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建筑施工現場安全保護設施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建筑施工升降機防護裝置。
背景技術:
建筑施工時,垂直運輸材料及工人上下樓層時,都使用機械運輸。由于建筑物離地高度大,人員在施工升降機及樓層之間進出時,很容易高空墜落。為了不發生安全事故,保障財產和生命安全,建筑工地一般在升降機與建筑物的空隙之間搭設鋼管腳手架,再在架體上綁扎密目網,形成封閉結構,達到安全防護的目的。但目前建筑物高度往往都是幾百米,腳手架要從一層開始隨建筑物的施工進度一直搭到頂。需要耗費很多鋼管和密目網。同時,工人在搭設架體時,高空作業無任何防護設施,隨時有可能墜落或墜物,傷己傷人。且架體在升降機與建筑物之間總有間隙,無法形成完全的封閉,始終存在安全隱患。腳手架防護的經濟效益及防護效果都很不理想。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建筑施工升降機防護裝置,要解決現有的垂直運輸機械防護裝置安裝拆卸過于繁瑣,存在安全隱患的技術問題;并解決現有技術耗費過多的人力物力的技術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建筑施工升降機防護裝置,設于升降機籠底面與相鄰建筑物之間,所述升降機籠底面與相鄰建筑物位于同一水平面上,其特征在于:包括矩形底板和豎向固定在矩形底板上的防護欄,矩形底板的一端通過能使矩形底板向上翻轉的旋轉連接件固定在升降機籠底面上,另一端搭設在相鄰建筑物的樓板面上;所述防護欄為平行設置的兩排防護欄,兩排防護欄之間的空隙形成從升降機籠底面到相鄰建筑物的通道;所述矩形底板的縱向長度小于升降機籠底面的縱向長度,使防護裝置能通過旋轉連接件向上翻轉,與水平面形成不大于90°的夾角。
進一步優選地,所述防護裝置上設有與升降機籠固定的固定裝置。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裝置為分別設在升降機籠與防護裝置上的可伸縮連接桿。
進一步地,所述防護欄與矩形底板通過插接或鉚接的方式連接固定,或通過承插固定件連接固定。
進一步地,所述承插固定件包括焊接在矩形底板上的套管和焊接在防護欄上與套管相適應的插銷。
進一步地,所述旋轉連接件是合頁,或是由套管和軸銷結合而成的旋轉連接件。
進一步地,所述矩形底板的縱向長度小于升降機籠底面的縱向長度1~2cm。
此外,所述防護欄高0.8~1m,其上相鄰格柵桿之間的距離不大于20cm。
更加優選地,所述矩形底板的橫向長度小于升降機籠內凈高的一半長度。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特點和有益效果:
在升降機籠內安裝本實用新型裝置后,不需要再搭設鋼管腳手架防護架體,節省了大量人力和物力,提升了防護性能,降低了安全風險,節省了施工成本,加快了施工進度;
此外,本裝置制作簡單,安拆方便,成本小,與現有技術相比,能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同時適用于各種升降機。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建筑施工升降機防護裝置向上翻轉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建筑施工升降機防護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2的俯視圖。
附圖標記:1-升降機籠底面;2-相鄰建筑物;3-旋轉連接件;4-矩形底板;5-防護欄。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新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在此記載的實施例為本實用新型的特定的具體實施方式,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均是解釋性和示例性的,不應解釋為對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及本實用新型范圍的限制。除在此記載的實施例外,本領域技術人員還能夠基于本申請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所公開的內容采用顯而易見的其它技術方案,這些技術方案包括采用對在此記載的實施例的做出任何顯而易見的替換和修改的技術方案。
一種建筑施工升降機防護裝置,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未工作時可以向上翻轉不會影響升降機上升,如圖2和3所示,本實用新型工作時可以平鋪于升降機籠底面1與相鄰建筑物2之間,升降機籠底面1與相鄰建筑物2位于同一水平面上,包括矩形底板4和豎向固定在矩形底板4上的防護欄5,矩形底板4的橫向長度小于升降機籠內凈高的一半長度,矩形底板4的一端通過能使矩形底板4向上翻轉的旋轉連接件3固定在升降機籠底面1上,旋轉連接件3是合頁,或是由套管和軸銷結合而成的旋轉連接件,另一端搭設在相鄰建筑物2的樓板面上;防護欄5為平行設置的兩排防護欄,兩排防護欄5之間的空隙形成從升降機籠底面1到相鄰建筑物2的通道,防護欄5與矩形底板4通過插接或鉚接的方式連接固定,或通過承插固定件連接固定,承插固定件包括焊接在矩形底板4上的套管和焊接在防護欄5上與套管相適應的插銷,防護欄5高0.8~1m,其上相鄰格柵桿之間的距離不大于20cm;矩形底板4的縱向長度小于升降機籠底面1的縱向長度1~2cm,使防護裝置能通過旋轉連接件3向上翻轉,與水平面形成不大于90°的夾角。防護裝置上設有與升降機籠固定的固定裝置,固定裝置為分別設在升降機籠與防護裝置上的可伸縮連接桿,其可以在防護裝置向上翻轉的時候其防護欄與升降機籠固定的作用,從而保證升降機向上繼續運作。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