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型鋼結構設計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可拆卸組合的H型鋼結構。
背景技術:
在現有的技術中,型鋼主要用于大型廠房、倉庫的設計搭建中,然而普通的型鋼結構都只是固定結構,要么是H型鋼,要么是U型鋼,在對廠房搭建過程中需要準備多種型號的鋼結構,在使用中型鋼不具有普遍實用性,搭建中一旦某種型鋼使用沒了需要另行采購,進而增加了施工周期,減低了施工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拆卸組合的H型鋼結構,該H型鋼結構具有拆卸功能,使其即能夠作為H型鋼使用,也可以作為U型鋼使用,提高了型鋼的使用靈活性。
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可拆卸組合的H型鋼結構,包括第一支撐架、第二支撐架、支撐架連接桿、支撐架連接桿轉動軸、支撐架連接槽、連接桿固定槽、支撐架連接鎖定桿和拆卸鋼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連接槽設置在所述第一支撐架上,所述連接桿固定槽設置在所述第二支撐架上,所述支撐架連接桿通過所述支撐架連接桿轉動軸設置在所述支撐架連接槽內,并與所述第二支撐架相連,所述第二支撐架通過所述支撐架連接桿與所述第一支撐架相連,所述支撐架連接桿通過所述支撐架連接鎖定桿實現與所述第一支撐架的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架和所述第二支撐架均與所述拆卸鋼結構相連,所述拆卸鋼結構包括拆卸支撐架、組裝鎖定桿、組裝鎖定桿轉動軸和組裝鎖定桿折疊槽,所述組裝鎖定桿折疊槽設置在所述拆卸支撐架上,所述組裝鎖定桿通過所述組裝鎖定桿轉動軸設置在所述組裝鎖定桿折疊槽內,并與所述拆卸支撐架相連。
優選地,所述第一支撐架和所述第二支撐架的內壁上均設置有與所述拆卸鋼結構的所述組裝鎖定桿相匹配的卡槽。
優選地,所述第一支撐架和所述第二支撐架底端設置有相互匹配的穩固塊和穩固槽。
優選地,所述拆卸鋼結構的所述拆卸支撐架的內壁上設置有螺桿隱藏槽,所述組裝鎖定桿通過螺桿與所述第一支撐架和所述第二支撐架相連。
優選地,所述第一支撐架和所述第二支撐架的內壁設置有緊固槽,所述拆卸鋼結構的所述拆卸支撐架外壁上設置有與所述第一支撐架和所述第二支撐架相互匹配的緊固槽。
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使得該型鋼具有拆卸功能,使其能夠利用支撐架連接桿將H型鋼結構拆分為兩個U型鋼結構,使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而且該H型鋼結構可將拆卸鋼結構中的拆卸支撐架轉動180度與第一支撐架連接,連接后H型鋼結構又可以當做矩形鋼管使用,大大提高了H型鋼結構的靈活實用性。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拆卸鋼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第一支撐架;2、第二支撐架;3、支撐架連接桿;4、支撐架連接桿轉動軸;5、支撐架連接槽;6、連接桿固定槽;7、支撐架連接鎖定桿;8、拆卸鋼結構;8-1、拆卸支撐架;8-2、組裝鎖定桿;8-3、組裝鎖定桿轉動軸;8-4、組裝鎖定桿折疊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如所涉及的各構件的形狀、構造、各部分之間的相互位置及連接關系、各部分的作用及工作原理等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拆卸組合的H型鋼結構,包括第一支撐架1、第二支撐架2、支撐架連接桿3、支撐架連接桿轉動軸4、支撐架連接槽5、連接桿固定槽6、支撐架連接鎖定桿7和拆卸鋼結構8,支撐架連接槽5設置在第一支撐架1上,連接桿固定槽6設置在第二支撐架2上,支撐架連接桿3通過支撐架連接桿轉動軸4設置在支撐架連接槽5內,并與第二支撐架2相連,第二支撐架2通過支撐架連接桿3與第一支撐架1相連,支撐架連接桿3通過支撐架連接鎖定桿7實現與第一支撐架1的連接,第一支撐架1和第二支撐架2均與拆卸鋼結構8相連,拆卸鋼結構8包括拆卸支撐架8-1、組裝鎖定桿8-2、組裝鎖定桿轉動軸8-3和組裝鎖定桿折疊槽8-4,組裝鎖定桿折疊槽8-4設置在拆卸支撐架8-1上,組裝鎖定桿8-2通過組裝鎖定桿轉動軸8-3設置在組裝鎖定桿折疊槽8-4內,并與拆卸支撐架8-1相連。
優選地,第一支撐架1和第二支撐架2的內壁上均設置有與拆卸鋼結構8的所述組裝鎖定桿相匹配的卡槽。
優選地,第一支撐架1和第二支撐架2底端設置有相互匹配的穩固塊和穩固槽。
優選地,拆卸鋼結構8的拆卸支撐架8-1的內壁上設置有螺桿隱藏槽,組裝鎖定桿8-2通過螺桿與第一支撐架1和第二支撐架2相連。
優選地,第一支撐架1和第二支撐架2的內壁設置有緊固槽,拆卸鋼結構8的拆卸支撐架8-1外壁上設置有與第一支撐架1和第二支撐架2相互匹配的緊固槽。
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由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使得該型鋼具有拆卸功能,使其能夠利用支撐架連接桿將H型鋼結構拆分為兩個U型鋼結構,使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而且該H型鋼結構可將拆卸鋼結構中的拆卸支撐架轉動180度與第一支撐架連接,連接后H型鋼結構又可以當做矩形鋼管使用,大大提高了H型鋼結構的靈活實用性。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