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工具,更確切地說,是一種調節式美縫開槽器。
背景技術:
現代家居裝修離不開瓷磚美縫作業,在進行美縫打膠前,需要對瓷磚的接縫處進行清理,十分麻煩。另外,由于瓷磚接縫的寬度各異,常規的工具很難快速完成清理作業。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主要是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技術問題,從而提供一種調節式美縫開槽器。
本發明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調節式美縫開槽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包含一殼體和一蓋板,所述的蓋板可分離地與所述的殼體相連接,所述的蓋板上設有一可分離的手柄,所述的手柄可轉動地與所述的蓋板相連接,所述的蓋板包含一板狀的基板,所述的基板的四角上分別設有一基板連接螺孔,所述的基板上設有一對連接凸緣,所述的連接凸緣上分別設有一凸緣通孔,所述的手柄的末端分別設有一手柄連接孔,一連接螺桿分別貫穿所述的凸緣通孔和手柄連接孔,并與一連接螺帽相連接,所述的殼體包含一貫穿的口字型的框體,所述的框體的左側板和右側板上分別設有一轉動圓孔,所述的框體的前側板和后側板的內壁上分別設有三對導向橫條,相鄰的導向橫條之間分別構成一導向橫槽,所述的框體的四角上分別設有一框體連接螺孔,所述的轉動圓孔之間設有一可轉動的定位軸,所述的定位軸的兩端分別設有一可拆卸的定位撥環,所述的定位軸包含一圓柱狀的軸體,所述的軸體的兩末端分別設有一外連接螺紋,所述的軸體的側壁上設有一個第一定位柱頭、兩個第二定位柱頭和三個第三定位柱頭,所述的第一定位柱頭、第二定位柱頭和第三定位柱頭依次沿著軸體的側壁周向上間隔90度分布,所述的定位撥環的內壁上分別設有一內連接螺紋,所述的內連接螺紋與所述的外連接螺紋相配合,所述的導向橫槽內分別設有一可滑動的開槽刀條,所述的開槽刀條的頂部兩側分別設有一復位簧片,所述的復位簧片的一端與所述的開槽刀條的頂部焊接連接,所述的復位簧片的另一端與所述的導向橫槽的底部焊接連接,四個固定螺釘分別貫穿所述的基板連接螺孔和框體連接螺孔。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開槽刀條的橫截面呈倒“t”字形。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開槽刀條的頂部設有一楔形的定位卡槽。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開槽刀條為鎢鋼制成。
本發明還公開了一種調節式美縫開槽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包含一殼體和一蓋板,所述的蓋板可分離地與所述的殼體相連接,所述的蓋板上設有一可分離的手柄,所述的手柄可轉動地與所述的蓋板相連接,所述的蓋板包含一板狀的基板,所述的基板的四角上分別設有一基板連接螺孔,所述的基板上設有一對連接凸緣,所述的連接凸緣上分別設有一凸緣通孔,所述的手柄的末端分別設有一手柄連接孔,一連接螺桿分別貫穿所述的凸緣通孔和手柄連接孔,并與一連接螺帽相連接,所述的殼體包含一貫穿的口字型的框體,所述的框體的左側板和右側板上分別設有一轉動圓孔,所述的框體的前側板和后側板的內壁上分別設有n對導向橫條,相鄰的導向橫條之間分別構成一導向橫槽,所述的框體的四角上分別設有一框體連接螺孔,所述的轉動圓孔之間設有一可轉動的定位軸,所述的定位軸的兩端分別設有一可拆卸的定位撥環,所述的定位軸包含一正棱柱狀的邊數為所述的n的軸體,所述的軸體的兩末端分別設有一外連接螺紋,所述的軸體的每個側壁上依次分布有1、2、3……n個定位突出,所述的定位撥環的內壁上分別設有一內連接螺紋,所述的內連接螺紋與所述的外連接螺紋相配合,所述的導向橫槽內分別設有一可滑動的開槽刀條,所述的開槽刀條的頂部兩側分別設有一復位簧片,所述的復位簧片的一端與所述的開槽刀條的頂部焊接連接,所述的復位簧片的另一端與所述的導向橫槽的底部焊接連接,四個固定螺釘分別貫穿所述的基板連接螺孔和框體連接螺孔。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開槽刀條的橫截面呈倒“t”字形。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開槽刀條的頂部設有一楔形的定位卡槽。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開槽刀條為鎢鋼制成。
本發明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具有以下優點:該調節式美縫開槽器結構緊湊,調節方便,特別適合現代居室的美縫前期作業。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的立體結構分解示意圖;
圖3為圖2中的a區域的細節放大示意圖;
圖4為圖2中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的進一步的立體結構分解示意圖;
圖5為圖2中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的殼體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6為圖5中的b區域的細節放大示意圖;
圖7為本發明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的使用示意圖,此時三個開槽刀條均回縮在殼體內;
圖8為本發明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的使用示意圖,此時一個開槽刀條露出在殼體之外;
圖9為本發明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的使用示意圖,此時兩個開槽刀條露出在殼體之外;
圖10為本發明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的使用示意圖,此時三個開槽刀條露出在殼體之外;
圖11為本發明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的開槽刀條的第二種實施方式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2為本發明的調節式美縫開槽器的定位軸的第二種實施方式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明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如圖1至圖6所示,該調節式美縫開槽器1包含一殼體2和一蓋板3,該蓋板3可分離地與該殼體2相連接,該蓋板3上設有一可分離的手柄4,該手柄4可轉動地與該蓋板3相連接,該蓋板3包含一板狀的基板31,該基板31的四角上分別設有一基板連接螺孔311,該基板31上設有一對連接凸緣32,該連接凸緣32上分別設有一凸緣通孔321,該手柄4的末端分別設有一手柄連接孔41,一連接螺桿5分別貫穿該凸緣通孔321和手柄連接孔41,并與一連接螺帽6相連接,該殼體2包含一貫穿的口字型的框體20,該框體20的左側板s1和右側板s2上分別設有一轉動圓孔21,該框體20的前側板s3和后側板s4的內壁上分別設有三對導向橫條22,相鄰的導向橫條22之間分別構成一導向橫槽221,該框體20的四角上分別設有一框體連接螺孔23,該轉動圓孔21之間設有一可轉動的定位軸8,該定位軸8的兩端分別設有一可拆卸的定位撥環9,該定位軸8包含一圓柱狀的軸體81,該軸體81的兩末端分別設有一外連接螺紋82,該軸體81的側壁上設有一個第一定位柱頭83、兩個第二定位柱頭84和三個第三定位柱頭85,該第一定位柱頭83、第二定位柱頭84和第三定位柱頭85依次沿著軸體81的側壁周向上間隔90度分布,該定位撥環9的內壁上分別設有一內連接螺紋91,該內連接螺紋91與該外連接螺紋82相配合,該導向橫槽221內分別設有一可滑動的開槽刀條10,該開槽刀條10的頂部兩側分別設有一復位簧片11,該復位簧片11的一端與該開槽刀條10的頂部焊接連接,該復位簧片11的另一端與該導向橫槽221的底部焊接連接,四個固定螺釘7分別貫穿該基板連接螺孔311和框體連接螺孔23。
該開槽刀條10的橫截面呈倒“t”字形,當兩個開槽刀條10對齊時,開槽刀條10的頂部構成無縫拼接結構,后文中會進一步加以說明。
該開槽刀條10為鎢鋼制成。
下面介紹該調節式美縫開槽器1的使用方法。
如圖7所示,三個開槽刀條10處于原始位置,開槽刀條10回縮在殼體2內而不露出,避免傷到使用者的手部或劃破工具包。
如圖8所示,使用者轉動定位撥環9,使得定位軸8轉動,第一定位柱頭83處于朝下的位置,第一定位柱頭83抵住一個槽刀條10并使得該開槽刀條10下行,于是,一個開槽刀條10露出殼體2。此時,美縫開槽的寬度就是一個開槽刀條10的厚度。
如圖9所示,使用者繼續轉動定位撥環9,使得定位軸8繼續轉動,兩個第二定位柱頭84處于朝下的位置,這兩個第二定位柱頭84抵住兩個開槽刀條10,于是,兩個開槽刀條10露出殼體2。此時,美縫開槽的寬度就是兩個開槽刀條10的厚度。
如圖10所示,使用者繼續轉動定位撥環9,使得定位軸8繼續轉動,第三定位柱頭85處于朝下的位置,這三個第三定位柱頭85抵住三個開槽刀條10,于是,三個開槽刀條10露出殼體。此時,美縫開槽的寬度就是三個開槽刀條10的厚度。
使用者繼續轉動定位撥環9,定位軸8繼續轉動,定位軸8回到如圖7所示的原始位置,三個開槽刀條10重新回縮在殼體2內而不露出。在定位軸8轉動的過程中,在復位簧片11的作用下,開槽刀條10始終具有向上滑動到原始位置的趨勢,直到對應的定位柱頭擠壓開槽刀條10。顯然,復位簧片11也可以采用其他彈簧元件替代,比如螺旋彈簧、卷簧等。
利用露出殼體2的的開槽刀條10,使用者操作手柄即可以對瓷磚接縫處進行開槽,槽口深度均勻一致,大大方便了后期的美縫填膠作業。
如圖11所示,為開槽刀條10的第二種實施方式,此時,開槽刀條10的頂部設有一楔形的定位卡槽101,用于與第一定位柱頭83、第二定位柱頭84和第三定位柱頭85定位配合。
如圖12所示,為定位軸800的第二種實施方式。此時,該定位軸800包含一正棱柱狀的邊數為該n的軸體801,該軸體801的兩末端分別設有一外連接螺紋802,該軸體801的每個側壁上依次分布有1、2、3……n個定位突出803。在圖12中,n=6,軸體801為六棱柱,軸體801的六個側壁上依次分布有1、2、3、4、5和6個定位突出803。顯然,此時,框體20的前側板s3和后側板s4的內壁上分別設有6對導向橫條22,前側板s3和后側板s4之間設有6個開槽刀條10。也就是說,美縫開槽的寬度可以在1-6個開槽刀條10的厚度之間進行自由調節。
該調節式美縫開槽器結構緊湊,調節方便,特別適合現代居室的美縫前期作業。
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