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木材限位功能的木材開槽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工作臺,所述工作臺設有第一切割裝置、滑槽、定位板和第一擋板,所述第一切割裝置包括第一切刀和第一電機,所述定位板的長度方向與滑槽的長度方向平行,所述第一擋板呈豎直設置,所述第一擋板設有開口,所述第一切刀和第二切刀從所述開口支出,所述工作臺設有兩個第一通孔,所定位板設有兩個第二通孔,螺栓穿過第一通孔、第二通孔后,通過螺母鎖定,所述第一通孔和/或第二通孔為條形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木材限位功能的木材開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臺還設有第二切割裝置,所述第二切割裝置包括第二切刀和第二電機,所述第二切刀平面與第一切刀平面垂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木材限位功能的木材開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臺還設有第三切割裝置,所述第三切割裝置包括第三切刀和第三電機,所述第三切刀平面與第一切刀平面平行。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木材限位功能的木材開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切刀的高度大于第一切刀的高度。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木材限位功能的木材開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臺設有第二擋板,所述第二擋板設于工作臺邊緣,其長度方向與滑槽長度方向平行。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木材限位功能的木材開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切刀呈水平設置。
7.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具有木材限位功能的木材開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氣缸和推板,所述氣缸的活塞桿與推板連接,所述推板為豎板,所述推板的下表面與滑槽抵接,所述活塞桿的伸縮方向與滑槽長度方向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