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輸電線路工程,具體是涉及一種220kv重冰區(qū)抗倒塔新型金具。
背景技術:
重冰區(qū)線路可能發(fā)生導線覆冰超載、不均勻覆冰、不均勻脫冰等情況,進而導致直線塔承受的不平衡張力超限制,在極端氣象條件下,造成桿塔損壞或倒塔等事故。
為了避免桿塔因縱向不平衡張力過載而引起的桿塔損壞或倒塌,上世紀末提出釋放線夾的概念,將常規(guī)線夾進行局部改造,取消線夾的緊固螺栓或對其進行放松,降低線夾船體與壓板的握力,當導線兩側的不平衡張力超過設計限值時間,導線即從線夾中滑脫,向張力較大的一側滑動,直至兩側不平衡張力降至握力以下,即形成新的平衡。但釋放線夾在實際的作用過程中卻無法達到上述的理想狀態(tài),往往由于導線的絞合力不足而發(fā)生部分或全部鋁股在鋼芯上滑動的現(xiàn)象,發(fā)生鋁股伸長、拉斷的事故,進而導致線徑減小、導線局部過熱等一系列不良后果,嚴重影響線路的正常運行。
轉動橫擔也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就已提出的一個概念,轉動橫擔的作用機理是:在不平衡張力超過設計值時,橫擔向大張力側轉動一定角度,從而降低兩側的不平衡張力。轉動橫擔是一種降低不平衡張力切實可行的方法,但對于高壓輸電線路結構復雜的鐵塔(鐵塔屬于桿塔的一種)而言,其節(jié)點處理的難度極大,且橫擔易發(fā)生誤斷,即無法分辨安裝、斷線工況與不平衡張力工況的區(qū)別,可能在設計可接受的范圍內發(fā)生橫擔的轉動,運行可靠性差,一旦轉動機制開啟,就是一個不可逆轉的過程,需要付出線路停電修復的嚴重代價。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上述背景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避免發(fā)生誤斷,自動歸位能力強,運行可靠性強的220kv重冰區(qū)抗倒塔新型金具。
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220kv重冰區(qū)抗倒塔新型金具,包括鐵塔連接件和v型滑動掛槽,所述鐵塔連接件與v型滑動掛槽連接;所述v型滑動掛槽上設有v型滑槽,所述v型滑槽內設有滑動件,所述滑動件可在v型滑槽內滑動。
進一步,所述v型滑動掛槽的v型夾角為120-160度。
進一步,所述v型滑槽的長度為1200-2500mm,v型滑槽的高度為300-500mm。
進一步,所述滑動件為滑輪。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如下:避免發(fā)生誤斷,可分辨安裝、斷線工況與不平衡張力工況的區(qū)別,在不平衡張力超過限值時也不會發(fā)生誤動,在縱向不平衡張力減小或消除時自動歸位能力強,可在反向的不平衡張力作用下自動歸位,大幅減少冰災過后的線路修復工作,運行可靠性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所示實施例與絕緣子串連接的正面示意圖。
圖3是圖1所示實施例與絕緣子串連接的側面示意圖。
圖中:1—鐵塔連接,2—v型滑動掛槽,3—v型滑槽,4—絕緣子串,5—導線,6—滑動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參照圖1,本實施例包括鐵塔連接件1和v型滑動掛槽2,鐵塔連接件1與v型滑動掛槽2連接;v型滑動掛槽2上設有v型滑槽3,v型滑槽3內設有滑動件6,滑動件6可在v型滑槽3內滑動。
本實施例中,v型滑動掛槽2的v型夾角為160度,v型滑槽3的長度為2000mm,v型滑槽3的高度為435mm;滑動件6為滑輪。
參照圖2、圖3,使用時,鐵塔連接件1與鐵塔連接,滑動件6與絕緣子串4連接,絕緣子串4的下部連接有導線5。
在不平衡張力超過限值時,滑動件6即可帶動絕緣子串4滑動,滑動件6帶動絕緣子串4向大張力側滑動,從而降低鐵塔兩側的不平衡張力,提高鐵塔的抗冰能力。
并且,本發(fā)明可通過設定啟動機制,比較準確地計算出絕緣子串4在v型滑槽3中滑動的臨界值,避免絕緣子串4在未到控制條件時發(fā)生誤動而影響線路的正常運行;可通過調節(jié)v型滑槽3的長度控制絕緣子4串在v型滑槽3中移動的距離,經(jīng)過計算可以準確的控制一側導線弧垂的增加值,同時也可計算出縱向不平衡張力釋放的終值;可通過設定機制,使縱向不平衡張力恢復到臨界值以下時,絕緣子串4可在反向的不平衡張力作用下自動歸位,大幅減少冰災過后的線路修復工作。
本發(fā)明結構緊湊,由上到下剛度協(xié)調,制作簡單,成本低,占地面積小,安裝方便,傳力清晰,有較強抵御大風、覆冰等自然災害的能力;避免發(fā)生誤斷,可分辨安裝、斷線工況與不平衡張力工況的區(qū)別,在不平衡張力超過限值時也不會發(fā)生誤動,在縱向不平衡張力減小或消除時自動歸位能力強,可在反向的不平衡張力作用下自動歸位,大幅減少冰災過后的線路修復工作,運行可靠性強;解決了釋放線夾啟動難設、滑動難控、歸位難做的三個缺陷,是重冰區(qū)懸垂型直線桿塔釋放縱向不平衡張力的最佳措施。
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本發(fā)明進行各種修改和變型,倘若這些修改和變型在本發(fā)明權利要求及其等同技術的范圍之內,則這些修改和變型也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說明書中未詳細描述的內容為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的現(xiàn)有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