能危害人的健康。也有通過碳化的處理方法來改變竹木中的碳結構,從而消除或弱化常見細菌的生長環境。但這種方法對竹木的外觀具有一定的影響,對于一些裝飾性的竹木制品不適應,并且可能降低竹木的力學性能。
因此,開發出具有持久防霉作用并且對人體無害、對竹木力學性能無影響的的環保型竹木防霉材料具有現實意義。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竹木防霉材料及其使用方法。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竹木防霉材料,該防霉材料按照質量比由5-6份有機磷、1-2份十二烷基磺酸鈉和2-3份可再分散乳膠粉組成。
本發明中,所述有機磷是對硫磷、甲基對硫磷、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或水胺硫磷中的一種。
本發明中,所述可再分散乳膠粉是乙烯/醋酸乙烯酯的共聚物、醋酸乙烯/叔碳酸乙烯共聚物或丙烯酸共聚物中的一種。
本發明提出的竹木防霉材料的使用方法,具體步驟為:將竹木防霉材料按照質量比1:(500-1000)的比例溶于有機溶劑中,然后將混合均勻的該溶液噴涂在竹木的表面,或將竹木浸泡于該溶液中3-5分鐘,然后再將竹木放置于較干燥的空氣中晾干或有風的環境下風干。
本發明中,所述有機溶劑是乙醇、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烯或乙烯乙二醇醚中的一種。
本發明提供的竹木防霉材料中,各種組成材料既具有不同作用,又相互促進:
本發明提供的竹木防霉材料中,有機磷是起到殺菌、防霉作用的主要成分,它也是目前較為公認的一種有效防霉殺菌材料。其殺蟲、防霉效果好、抵御各種微生物范圍廣且成本低、原材料易得,但其單獨使用時,很容易被空氣氧化,從而失去防霉作用,并且揮發到環境中對人體健康不利;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表面活性劑,其作用是使有機磷溶解時得到充分的分散、防止團聚,因為有機磷分布到竹木制品表面或滲入內部的量極低,如果分散到溶液中不均勻就會影響使用效果;可再分散乳膠粉的作用則是在該防霉材料溶液干燥后形成薄膜,包裹有機磷微粒,不僅能夠保持有機磷的長期殺菌、防霉效果,而且能夠防止有機磷揮發到空氣環境中對人體產生危害。
本發明提供的竹木防霉材料的使用方法是,將該防霉材料按照質量比1:(500-1000)的比例溶于有機溶劑中,然后將混合均勻的該溶劑噴涂在竹木的表面,或將竹木浸泡于該溶劑中3-5分鐘,然后再將竹木放置在較干燥的空氣中晾干或有風的環境下風干。有機溶劑可以是乙醇、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烯或乙烯乙二醇醚中的一種。之所以將該竹木防霉材料溶解到有機溶劑中而不是直接溶解到水中使用,是因為多數有機磷遇水后會形成磷酸,降低其殺菌效果,同時可以利用有機溶劑揮發速度較快的特點,在對竹木進行防霉處理的早期實現快速干燥,避免在此處理過程中對竹木的外觀產生不利影響。
本發明提供的材料及方法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主要優點:
1.防霉效果持續更長久。
2.防霉、殺蟲成分不揮發,不會引起人身健康隱患。
3.不影響竹木制品的外觀和力學性能。
所以,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法能夠顯著提高傳統竹木材料的防霉效果,具有實用價值。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發明。
實施例1-6:
1. 該防霉材料按照質量比由5-6份有機磷、1-2份十二烷基磺酸鈉和2-3份可再分散乳膠粉組成。
2. 有機磷可以是對硫磷、甲基對硫磷、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中的一種。
3. 可再分散乳膠粉可以是乙烯/醋酸乙烯酯的共聚物、醋酸乙烯/叔碳酸乙烯共聚物、丙烯酸共聚物中的一種。
4. 這種竹木防霉材料的使用方法是:將該防霉材料按照質量比1:(500-1000)的比例溶于有機溶劑中,然后將混合均勻的該溶劑噴涂在竹木的表面,或將竹木浸泡于該溶劑中3-5分鐘,然后再將竹木放置在較干燥的空氣中晾干或有風的環境下風干。有機溶劑可以是乙醇、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烯或乙烯乙二醇醚中的一種。
按照表1的原材料配比分別制備系列本竹木防霉材料。
表1 本竹木防霉材料的配方(質量比,單位:份)
采用表1中的實施例2制備本發明的竹木防霉材料,然后按照質量比將1份該防霉材料溶解于800份的有機溶劑中,有機溶劑采用乙醇;然后將混合均勻的乙醇-防霉材料溶液噴涂在竹板的表面,然后再將竹板放置在較干燥的空氣中晾干。
有益效果
同時將采用上述本發明方法進行防霉處理的竹板和噴涂了甲基對硫磷水溶液的竹板放置到濕度大于80%的潮濕環境中,對其外表進行長期觀察,可以看到采用傳統直接噴涂有機磷(甲基對硫磷)的竹板在20天左右時即開始在表面出現霉斑,并且出現霉斑的區域不均勻,說明直接采用有機磷水溶液噴涂后,關鍵防霉組份在竹板表面的分布不均且很難在噴涂操作中發現;隨后其霉變現象逐天加重,表明所噴涂到竹板表面的有機磷防霉劑已經失效,無法繼續起到防霉作用;而采用了本發明提供的材料和方法處理過的竹板則到30天時依然保持外觀潔凈。
從上述對比試驗現象中,可以顯示出本發明材料的有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