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輥壓裝置,更確切地說,是一種用于石膏復合板擠壓定型的輥壓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的用于石膏復合板擠壓定型的輥壓裝置在設計上存在一定缺陷,首先,一般的輥壓裝置體積較大,結構復雜,操作較為繁瑣,在擠壓工程中,壓輥的調整全部由機械自動完成,在特殊情況發生時,無法及時做出應對,其次,普通的輥壓裝置在出料時無法保證物料穩定擠出,對物料成品的成色有一定影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主要是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技術問題,從而提供一種用于石膏復合板擠壓定型的輥壓裝置。
本發明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
一種用于石膏復合板擠壓定型的輥壓裝置,所述的用于石膏復合板擠壓定型的輥壓裝置包含一圓柱形的壓輥和一擠壓臺,所述的壓輥一端設有一轉軸,所述的擠壓臺下方設有若干個限位桿,所述的擠壓臺一端設有若干個方盒狀的立板,所述的立板頂部安裝有若干個防護擋板,所述的防護擋板通過若干個固定螺絲固定連接在所述的立板頂端,所述的立板一側設有一條形的調位槽,所述的調位槽一側設有一長方形的卡扣和一限位板,所述的限位板中部設有一圓形的限位孔,所述的立板一側安裝若干個軸轉組件,所述的軸轉組件包含一軸承和一限位螺桿,所述的軸承頂部和底部均設有一卡槽,所述的軸承一側設有一擋柱,所述的限位螺桿中部設有一定位螺栓,所述的限位螺桿通過一卡塊連接至所述的軸承上。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卡扣的尺寸與所述的卡槽相匹配。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擠壓臺內側邊緣向下傾斜。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的調位槽寬度大于所述的轉軸的直徑。
作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若干個所述的限位桿上下平行排列且位于同一豎直平面內。
本發明的用于石膏復合板擠壓定型的輥壓裝置具有以下優點:裝置采用多板拼接組成,結構簡單,重量較輕,方便清理及更換壓輥,使用時,將復合板物料放入擠壓臺與壓輥之間的間距處,改變限位螺桿上的定位螺栓的位置,通過調位槽移動壓輥與軸承至合適位置,擠壓臺邊緣向下傾斜,方便物料的擠入,兩側立板上的防護擋板防止了物料濺出造成的安全問題,外部動力作用在軸承上,帶動壓輥轉動,通過限位桿使料餅能夠平穩的擠出。該用于石膏復合板擠壓定型的輥壓裝置結構簡單,安全性高,便于清理,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的輥壓裝置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的輥壓裝置的立體結構分解示意圖;
圖3為圖1中的輥壓裝置的軸轉組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1中的輥壓裝置的a區域細節放大示意圖;
圖5為圖2中的輥壓裝置的b區域細節放大示意圖;
圖6為圖3中的輥壓裝置的c區域細節放大示意圖;
其中,
1、輥壓裝置,2、壓輥,3、擠壓臺,4、限位桿,5、立板,6、防護擋板,7、固定螺絲,8、卡扣,9、限位板,10、限位孔,11、軸轉組件,12、調位槽,13、轉軸,14、軸承,15、卡槽,16、擋柱,17、限位螺桿,18、定位螺栓,19、卡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明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如圖1至圖6所示,該用于石膏復合板擠壓定型的輥壓裝置1包含一圓柱形的壓輥2和一擠壓臺3,該壓輥2一端設有一轉軸13,該擠壓臺3下方設有若干個限位桿4,該擠壓臺3一端設有若干個方盒狀的立板5,該立板5頂部安裝有若干個防護擋板6,該防護擋板6通過若干個固定螺絲7固定連接在該立板5頂端,該立板5一側設有一條形的調位槽12,該調位槽12一側設有一長方形的卡扣8和一限位板9,該限位板9中部設有一圓形的限位孔10,該立板5一側安裝若干個軸轉組件11,該軸轉組件11包含一軸承14和一限位螺桿17,該軸承14頂部和底部均設有一卡槽15,該軸承14一側設有一擋柱16,該限位螺桿17中部設有一定位螺栓18,該限位螺桿17通過一卡塊19連接至該軸承14上。
該卡扣8的尺寸與該卡槽15相匹配。
該擠壓臺3內側邊緣向下傾斜。
該調位槽12寬度大于該轉軸13的直徑。
若干個該限位桿4上下平行排列且位于同一豎直平面內。
使用時,如圖1、圖2和圖3所示,首先,將復合板物料放入擠壓臺3與壓輥2之間的間距處,改變限位螺桿17上的定位螺栓18的位置,通過調位槽12移動壓輥2與軸承14至合適位置,擠壓臺3邊緣向下傾斜,方便物料的擠入,兩側立板5上的防護擋板6防止了物料濺出造成的安全問題,外部動力作用在軸承14上,帶動壓輥2轉動,通過限位桿4使料餅能夠平穩的擠出。裝置具有結構簡單,安全性高,便于清理,實用性強的特點。
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