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家用電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多功能洗衣機。
背景技術:
現有的洗衣機,包括外桶,在外桶下端安裝有底座,內桶套裝在外桶內部,減速器與電機設在底座上,波輪設置內桶內部與減速器連接,上蓋安裝在外桶上部,結構簡單緊湊合理,安裝方便快捷。
衣物消毒需要將消毒液放入水中,成本較高,消毒液容易殘留在衣物上會對皮膚造成傷害,在清洗過程中個別的衣物需要放柔順劑,需要中途暫停清洗,人工將柔順劑放入洗衣機內,在啟動很不方便,還會產生遺忘,運動鞋清洗后放入洗衣機甩干,由于轉速較高,鞋子容易滾在一個位置上造成滾筒傾斜發生較大響聲,嚴重時需要停止甩干,手動處理好再次進行甩干,往往經過多次才能完成。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多功能洗衣機。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多功能洗衣機,包括:外桶,在所述外桶下端安裝有底座,內桶套裝在所述外桶內部,所述內桶與所述底座之間留有空隙A,減速器與相連接的電機設在所述空隙A內部,且與所述底座固定,波輪設置所述內桶內底部與所述減速器固定連接,上蓋安裝在所述外桶上部;結構更加緊湊合理,安裝方便快捷。
控制裝置安裝在所述外桶內壁與所述內桶外壁之間的空隙B內部;實現多個功能,智能化操作。
控制面板設置在所述外桶外面與所述控制裝置連接;控制方便快捷。
消毒裝置和烘干裝置安裝在所述上蓋內部與所述控制面板相連接;消除衣物上的細菌,更換維修方便。
儲存柔順劑的儲液裝置安裝在所述空隙B內部與所述控制面板相連接;可由洗衣機自動控制添加柔順劑方便快捷,不會遺忘。
所述消毒裝置為紫外線消毒燈;消毒效果好。
所述烘干裝置為電熱管;洗完衣物后進行滾動烘干。
所述儲液裝置包括圓桶,所述圓桶下端安裝有帶有圓孔的封片,推進器的推桿穿過所述圓孔,推片設置在所述圓桶內部與所述推桿上端固定,所述推桿下端與推進電機固定連接,所述圓桶上端安裝有密封蓋,在所述密封蓋上安裝有與所述圓桶連通的橡皮管,所述橡皮管的上端固定在所述外桶上沿,所述外桶上開有與所述圓桶相連接的進液口并通過固定蓋扣合。由控制裝置控每次添加多少柔順劑,不會遺忘添加柔順劑,避免了在清洗過程中添加柔順劑帶來的麻煩。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改進,所述內桶內壁下部均勻加工有多個凸起圓環,可將清洗后的運動鞋通過鞋帶系在圓環上進行甩干,使運動鞋曬干較快。
作為本實用新型優選的,所述底座下部均安裝有多個底腳,吃撐洗衣機的作用。
作為本實用新型優選的,所述底腳下面安裝有塑料吸盤,可更好的將洗衣機固定在一個位置上,避免使用時轉動產生的移動。
作為本實用新型優選的,所述外桶上設有卡扣,方便搬運。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通過安裝控制裝置,實現智能化操作,消毒裝置和烘干裝置安裝在上蓋內部消除衣物上的細菌,消毒效果好,更換維修方便;儲存柔順劑的儲液裝置安裝在空隙B內部與控制面相連接,可由洗衣機自動控制添加柔順劑方便快捷,避免了在清洗過程中添加柔順劑帶來的麻煩,洗完衣物后進行滾動烘干。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中的多功能洗衣機的截面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中的多功能洗衣機的散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中的多功能洗衣機的儲液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中的多功能洗衣機的正面圖。
圖中:1、上蓋;2、消毒裝置;3、儲液裝置;3A、橡皮管;3B、圓桶;3C、推片;3D、推桿;3E、推進電機;4、控制面板;5、卡扣;6、內桶;7、波輪;8、外桶;9、減速器;10、底座;11、底腳;12、控制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2、4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多功能洗衣機,包括:外桶8,在外桶8下端安裝有底座10,內桶6套裝在外桶8內部,內桶6與底座10之間留有空隙A,減速器9與相連接的電機設在空隙A內部與底座10固定,波輪7設置內桶6內底部與減速器9固定連接,上蓋1安裝在外桶8上部。控制裝置12安裝在外桶8內壁與內桶6外壁之間的空隙B內部。控制面板4設置在外桶8外面與控制裝置12連接。消毒裝置2和烘干裝置安裝在上蓋1內部與控制面板4相連接。儲存柔順劑的儲液裝置3安裝在空隙B內部與控制面板4相連接。消毒裝置2為紫外線消毒燈,烘干裝置為電熱管。內桶6內壁下部均勻加工有多個凸起圓環,底座10下部均與按照有多個底腳11,底腳11下面安裝有塑料吸盤,外桶8上設有卡扣5。
如圖3所示,儲液裝置包括圓桶3B,圓桶3B下端安裝有帶有圓孔的封片,推進器的推桿3D穿過圓孔,推片3C設置在圓桶3B內部與推桿3D上端固定,推桿3D下端與推進電機3E固定連接,圓桶3B上端安裝有密封蓋,在密封蓋上安裝有與圓桶3B連通的橡皮管3A,橡皮管3A的上端固定在外桶8上沿,外桶8上開有與圓桶3B相連接的進液口并通過固定蓋扣合。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