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地毯存放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地毯收納裝置。
背景技術:
地毯,是以棉、麻、毛、絲、草等天然纖維或化學合成纖維類原料,經手工或機械工藝進行編結、栽絨或紡織而成的地面鋪敷物。它是世界范圍內具有悠久歷史傳統的工藝美術品類之一。覆蓋于住宅、賓館、體育館、展覽廳、車輛、船舶、飛機等的地面,有減少噪聲、隔熱和裝飾效果。
地毯彈性好,耐臟、不怕踩、不褪色、不變形。特別是它具有儲塵的能力,當灰塵落到地毯之后,就不再飛揚,因而它又可以凈化室內空氣,美化室內環境。地毯具有質地柔軟、腳感舒適、使用安全的特點。
地毯加工之后,需要經過碼放,大多數地毯廠采用多層碼放,這種碼放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移動不方便,想要翻看下層地毯需要很大力氣翻開上層地毯。而且多層碼放容易造成地毯變形或褶皺。多層放置時下層地毯表面空氣不流通,造成潮濕,降低了地毯的使用壽命。多層堆疊地毯也不容易分辨地毯的尺寸。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為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的問題提供一種地毯收納裝置。
本發明為進一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的問題提供一種地毯收納裝置,包括支撐框架的底板、框架內的移動板,緊固件螺栓,所述移動板與所述框架側壁平行,所述移動板和所述框架內部側壁之間裝有伸縮桿,所述移動板左右兩端面和所述框架內部側壁安裝有彈簧,所述彈簧另一端連接塑料板,所述移動板上下兩端焊接有滑移塊,所述框架和所述底板內部開設有軌道槽,所述滑移塊可以在所述軌道槽內移動,所述滑移塊內部設置有內螺紋,所述框架和所述底板上有溝槽,所述螺栓穿過所述溝槽與所述內螺紋裝配。
更進一步,所述伸縮桿有36個,且可以轉動,便于地毯的移動。
更進一步,所述框架和所述底板上設置的軌道槽與所述滑移塊外輪廓形狀相同,滑移塊可以左右移動。
更進一步,所述主體上裝有風扇,保持主體內部空氣流通干燥。
更進一步,所述移動板設置兩塊,通過移動移動板,調整適合地毯尺寸的空間。
除了上面所描述的本發明解決的技術問題、構成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以及由這些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所帶來的優點之外,本發明所能解決的其他技術問題、技術方案中包含的其他技術特征以及這些技術特征所帶來的優點,將結合附圖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本發明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由于本發明采用如上技術方案,即本發明設計巧妙,便于移動,可以適用于不同尺寸地毯的存放,防止地毯變形,提供干燥的環境,提高了地毯的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剖視圖。
圖中:1、車輪;2、底板;3、伸縮桿;4、左開門;5、右開門;6、玻璃窗;7、控制面板;8、門把手;9、彈簧;10、塑料板;11。合頁;12、移動板;13、溝槽;14、框架;15、車輪軸;16、滑移塊;17、內螺紋;18、塑料板;19、螺栓;20、風扇。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說明。在此需要說明的是,對于這些實施方式的說明用于幫助理解本發明,但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發明各個實施方式中涉及到的技術特征只要彼此之間未構成沖突就可以相互組合。
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地毯收納裝置,包括支撐框架14的底板2、左開門4、右開門5,移動板12與框架14側壁平行,框架14的內部側壁與焊接在移動板12上的伸縮桿3連接,伸縮桿3設置36個,且可以轉動,便于地毯移動。移動板12兩端裝有滑移塊16,滑移塊16可以在框架14和底板2內部設置的軌道槽內移動,軌道槽形狀與滑移塊16外部輪廓相同。滑移塊16內部設置有內螺紋17,螺栓19穿進設置在框架14和底板2表面上的溝槽13與內螺紋17配合,溝槽13的寬度大于螺栓19的直徑,擰緊螺栓19后可以固定移動板12的位置。移動板12設置有兩個,可以調整出適應不同尺寸地毯的空間??蚣?4內部側壁和移動板12兩端還裝有彈簧9,彈簧9的另一端安裝有塑料板18,對卷起的地毯起到塑形的作用。左開門4上設置有玻璃窗6,可以觀看內部地毯碼放情況。右開門5設置有控制面板7,控制框架14內部風扇20的開關,可以對地毯進行干燥。
整套設備的工作原理,地毯加工結束后,將地毯卷好,根據地毯尺寸的大小,調整 移動板12的位置,調整好之后,將螺栓19擰緊,移動板12被固定。將地毯放入空格內,由于伸縮桿3可以轉動,可以省力。放好后,將左開門4和右開門5關上。放置時間久了,地毯容易塌陷,由于塑料板18和彈簧9的設置,對地毯起塑形作用,使其始終保持卷狀。當框架14內部濕度達到臨界值時,風扇20開啟,對框架14內部進行干燥。透過玻璃窗6可觀看地毯的布置方式以及框架14內部的剩余空間。本發明設計巧妙,便于移動,可以適用于不同尺寸地毯的存放,防止地毯變形,提供干燥的環境,提高了地毯的使用壽命。
以上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作出詳細說明,但本發明不局限于所描述的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對這些實施方式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形仍落入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