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蒸汽容器及其配件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蒸汽口結構以及設置有該蒸汽口結構的電飯煲。
背景技術:
包括電飯煲在內的多種家電都是利用蒸汽來蒸煮食物。為了及時降低容器內的壓力、避免容器因內部壓力過大而炸裂,容器上通常會設置一個蒸汽口,用以在蒸煮過程中釋放一部分蒸汽。
現有電飯煲等產品的蒸汽口多為直通式,蒸汽能夠順暢地從蒸汽口中噴出。這種結構的缺點是:1、在蒸煮食物的過程中汁液容易因沸騰而從蒸汽口中溢出;2、蒸汽直噴,容易燙傷使用者。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是提出一種能夠有效防止蒸煮過程中汁液溢出的蒸汽口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是提出一種使用更安全的電飯煲。
為達此目的,一方面,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蒸汽口結構,所述蒸汽口結構包括出氣口、以及相連通的上蒸汽口和下蒸汽口,所述下蒸汽口、所述上蒸汽口和出氣口不位于同一條直線上;從所述下蒸汽口經所述上蒸汽口至所述出氣口形成蒸汽通道。
特別是,所述出氣口位于所述上蒸汽口的正上方,所述下蒸汽口位于所述上蒸汽口的斜下方。
特別是,在所述上蒸汽口的側壁設置有上密封圈。
進一步,在所述上密封圈的上方設置有壓板。
特別是,在所述下蒸汽口的側壁設置有下密封圈。
特別是,所述蒸汽口結構包括內蓋,在所述內蓋的下方設置有保溫座板。
特別是,在所述上蒸汽口和所述下蒸汽口之間通過螺旋形通道連通。
特別是,所述上蒸汽口和所述下蒸汽口之間設置有通道,所述通道的內壁上設置有臺階狀結構。
特別是,所述出氣口和所述上蒸汽口位于第一連線上,所述下蒸汽口和所述上蒸汽口位于第二連線上,所述第一連線和所述第二連線之間呈25°至55°夾角。
另一方面,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電飯煲,包括面蓋和內蓋,還包括上述的蒸汽口結構;所述出氣口設置在所述面蓋上,所述上蒸汽口和下蒸汽口均設置在所述內蓋上。
本實用新型蒸汽口結構的下蒸汽口、上蒸汽口和出氣口三者不位于同一條直線上,這種錯位設置保證蒸汽不能直噴,結構更合理簡單,使用更安全,能夠有效防止蒸煮過程中汁液的溢出。
本實用新型電飯煲包括上述的蒸汽口結構,在不影響蒸煮食物的前提下解決了蒸汽直噴的問題,使用更安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一提供的蒸汽口結構的剖視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一提供的面蓋的剖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一提供的內蓋的剖視圖。
圖中標記為:
1、面蓋;2、內蓋;3、壓板;4、上密封圈;5、下密封圈;6、保溫座板;11、出氣口;21、上蒸汽口;22、下蒸汽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具體實施方式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
優選實施例一:
本優選實施例公開一種蒸汽口結構。如圖1至圖3所示,該蒸汽口結構包括出氣口11、以及相連通的上蒸汽口21和下蒸汽口22,下蒸汽口22、上蒸汽口21和出氣口11不位于同一條直線上。即,下蒸汽口22位于上蒸汽口21和出氣口11所連成的直線以外;從下蒸汽口22經上蒸汽口21至出氣口11形成蒸汽通道。上蒸汽口21、下蒸汽口22和出氣口11的錯位設置可以避免蒸汽直沖、噴傷人,而且能有效防止溢出。
出氣口11、上蒸汽口21和下蒸汽口22的具體設置位置不限,優選的,出氣口11設置在面蓋1上,上蒸汽口21和下蒸汽口22設置在內蓋2上。
上蒸汽口21、下蒸汽口22和出氣口11錯位即可有效避免蒸汽直噴,所以三者的具體位置不限。優選的,出氣口11位于上蒸汽口21的正上方,下蒸汽口22位于上蒸汽口21的斜下方,結構更合理,制造工藝更簡化。
在上蒸汽口21的側壁設置有上密封圈4,用于防止上蒸汽口21漏氣;在下蒸汽口22的側壁設置有下密封圈5,用于防止下蒸汽口22漏氣。在上密封圈4的上方設置有壓板3,保證上密封圈4位置更加穩定。
在內蓋2的下方設置有保溫座板6,保證內蓋2位置更穩定,保證電飯煲等容器蒸煮食物更快速。
為了進一步避免蒸汽直噴,在上述結構的基礎上,可以在上蒸汽口21和下蒸汽口22之間設置螺旋形通道;或者,在上蒸汽口21和下蒸汽口22之間設置通道,在通道的內壁上設置臺階狀結構。
為了達到更好的避免蒸汽直噴的目的,出氣口11和上蒸汽口21位于第一連線上,下蒸汽口22和上蒸汽口21位于第二連線上,第一連線和第二連線之間呈25°至55°夾角。優選的,第一連線和第二連線之間的夾角為45°。
優選實施例二:
本優選實施例公開一種電飯煲,包括面蓋、內蓋和如優選實施例一中所述的各種蒸汽口結構。其中,出氣口設置在面蓋上,上蒸汽口和下蒸汽口均設置在內蓋上。該電飯煲的上蒸汽口、下蒸汽口和出氣口錯位設置,避免電飯煲內的蒸汽直噴,有效防止內部食物或汁液溢出,使用更安全。
注意,上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及所運用的技術原理。本領域技術人員會理解,本實用新型不限于這里所述的特定實施例,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能夠進行各種明顯的變化、重新調整和替代而不會脫離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雖然通過以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但是本實用新型不僅僅限于以上實施例,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情況下,還可以包括更多其他等效實施例,而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范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