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縫紉機領域,具體是一種全自動縫紉機。
背景技術:
縫紉機是用一根或多根縫紉線,在縫料上形成一種或多種線跡,使一層或多層縫料交織或縫合起來的機器。縫紉機能縫制棉、麻、絲、毛、人造纖維等織物和皮革、塑料、紙張等制品,縫出的線跡整齊美觀、平整牢固,縫紉速度快、使用簡便,世界縫紉機行業經歷了由歐洲、美國向日本、韓國、中國臺灣、新加坡的轉移后,自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向中國全面轉移,21世紀初全球已有70%以上的縫紉機產量在中國。
一種全自動縫紉機的出現大大提高了縫紉效率,但是目前階段的縫紉機存在諸多的不足之處,例如,無法進行全自動加工,加工效果差,效率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全自動縫紉機,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無法進行全自動加工,加工效果差,效率低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全自動縫紉機,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方安裝有機身,所述機身上安裝有控制面板,所述機身的一側的底部安裝有底板,所述機身的一側的頂部安裝有頂板,所述頂板的下方安裝有機頭,所述機頭的底部安裝有固定套,所述固定套的下方安裝有針線安裝桿,所述針線安裝桿的下方安裝有壓板,所述底座的內部安裝有內板,所述內板的上方安裝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的上方安裝有第一安裝板,所述第一安裝板的內側安裝有滑竿,所述滑竿上安裝有滑套,所述滑套的上方安裝有布料放置槽。
優選的,所述布料放置槽為底部為網狀結構,且布料放置槽與針線安裝桿正對安裝。
優選的,所述布料放置槽與滑套通過其上凸槽滑動連接。
優選的,所述底板上設置有鏤空口。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機身上安裝有控制面板,通過控制面板可以接收圖片并儲存,且在底座內安裝有內板,在內板的上方安裝有轉動軸,在轉動軸的上方安裝有第一安裝板,在第一安裝板的內側安裝有滑竿,在滑竿上安裝有滑套,在滑套上安裝有布料放置槽,通過轉動軸、滑套和滑竿可以控制布料放置槽前后左右移動,且轉動軸、滑套和布料放置槽均與控制面板電性連接,通過此種設計使縫紉機可以根據控制面板內的圖片信息進行自動加工,機器運作的精確度遠大于人工操作,且加工效率高,加工質量大大增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布料放置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底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布料放置槽的俯視圖。
圖中:1-頂板、2-機頭、3-固定套、4-針線安裝桿、5-壓板、6- 底板、7-底座、8-機身、9-手動旋鈕、10-控制面板、11-布料放置槽、 12-第一安裝板、13-滑竿、14-滑套、15-轉動軸、16-內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4,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全自動縫紉機,包括底座7,底座7的上方安裝有機身8,機身8上安裝有控制面板10,控制面板10用來接收圖樣,并根據圖樣控制縫紉機對布料進行自動針織加工,機身8的一側的底部安裝有底板6,機身8的一側的頂部安裝有頂板1,頂板1的下方安裝有機頭2,機頭2用來安裝固定套 3,機頭2的底部安裝有固定套3,固定套3用來安裝針線安裝桿4,固定套3的下方安裝有針線安裝桿4,針線安裝桿4用來安裝針線,針線安裝桿4的下方安裝有壓板5,壓板5可以將布料固定,底座7 的內部安裝有內板16,內板16用來安裝轉動軸15,內板16的上方安裝有轉動軸15,轉動軸15用來控制第一安裝板12攜帶其上的布料放置槽11轉動,轉動軸15的上方安裝有第一安裝板12,第一安裝板12用來安裝滑竿13,第一安裝板12的內側安裝有滑竿13,滑竿13是滑套14左右移動的軌道,滑竿13上安裝有滑套14,滑套14 用來安裝布料放置槽11,并帶動其左右移動,且可以使布料放置槽 11在其上前后移動,滑套14的上方安裝有布料放置槽11,布料放置槽11用來放置布料,布料放置槽11為底部為網狀結構,且布料放置槽11與針線安裝桿4正對安裝,布料放置槽11與滑套14通過其上凸槽滑動連接,底板6上設置有鏤空口。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該設備在使用時,將布料所需加工的圖樣傳輸至機身8上的控制面板10內,然后將布料固定在布料放置槽11內,通過壓板5將其壓緊,然后通過控制面板10根據圖樣的樣式對布料進行自動加工,在加工過程,通過轉動軸15控制布料放置槽11轉動,通過滑套14帶動布料放置槽11在滑竿13上左右移動,然后控制布料放置槽11在滑套14上前后移動,完成圖樣的自動加工。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