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可翻轉機構及其承載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日常用品領域,特別是一種可翻轉機構及其承載裝置。
背景技術:
現在,隨著科技的發展,人們的生活及工作用品越來越豐富,需要越來越多的桌面、臺面、椅面等來承載物品或承坐。但是,空間有限,放置的物品越多,相對的,能夠使用的空間就越小,考慮到人們的生活空間相對有限,生活空間的變換相對比較頻繁,所以承載物品的包裝、攜帶或運輸顯得尤為重要。當前的,折疊桌、折疊椅等,采用的翻轉機構結構相對復雜,使用時必須要求專人學習、專人管理,長時間使用后,該翻轉機構失效的問題非常嚴重。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上述現有的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可翻轉機構及其承載裝置,采用第一構件、第二構件與支撐構件,改變其連接點,即能夠快速改變其翻轉狀態,結構簡單、可靠性強,能夠反復長期翻轉使用。本發明解決上述現有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可翻轉機構,包括第一構件、第二構件、支撐構件和約束彈簧;所述第一構件與所述第二構件之間具有第一鉸接點;所述第二構件具有與所述第一構件相平時的第一約束點、與所述第一構件相垂直時的第二約束點;所述第一構件與所述支撐構件之間具有第二鉸接點;所述支撐構件具有當所述第一構件與所述第二構件相平時對應連接于所述第一約束點的第一配合部、當所述第一構件與所述第二構件相垂直時對應連接于所述第二約束點的第二配合部;所述約束彈簧維持所述第一構件與所述第二構件相垂直時所述第二約束點與所述第二配合部的接觸。本發明更進一步的改進如下所述。所述可翻轉機構具有驅動機構,該驅動機構與所述支撐構件相連,帶著所述支撐構件轉動,使得所述第一配合部連接/分離所述第一約束點、所述第二配合部連接/分離所述第二約束點。所述第一配合部與所述第二配合部分別為兩掛勾;所述第一約束點與所述第二約束點分別為兩定位銷。所述支撐構件具有一受力點,所述驅動機構施力于該受力點。所述可翻轉機構包括第三約束點,該第三約束點使得所述第一機構與所述第二機構之間的翻轉角度最大為90度。所述驅動機構包括手柄、V形桿和聯動桿,所述手柄、所述聯動桿分別連接所述V形桿的兩端,所述手柄經所述V形桿帶著所述聯動桿轉動,該聯動桿抵接于所述受力點。本發明解決上述現有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承載裝置,包括所述的可翻轉機構。本發明更進一步的改進如下所述。所述承載裝置包括承載面;所述第一構件為所述承載面,或者所述第一構件為支撐所述承載面的橫梁。所述承載裝置包括腳架;所述第二構件為所述腳架,或者所述第二構件為固定于所述腳架端部的連接件。相較于現有技術,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第一構件、第二構件與支撐構件,改變其連接點,即能夠快速改變其翻轉狀態,結構簡單、可靠性強,能夠反復長期翻轉使用。為了進一步簡化翻轉操作,設置一驅動機構,使用該驅動機構,實現支撐構件的狀態改變,即實現該可翻轉機構的狀態改變。該驅動機構能夠采用常用的手柄,按壓手柄即可。具有可翻轉機構的承載裝置,例如桌、椅、臺、柜、床等等,小型結構僅需使用一套可翻轉機構;中型結構,可使用平行而設的兩套可翻轉機構,該兩套可翻轉機構的驅動機構需關聯;大型結構,可使用平行而設的多套可翻轉機構,合理布局關聯即可。該承載裝置,處于承載面的任何位置承重之后,都不會使得第一構件與第二構件相垂直狀態下的第二配合部與第二約束點分離,能夠保證打開狀態下的承載裝置正常使用。
圖1為本發明可翻轉機構為相垂直狀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所述翻轉機構翻轉為相平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
及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可翻轉機構,包括第一構件11、第二構件12和支撐構件13 ;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之間具有第一鉸接點15 ;第二構件12具有與第一構件11相平時的第一約束點16、與第一構件11相垂直時的第二約束點17 ;第一構件11與支撐構件13之間具有第二鉸接點18 ;支撐構件13具有當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相平時對應連接于第一約束點16的第一配合部19、當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相垂直時對應連接于第二約束點17的第二配合部20 ;約束彈簧23維持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相垂直時第二約束點17與第二配合部20的接觸,該約束彈簧23能夠僅維持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相垂直時第二約束點17與第二配合部20的接觸,也能夠維持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相平時第一約束點16與第一配合部19的接觸,該約束彈簧23使得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之間狀態平滑變換。該可翻轉機構具有兩種狀態,第一種為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相平,此時,整個可翻轉機構被收起,能夠有效節約所占空間體積,有利于保管、攜帶或運輸;第二種為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相垂直,此時,整個可翻轉機構被打開,提供承載面,實現特定的使用用途。可翻轉機構具有驅動機構,該驅動機構與支撐構件13相連,帶著支撐構件13轉動,使得第一配合部19連接/分離第一約束點16、第二配合部20連接/分離第二約束點17。使用時,直接將力作用于驅動機構,由該驅動機構帶著支撐構件13的狀態改變。簡單的,該第一配合部19與第二配合部20分別為兩掛勾,該第一約束點16與第二約束點17分別為兩定位銷,當第一配合部19與第一約束點16勾住時,實現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處于穩定的相平狀態,當第一配合部19與第一約束點16分離時,說明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結束相平狀態;當第二配合部20與第二約束點17勾住時,實現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處于穩定的垂直狀態,當第二配合部20與第二約束點17分離時,說明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結束垂直狀態。本發明的支撐構件13具有一受力點21,驅動機構施力于該受力點21。可翻轉機構包括第三約束點22,該第三約束點22使得第一機構11與第二機構12之間的翻轉角度最大為90度,即從相垂直的狀態變換到相平的狀態,不會越過該相平的狀態。本發明的驅動機構包括手柄、V形桿和聯動桿,手柄、聯動桿分別連接V形桿的兩端,手柄經V形桿帶著聯動桿轉動,該聯動桿抵接于受力點21。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承載裝置,包括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
部分敘述的可翻轉機構。本發明的承載裝置包括承載面;第一構件11為承載面,當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相平時,即該承載面被收起;當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相垂直時,即該承載面被打開,方便使用。或者,第一構件11為支撐承載面的橫梁,該橫梁再固定連接承載面,當第一構件11狀態改變時,其支撐的承載面狀態亦同步改變。本發明的承載裝置包括腳架;第二構件12為腳架,或者第二構件12為固定于腳架端部的連接件。本發明采用第一構件11、第二構件12與支撐構件13,改變其連接點,即能夠快速改變其翻轉狀態,結構簡單、可靠性強,能夠反復長期翻轉使用。為了進一步簡化翻轉操作,設置一驅動機構,使用該驅動機構,實現支撐構件13的狀態改變,即實現該可翻轉機構的狀態改變。該驅動機構能夠采用常用的手柄,按壓手柄即可。具有可翻轉機構的承載裝置,例如桌、椅、臺、柜、床等等,小型結構僅需使用一套可翻轉機構;中型結構,可使用平行而設的兩套可翻轉機構,該兩套可翻轉機構的驅動機構需關聯;大型結構,可使用平行而設的多套可翻轉機構,合理布局關聯即可。該承載裝置,處于承載面的任何位置承重之后,都不會使得第一構件11與第二構件12相垂直狀態下的第二配合部20與第二約束點17分離,能夠保證打開狀態下的承載裝置正常使用。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發明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發明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可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 包括第一構件、第二構件、支撐構件和約束彈簧; 所述第一構件與所述第二構件之間具有第一鉸接點;所述第二構件具有與所述第一構件相平時的第一約束點、與所述第一構件相垂直時的第二約束點; 所述第一構件與所述支撐構件之間具有第二鉸接點; 所述支撐構件具有當所述第一構件與所述第二構件相平時對應連接于所述第一約束點的第一配合部、當所述第一構件與所述第二構件相垂直時對應連接于所述第二約束點的第二配合部;所述約束彈簧維持所述第一構件與所述第二構件相垂直時所述第二約束點與所述第二配合部的接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翻轉機構具有驅動機構,該驅動機構與所述支撐構件相連,帶著所述支撐構件轉動,使得所述第一配合部連接/分離所述第一約束點、所述第二配合部連接/分離所述第二約束點。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與所述第二配合部分別為兩掛勾;所述第一約束點與所述第二約束點分別為兩定位銷。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構件具有一受力點,所述驅動機構施力于該受力點。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翻轉機構包括第三約束點,該第三約束點使得所述第一機構與所述第二機構之間的翻轉角度最大為90度。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翻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包括手柄、V形桿和聯動桿,所述手柄、所述聯動桿分別連接所述V形桿的兩端,所述手柄經所述V形桿帶著所述聯動桿轉動,該聯動桿抵接于所述受力點。
7.一種承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6任意一項所述的可翻轉機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承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裝置包括承載面;所述第一構件為所述承載面,或者所述第一構件為支撐所述承載面的橫梁。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承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裝置包括腳架;所述第二構件為所述腳架,或者所述第二構件為固定于所述腳架端部的連接件。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可翻轉機構,包括第一構件、第二構件、支撐構件和約束彈簧;第一構件與第二構件之間具有第一鉸接點;第二構件具有與第一構件相平時的第一約束點、與第一構件相垂直時的第二約束點;第一構件與支撐構件之間具有第二鉸接點;支撐構件具有當第一構件與第二構件相平時對應連接于第一約束點的第一配合部、當第一構件與第二構件相垂直時對應連接于第二約束點的第二配合部;約束彈簧維持第一構件與第二構件相垂直時第二約束點與第二配合部的接觸。一種承載裝置,包括的可翻轉機構。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第一構件、第二構件與支撐構件,改變其連接點,即能夠快速改變其翻轉狀態,結構簡單、可靠性強,能夠反復長期翻轉使用。
文檔編號A47C17/86GK103054327SQ201210571569
公開日2013年4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6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26日
發明者林文生 申請人:東莞世昌五金制品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