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高架地板的板體,具有面板(1)、底板(2)和芯板(3),所述芯板(3)位于面板(1)和底板(2)組成的空腔中,其特征在于:
a、所述底板(2)具有底面板(2-1)、壁面(2-2)和端口外沿(2-3),所述面板(1)的外沿具有包邊(1-1),所述包邊(1-1)包覆在底板(2)的端口外沿(2-3)上;
b、所述面板(1) 的四個角上均具有弧形豁口(1-2)或倒角(1-2’),且面板(1)的弧形豁口(1-2)上沿處具有弧形豁槽(1-3)或面板(1)的倒角(1-2’)上沿處具有弧形豁槽(1-3), 所述弧形豁槽(1-3)具有弧形面(1-3-1)和臺階面(1-3-2);
c、所述底板(2)四周的壁面(2-2)具有條形凸筋(2-4)和條形凹槽(2-4’),所述條形凸筋(2-4)和條形凹槽(2-4’)的方向均為一端與底面板(2-1)相接另一端與端口外沿(2-3)相接。
2.根據權利要求1 所述的高架地板的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1)上的弧形豁口(1-2)為四分之一圓弧的弧形缺口,面板(1)上的弧形豁槽(1-3)為四分之一圓弧的扇形槽。
3.根據權利要求1 所述的高架地板的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倒角(1-2’)為45°角。
4.根據權利要求1 所述的高架地板的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的四周的壁面(2-2)上分別具有7~13個條形凹槽(2-4’)。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高架地板的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的四周的壁面(2-2)上分別具有11個條形凹槽(2-4’)。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高架地板的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的四周的壁面(2-2)上分別具有11個條形凹槽(2-4’)和12個條形凸筋(2-4)。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架地板的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1)的上表面(1-4)與所述弧形豁槽(1-3)的臺階面(1-3-2)之間的高度差為h=5mm±1.0mm。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架地板的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豁槽(1-3)的弧形面(1-3-1)的下沿弧形半徑為R1=10.5mm±2.0mm。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架地板的板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豁槽(1-3)的弧形面(1-3-1)的上沿弧形半徑為R2=13mm±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