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一種折角組合的裝飾板,用于建筑領域的家庭裝修中,具體涉及家庭的墻壁折角的裝飾處。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
例如:中國專利[發明]家庭隔音裝飾板;201310377844.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家庭隔音裝飾板,包括:防潮材料層、木質材料基層、隔音材料層、密度板表層和耐磨材料層,所述防潮材料層設置于木質材料基層下方,所述隔音材料層設置于木質材料基層上方,所述密度板表層設置于隔音材料層上方,所述耐磨材料層設置于密度板表。
該申請中的隔音裝飾板,采用復合層狀結構,在使用中對聲波的隔音效果不明顯,無法對不同波長的聲波進行隔音。
又例如:中國專利[發明]一種新型隔音裝飾板;01511026081.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隔音裝飾板,包括雙面多孔板和中間的阻尼材料層,多孔板與阻尼材料層之間設有涂膠玻纖布,涂布耐堿涂膠,從而將多孔板與阻尼材料固定,多孔板為硫鋁酸鹽水泥多孔板。本發明制備的隔音裝飾板容重輕,孔隙率高,密度小,具有很好的吸音性。
該申請中的隔音裝飾板,主要涉及對文件中的材料進行公開,且在具體使用中,需要對裝飾板的結構進行設計。
以上專利申請由于它們的技術方案目的以及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均不同,為此導致它們的技術方案包括結構和方法的不同,它們也不能簡單地組合用以本專利申請,否則會導致結構設計更復雜,或者不能實施,等等。
鑒于此,如何設計出一種折角組合的裝飾板,克服上述現有技術中所存在的缺陷,是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申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而提供一種折角組合的裝飾板。
本申請的目的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來完成的,一種折角組合的裝飾板,包括兩塊底板,兩塊底板的端頭固定在一起,在底板上設有第一加強筋與第二加強筋,第一加強筋與第二加強筋上部間固定有頂板,所述第一加強筋、第二加強筋與底板之間傾斜連接有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二側板固定連接在第二加強筋頂端與底板左端間,第一側板固定連接在第一加強筋頂端與底板右端間,頂板下設有空心的中間孔,第一側板與第二側板下部分別設有第一側孔與第二側孔,所述底板右端與第一側板右下側的連接處設有第一端頭,底板左端與第二側板左下側的連接處設有第二端頭,兩塊底板之間的夾角為a。
所述頂板為弧形結構,第一側板沿著第一加強筋頂端向右下側傾斜,第二側板沿著第二加強筋頂端向左下側傾斜。
所述第一側板與第二側板為圓弧形結構的板體。
所述第一加強筋與第二加強筋垂直固定在底板的兩側,中間孔整體呈門狀結構,該門的下側為矩形、上側為半圓形結構。
所述第一側孔與第二側孔沿著底板的中心線A對稱。
所述第一側孔與第二側孔為直角梯形。
所述頂板以及頂板兩側的第一側板與第二側板上均設有裝飾層,裝飾層可以選用薄膜或者裝飾紙。
所述底板的底部表面上設有凸起,相鄰的兩個凸起間設有間隙。
本申請與現有技術相比,至少具有以下明顯優點和效果:
1、結構簡單、設計合理,連接緊密、穩定性高。
2、選材方便、便于生產制造,造價低、易于普及。
3、便于折角處安裝,隔音范圍廣,空心結構質量輕。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申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本申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申請,并不構成對本申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申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申請的截面示意圖。
圖3為本申請的底板的原理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申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申請具體實施例及相應的附圖對本申請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申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申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申請保護的范圍。
本申請中所述的一種折角組合的裝飾板100,包括兩塊底板1,兩塊底板1的端頭固定在一起,在底板1上設有第一加強筋2與第二加強筋3,第一加強筋2與第二加強筋3上部間固定有頂板4,所述第一加強筋2、第二加強筋3與底板1之間傾斜連接有第一側板5、第二側板6,第二側板6固定連接在第二加強筋2頂端與底板1左端間,第一側板5固定連接在第一加強筋2頂端與底板1右端間,頂板4下設有空心的中間孔41,第一側板5與第二側板6下部分別設有第一側孔51與第二側孔61,所述底板1右端與第一側板5右下側的連接處設有第一端頭8,底板1左端與第二側板6左下側的連接處設有第二端頭7,兩塊底板1之間的夾角為a,至少具有便于折角處安裝,隔音范圍廣,空心結構質量輕的效果。
本申請實施例中,
利用兩塊底板1之間固定形成夾角a,便可以對夾角a狀態下的墻壁折角位置進行固定裝置與貼合后的隔音。
利用加強筋即第一加強筋2、第二加強筋3對底板1的中間位置進行加固,實現對底板1上部頂板4的固定安裝。
并采用兩側傾斜的第一側板5與第二側板6對頂板4以及頂板4兩側的兩根加強筋進行支撐,完成側部的加強性的支撐與連接。
通過頂板4下部以及第一側板5下部與第二側板6下部形成三個空心結構,利用空心結構對噪音進行隔絕,該裝飾板100不僅結構穩固,且隔音效果比較明顯,且三個空心結構的形狀不同,可以對不同波長的聲波進行干涉。
參見圖1~圖3中所示,一種折角組合的裝飾板100利用裝飾板100的折角結構,進而形成墻壁彎折位置的安裝與固定。
一種折角組合的裝飾板100,包括兩塊底板1,兩塊底板1的端頭固定在一起,通過兩個底板1沿著兩側位置與墻壁進行貼合與固定。
所述底板1右端與第一側板5右下側的連接處設有第一端頭8,底板1左端與第二側板6左下側的連接處設有第二端頭7,通過一塊底板1一側的第一端頭8與另一塊底板1一側的第二端頭7之間進行固定,進而實現兩者之間的固定連接。
兩塊底板1之間的夾角為a,例如,兩者墻壁之間的夾角為120度時,則a為120度,便于兩塊底板1與墻壁的折角處進行貼合。
例如:兩塊底板1之間的夾角a為90度,則裝飾板100與直角的墻壁處進行固定裝飾與隔音性的連接。
裝飾板100整體采用PVC材料制作,可以使用開模進行制作。
裝飾板100包括底板1以及設置在底板1上的第一加強筋2與第二加強筋3。
利用兩根加強筋對裝飾板100內部的結構進行穩固的支撐。
第一加強筋2與第二加強筋3上部間固定有頂板4,通過圓弧向的頂板4對底板1上部的中間位置進行緩沖與抵觸,圓弧形結構抗沖擊性較強。
所述第一加強筋2、第二加強筋3與底板1之間傾斜連接有第一側板5、第二側板6,利用兩側連接的兩個側板對兩根加強筋的側部進行穩固的支撐。
通過第二側板6固定連接在第二加強筋2頂端與底板1左端間,進而對第二加強筋2頂端與底板1左端間進行穩固支撐。
通過第一側板5固定連接在第一加強筋2頂端與底板1右端間,進而對第一加強筋2頂端與底板1右端間進行穩固支撐。
頂板4下設有空心的中間孔41,通過中間位置的中間孔41對頂板4的變形與回復進行緩沖。
第一側板5與第二側板6下部分別設有第一側孔51與第二側孔61。
利用中間孔41、第一側孔51與第二側孔61可以形成穩定的隔音效果,且中間孔41、第一側孔51與第二側孔61的結構以及形狀、方向均勻相同,可以對不同波長狀態下的聲波進行隔音,增大聲波的隔音范圍。
本申請實施例中,
所述頂板4為弧形結構,采用圓弧形結構,具有抗緩沖力的效果。
第一側板5沿著第一加強筋2頂端向右下側傾斜并與底板1的右端固定連接在一起形成穩定支撐的結構。
第二側板6沿著第二加強筋3頂端向左下側傾斜并與底板1的左端固定連接在一起形成穩定支撐的結構。
本申請實施例中,
所述第一側板5與第二側板6為圓弧形結構的板體。
采用圓弧形的結構,可以提高側邊緩沖的穩定性。
本申請實施例中,
所述第一加強筋2與第二加強筋3垂直固定在底板1的兩側,沿著兩側向底板1的上部進行支撐,兩根加強筋沿著中心線A對稱,進一步的實現受力的均衡與穩定。
中間孔41整體呈門狀結構,該門的下側為矩形、上側為半圓形結構。
該種結構,能夠實現受力均衡,且中間孔41內部形成的結構具有較高的透氣性。
本申請實施例中,
所述第一側孔51與第二側孔61沿著底板1的中心線A對稱。
高度的對稱性,能夠實現受力的均衡,且受到擠壓時,可以實現平衡擠壓力的效果。
本申請實施例中,
所述第一側孔51與第二側孔61為直角梯形。
采用規則的結構,便于開模制作與填充,在對直角梯形的方向進行設計時,將兩個梯形堆成的放置,利用兩個斜邊可以對不同波長的聲波進行緩沖,提高隔音范圍。
本申請實施例中,
所述頂板4以及頂板4兩側的第一側板5與第二側板6上均設有裝飾層9,裝飾層9可以選用薄膜或者裝飾紙。
在底板1上部的頂板4、第一側板5與第二側板6上設置裝飾層9,利用裝飾層9增添裝飾板100表面的色彩與圖案,提高視覺效果。
其中,可以采用薄膜例如塑料薄膜或者裝飾紙進行制作,采用粘附的方法將其粘附或者涂布在頂板4、第一側板5與第二側板6上。
本申請實施例中,
所述底板1右端與第一側板5右下側的連接處設有第一端頭8,底板1左端與第二側板6左下側的連接處設有第二端頭7。
第一端頭8與第二端頭7采用強化支撐并穩固的效果。
其中,涉及到兩塊底板1時,可以將一塊底板1的第一端頭8與另一塊底板1的第二端頭7進行融合或固定或焊接,進而實現兩者之間固定效果。
本申請實施例中,
所述底板1的底部表面上設有凸起11,相鄰的兩個凸起11間設有間隙12。
在底板1的底部設置凸起11,利用登高的凸起11形成間隙12,利用凸起11、間隙12與墻壁表面不規整結構對應貼合,便于安裝,且透氣性較高。
通過底板1與墻壁之間的貼合可以觀察到,墻壁表面線L與凸起11及間隙12貼合時具有透氣性的結構。
在本申請板的厚度、長度、壁厚、筋的,根數,排列方式,板型的變化,波段的數量,各零部件尺寸細微的變化,基于說明書圖紙的變化,或底部增加波浪紋或者凸起或凹槽,均在保護范圍內。
以上所述僅為本申請的實施例而已,而且,本申請中零部件所取的名稱也可以不同,并不限制本申請中的名稱。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本申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申請的構思和原理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申請的權利要求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