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玻璃窗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阻燃密封玻璃窗。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船員對船舶內裝舒適性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尤其是船舶艙室的振動和噪聲,而現有的船舶規范對船舶噪聲有較高要求,如ABS規范的HAB要求船舶居住艙室噪聲不能超過60分貝,由于船舶空間限制,機械設備布置處所與船舶艙室相距較近,在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振動與噪聲并通過船舶結構傳遞至居住艙室,而傳統艙室舷窗和方窗的設計會使振動與噪聲直接進入艙室,產生更高的噪音,而且現有的玻璃窗并不帶有阻燃功能。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阻燃密封玻璃窗。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一種阻燃密封玻璃窗,包括一窗體,所述窗體外壁設有一層阻燃層;
所述窗體兩側設有擋邊,兩所述擋邊與所述窗體圍城一個第一凹槽;
所述窗體內壁上有一凸棱,所述凸棱位于所述第一凹槽內,所述凸棱將所述第一凹槽分成兩個第二凹槽;
所述擋邊內壁、所述窗體和所述凸棱表面設有一層橡膠層;
兩所述第二凹槽內安裝有兩玻璃,兩所述玻璃與所述凸棱之間圍城一個真空層,兩所述玻璃外表面噴有阻燃劑。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凹槽與所述玻璃相配合。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擋邊的高度和所述橡膠層的厚度之和與所述凸棱的高度相同。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一種阻燃密封玻璃窗,該密封玻璃窗不僅可以減少玻璃的振動,而且具有防噪和阻燃的功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一種阻燃密封玻璃窗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窗體;2、擋邊;3、第一凹槽;4、玻璃;5、凸棱;6、第二凹槽;7、橡膠層;8、真空層;9、阻燃層;10、阻燃劑。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明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請參閱圖1,本發明實施例包括:一種阻燃密封玻璃窗,包括:一窗體1,所述窗體1兩側設有擋邊2,兩所述擋邊2與所述窗體1圍城一個第一凹槽3,所述第一凹3槽用于放置兩所述玻璃4。
所述窗體1外壁設有一層阻燃層9,所述阻燃層9對所述窗體1起到了阻燃的作用,防止其燃燒,對船體造成傷害。
所述窗體1內壁上有一凸棱5,所述擋邊2的高度和所述橡膠層7的厚度之和與所述凸棱5的高度相同,使得該玻璃窗的能見度達到最大。
所述凸棱5位于所述第一凹槽3內,所述凸棱5將所述第一凹槽3分成兩個第二凹槽6,兩所述第二凹槽6內安裝有兩玻璃4,所述第二凹槽6與所述玻璃4相配合,從而起到了固定所述玻璃4的作用。
所述擋邊2內壁、所述窗體1和所述凸棱5表面設有一層橡膠層7,所述橡膠層7起到了減振緩沖的作用。
兩所述玻璃4與所述凸棱5之間圍城一個真空層8,所述真空層8起到了隔音的效果。
兩所述玻璃4外表面噴有阻燃劑10,所述阻燃劑10使得所述玻璃4具有阻燃效果,避免所述玻璃4因為高溫而炸裂。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一種阻燃密封玻璃窗,該密封玻璃窗不僅可以減少玻璃的振動,而且具有防噪和阻燃的功能。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