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車頂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中部撐架、頂部撐架、中部支撐桿及頂部支撐桿;其中,中部撐架的后端樞接于底座的后端,而中部撐架的前端樞接頂部撐架的后端;中部支撐桿與頂部支撐桿為可伸縮的桿件,中部支撐桿的兩端樞接底座與中部撐架,而頂部支撐桿的兩端樞接中部撐架與頂部撐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頂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支撐桿呈對稱的設置,即兩中部支撐桿是分別樞接于底座與中部撐架的兩側;頂部支撐桿亦呈對稱的設置,即兩頂部支撐桿是分別樞接于中部撐架的兩側及頂部撐架的兩側。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車頂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支撐桿與頂部支撐桿為彈性伸縮桿。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車頂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支撐桿與頂部支撐桿為由電機驅動的伸縮桿。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車頂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部撐架的后端及中部撐架的前端與底座之間為活動鎖扣配合。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車頂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鎖扣配合為在頂部撐架的后端設有鎖條,對應的底座或中部撐架的后端設有與鎖條配合的鎖扣,另在頂部撐架的前端或中部撐架的前端亦設有鎖條,對應的底座的前端設有與鎖條配合的鎖扣。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頂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撐架為一對應底座大小的框架。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頂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部撐架為一框架。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頂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部撐架為一硬質篷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