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工民建筑施工安全圍擋,它包括活動支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動支柱的下端連接有固定基座,活動支柱的側面上下分別設置有連接角,所述的活動支柱之間的上下設置的連接角分別鉸接連接有橫梁,所述的橫梁包括兩端通過螺栓連接的外側梁和內側梁,所述的外側梁的兩端的端部對應設置有連接孔,外側梁的兩端內側面設置有U型卡,外側梁內側中部均勻設置有連接鋼柱,上下設置的橫梁內的連接鋼柱之間連接有活動圍擋,所述的活動圍擋的中部設置有方形擋板,所述的方形擋板的上端和下端的中部分別設置有連接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工民建筑施工安全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基座下表面設置有凸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工民建筑施工安全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基座縱向剖面圖為T型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工民建筑施工安全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基座的上端中部設置有凹槽,所述的凹槽與活動支柱的尺寸相配合,固定基座通過螺栓與活動支柱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工民建筑施工安全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U型卡的開口寬度與內側梁寬度相配合。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工民建筑施工安全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側梁的內側面到U型卡的底部距離與連接鋼柱長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